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供貨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服裝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1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見銷售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⑤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七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五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七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裝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2
賣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買、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協議法》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材質、數量、單價、金額
二、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由買、賣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以上所有貨貨到付款。
四、運輸方式:汽車運輸費用由買方承擔,不含在協議價內。
五、交貨地點:濟南
六、驗收標準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產品送到買方指定地點后,由買方驗收收貨,瑕疵品應在七日內更換,過期不予更換。
七、1、賣方應保證買方質量及月供貨量。
2、買方應保證賣方的貨款及時支付。
八、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糾紛解決方式:出現糾紛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則向供方所在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名蓋公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協議期限: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供貨合同協議書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1.本協議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協議條款及付款方式:
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 694410 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數量、單價、總值如下:樣品確認后,需方支付協議金額20%作為訂金。供方出貨后1天內需方將協議剩余金額劃入供方帳戶上,確認貨款到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等額發票。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協議,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規格、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罰金。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協議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一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百分之一的罰金。
③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罰金。
④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協議,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協議或延期交貨,需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協議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協議及附件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