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托管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畢業生就業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應甲方的自愿申請,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代管個人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已畢業大中專學生,其基本情況如下: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專 業 學歷
畢業時間 政治面貌
第二條 檔案免費托管期限自甲方畢業之日(即畢業當年7月1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兩年.托管期限超過兩年的,乙方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檔案托管費(30元/年).在托管期間,甲方可自愿提前結束托管,辦理檔案轉出手續;凡轉出檔案,甲方須解除協議并將《協議書》原件交還乙方,依據相關手續轉遞檔案,并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轉出郵遞費.
第三條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本人及家庭聯系方式.在協議期間,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原因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托管檔案期間,可通過乙方網站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以及各類手續的辦事程序,參加乙方舉辦的各類招聘活動,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各種相關信息,通知乙方亦只通過網站進行公示.甲方檔案在乙方托管期間,乙方只能為甲方出具存放證明.
第五條 甲方被勞動教養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有權將甲方的檔案轉出,不再為甲方辦理相關事宜.
第六條 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訂本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乙方收到甲方檔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 省(市) 區(市,縣) 郵編
手機或小靈通 家庭電話
乙方:重慶市大學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電話: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董家溪鵝石堡山26號 郵編:400020
檔案查詢:重慶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經 辦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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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畢業生,以下同)向乙方(培養學校,以下同)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托管戶口、檔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屬于應屆已畢業的學生,與學校已無隸屬關系,應按學校規定辦理有關離校手續。現因甲方畢業離校時尚未就業,申請委托乙方托管其戶口、檔案。托管原因:
a. 準備繼續擇業( ) b. 其他原因(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申請托管戶口、檔案的期限為畢業后 2 年時間,自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 日。托管期間可提出提前終止本協議的要求,辦理轉出手續 ( 必須出示本協議書原件 ) 。托管期滿后: 1 、戶口遷出,甲方必須在 30 天內(即 2013 年 8 月 1 日前)到保衛處戶政科將戶口遷出學校,如不按期遷出的,乙方將不再給予辦理與戶口相關的業務,其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 、檔案轉出,甲方應主動到學生工作處學生檔案室辦理轉出手續,否則由乙方有權根據甲方填寫的《廣西大學 屆未就業畢業生戶口、檔案托管申請表》上填寫的地址寄出,其后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在乙方托管戶口檔案期間,可參加乙方舉辦的各種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得乙方提供的其他與甲方就業有關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