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協議書格式2023(精選3篇)
土地租賃協議書格式2023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 路,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筑物、構造物及建筑附著物的所有權歸乙方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
第六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
用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以及合同不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適當證據。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接觸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條 續租
7.1 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7.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于租賃年限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7.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7.4 經批準準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7.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7.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 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 租金標準及保證金
8.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稅)。
8.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 元/每年,
8.3 保證金屬于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8.4租金及保證金的支付方式為:
第九條 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9.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9.1.1 因國家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1.2 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1.3 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1.4 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9.1.5 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或因興建經省政府批準的開發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9.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9.2 補償
9.2.1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9.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9.2.3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 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9.2.4 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征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6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租賃期前的保險由出租方負責;租賃期內因租賃經營而需購買的保險由承租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11.2 租賃期內,如果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件,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進行索賠,需要時出租方須提供相關資料予以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2.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2.3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2.4 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2.5 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并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2.6 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3.1 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13.2 乙方有義務按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
13.3 乙方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13.4 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13.5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政府批準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15.1 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5.1.1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5.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沒有意義的; 15.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15.1.4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15.2 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5.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3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5.2.4 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15.3 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15.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3 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6.1 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
16.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營經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16.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鑒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七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給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19.3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19.4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報政府批準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19.5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9.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附件一《土地示意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土地租賃協議書格式2023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甲方將所屬耕地畝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特色農業和特色中草藥種植。
二、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畝;年租金為,合同期總租金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納給甲方,先交后用。
三、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監督承租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制止承租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二)、義務
維護承租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不得干涉承租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為承租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四、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義務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日以上,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賃協議書格式2023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愿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其中長米,寬米,面積平方米,用以。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租賃開始時間為年月日,結束時間為年月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工程順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應同意延長租賃期限;租賃費按承租費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按整月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本協議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幣種:______),(小寫)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一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施工結束后負責地表附著物體清理,圍墻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運、復耕,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全部由負擔。
5、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6、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7、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后復印其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以保證鐵路施工生產。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轉租、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4、乙方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協議,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或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約定提供耕地或協議簽訂后甲方反悔,視為甲方違約。應補償因此對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或發生重新分配土地時土地所有權發生變化了,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報經興隆縣張唐鐵路征拆辦及半壁山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一條:附則本協議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見證人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