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文本(通用3篇)
調解協議書文本 篇1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__,董事長。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x,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張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吳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__x年9月12日簽訂了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由被告向原告供應金屬硅120噸。被告已交貨32噸,尚欠88噸金屬硅至今未履行交貨義務。請求判令被告:1、依合同履行供貨義務;2、支付延遲供貨的違約金1110784元;3、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請求予以調解。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x年8月底前按合同供給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尚欠的88噸通氧級外硅。
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x年8月底前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違約金20萬元。
三、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四、如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有一項未按上述調解協議按期足額履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__x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每天20__元的逾期履行違約金。
五、案件受理費14797元,減半收取7399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合計12399元,由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負擔2399元,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負擔10000元,于__x年8月底前交納。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審 判 長:陳__
人民陪審員:徐__
人民陪審員:項__
__年七月二日
調解協議書文本 篇2
甲方:___縣百貨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系該公司董事長。
乙方:城關鎮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系該村村委會主任。
甲、乙雙方因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經過縣信訪局、城關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商貿辦及縣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和單位的協調下,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和縣商貿辦所占土地四至范圍以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見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所爭議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
二、本協議的附件為__縣百貨公司占地現狀平面圖。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資產處理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五十五萬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范圍內(以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重建時,乙方不得阻擋。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及附件的義務,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及協議附件一式九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調部門和單位各執一份,縣政府存檔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調單位簽字:
二○○X年十二月六日
調解協議書文本 篇3
立協議人:
建筑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訴百貨公司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xx區人民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于1999年10月16日送達。
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26元,于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
經甲、乙方反復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xx區人民(1999)x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 6元,于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于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于20xx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
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一份。
甲方: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X X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 法定代表人:X X X(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