公證旅行證委托書需要(通用3篇)
公證旅行證委托書需要 篇1
委托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托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辦理委托公證應注意的問題如下:
1.辦理委托公證,應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托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托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托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托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托行為必須是委托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托書是委托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時才能生效。
6.轉委托人要有轉委托權,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公證旅行證委托書需要 篇2
可以去公證處辦理,流程只要準備好具體的材料前往公證處即可。
委托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委托書文本;(即授權事項,此項內容最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如股票、銀行存折等);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公證旅行證委托書需要 篇3
六盤水市公證處: 茲委托我同志(職務)為我單位和我個人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單位和我個人前來辦理與簽訂的的公證。
代理人在辦理與簽訂的的公證過程中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單位和我個人均予承認。
委托單位:(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委托人:職務 姓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