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個人賠償協議書(通用4篇)
公司個人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__快遞重慶市渝中區___公司
乙方:協信商場 連豐加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對甲方承運乙方兩件貨物(韻達運單號:120031529____和120031529____)短少和遺失造成的損失,甲方一次性賠付乙方人民幣現金5000元整(人民幣大寫伍仟元整),對此兩件貨物的損失,乙方不再有其它任何方面的要求,乙方并將此兩件貨物發出的運單返回給甲方。
甲 方:__快遞重慶市渝中區___公司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個人賠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事由:20__年_月_日_時,因___一事,F甲方與乙方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賠償事故的醫療費(含搶救費用)、后續治療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等各種費用合計人民幣___元整。上述償款已經包含法律、法規及有關司法解釋所規定應由責任方承擔的所有賠償項目,并已經考慮雙方對事故發生所負責任。若各方在本協議之外還有其他的損失或費用,將視為各方自行承擔,并自愿放棄向對方主張的權利。
二,賠償費用支付時間和方式:
1,支付時間:除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經支付的___元之外,其余部分于20__年_月_日之前分_次付清。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
三,本協議為一次性解決全部事故損失和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賠償費用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擔其他責任或索要其他賠償費用。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者違約。否則,違約方除賠償給守約方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賠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五,本協議簽訂于甲方所在地。若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公平、合法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本協議簽訂時間:
公司個人賠償協議書 篇3
甲方:__,男,_歲,住_ ,身份證號:_ 。
乙方:__,男,_歲,住_ ,身份證號:_ 。
乙方于 20__年 11 月 17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后復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3、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9、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并放棄再提起仲裁及民事訴訟的權力。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見證人:
公司個人賠償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20__年5月25日,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其結果左手小指受到傷害。事故發生后甲方立即對乙方采取了積極的醫救措施,并已承擔了乙方醫療期間所發生的所有醫療、護理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工傷醫療期屆滿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有關部門依法鑒定為“拾級傷殘”。
鑒于乙方主動提出要求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為此,甲方也尊重其意愿,同意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協定自20__年8月1日起,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雙方現依法就“乙方工傷傷殘賠償”達成如下一致條款,并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因公受傷應享有的工傷待遇為: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待遇為人民幣19400.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984.00元。
合計:26384.00元(大寫:貳萬陸仟叁佰捌拾肆元整)。
第二條: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6384.00元,雙方權利義務終結。乙方收到上述款項后應出具收款憑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第三條: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其他工傷待遇,亦不得主張其他與勞動關系相關的任何權利,雙方之間無其他糾葛。
第四條: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方向相關部門備案一份。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