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車輛掛靠協議
八、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獲得掛靠經營的權利。 2、乙方應按約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 3、乙方不得擅自轉讓、變相轉讓、出租、出借營運證照。 4、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獨立承擔違法、違紀、違章引起的相關責任。 九、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 (1)乙方逾期繳納經營管理費用或甲方代繳規稅費用的。 (2)乙方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行為的。 (3)乙方有破壞甲方工作秩序、損害甲方聲譽或其他利益的行為。 (4)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或其它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處理的。 (5)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或其它法律、法規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處理或媒體報道曝光的。 (6)乙方擅自聘請副駕駛或將車輛交由第三人營運的。 (7)乙方擅自轉讓車輛或甲方提供的證照的。 (8)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2、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以通知形式直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權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關營運證照。 3、甲方解除協議或終止履行協議的通知到達乙方時即對乙方產生約束力乙方應當按照上述約定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師的代理費用等等。
十、其它約定 1、乙方掛靠甲方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險公司理贈的保險費用應當直接轉入甲方帳戶,該款項應當首先保障對受害人的合法賠償,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關費用時退還乙方。 2、乙方掛靠甲方期間,車輛發生滅失、毀損等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3、本協議書簽訂前,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對本協議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愿簽訂并愿意完全按照約定條款履行本協議書。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保證人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代表: 代表: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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