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代理委托書(通用3篇)
房屋代理委托書 篇1
證書編號:
地址:
受托人:
證書編號:
地址:
位于中國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屬于我(即上述委托人),該房屋產權證號為__產權證開字第號。20xx____________。因故不能親自辦理以下房屋的買賣。關于出售該房產,本人(即上述委托人)現委托并授權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辦理以下事宜:
一、辦理合同公證認證,領取公證書;為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為我簽訂定金協議;辦理相關手續,如收集相關抵押注銷信息、交易中心抵押登記注銷、銀行貸款注銷等。;
二、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繳納相關稅費、交易費用等。;
三、代水、代電、代煤、代電話等更名手續;
4.支付上述房屋應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代表物業管理部門辦理更名和維修基金等更名手續;
不及物動詞收取房款,轉到委托人的相關銀行賬戶。
七.代為辦理房屋買賣中的其他事宜。
我承認受托人在委托權限范圍內簽署的所有法律行為和文件,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受托人在處理上述委托事項時無權委托。
本授權書自簽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簽字并辦理手續之日,本人可隨時撤銷上述授權。
上述委托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客戶:
__年__月__日
房屋代理委托書 篇2
茲因以下簡稱“甲方”)委托港聯物業服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作為物業代理事宜,雙方同意依下列條款簽訂本委托書。
(一)1.1
委托事項
委托出售委托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產權所有人:物業名稱:物業位置:區路弄座樓層室
物業面積物業用途是否帶租約:報價:約定事項乙方之義務(1)(2)(3)(4)
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承購方。
隨時依甲方之查詢要求,向甲方報告所委托事項處理情況。
乙方應安排承購方視察被委托的物業,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拒絕不合理條款。
乙方應協助甲方與承購方簽訂意向書或買賣合約,向甲方收取委托服務費(傭金)后,乙方之責任即自行解除。
號
(二)2.1
2.2
甲方之義務(1)(2)(3)
于本委托書簽訂時,應據實告之乙方該物業的確實合法用途,提交相關資料,例如產權證等。
于該物業售出后,甲方需全面配合,協助乙方替承購方辦理物業交房手續。
于委托期間內或在撤消委托后六個月之內,甲方私下于乙方所介紹之承購方簽訂意向書或買賣合約,甲方也需按照委托書內訂明之服務費(傭金)全額支付給乙方。
2.3
報酬支付(1)(2)
買賣:委托服務費(傭金)按計算
委托服務費須于簽訂買賣合約,且收到首期款后十天內一次付清。
(3)
甲方于承購方簽訂買賣合約后,若因承購方不能履行合約,乙方應退還已收取之委托服務費(傭金).若因甲方之原因不能履行合約,乙方將不退還已收取之服務費(傭金)。
2.4
誠信原則
甲乙雙方均應對委托書重要內容保守秘密,非經雙方同意或業務需要,不得泄露于無關他人。
(三)
本委托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擬定,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另擬書面協議或依有關法令解釋辦理之。假如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圓滿解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通過有關機構進行仲裁解決。(四)
甲乙雙方根據看房記錄確認港聯物業之客戶(見附件),與正本具有同樣法律效應。
(五)
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即時生效。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266號
恒隆廣場室
代表人:電話:日期:
代表人:電話:日期:
房屋代理委托書 篇3
委托人(本案被告人):,男,X年X月XX日生,家住XX省XX縣X街號。公民身份證號碼:。電話:。
受委托人:,男,X年XX月XX日生。工作單位:,職務:。住址:X省X市路號XX大廈11樓。電話:13、
現委托受委托人在與被告人在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被告人的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全權代理(包括本案應訴、庭審、增加和放棄本案訴訟請求)
委托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