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協議書的樣本(精選3篇)
投資協議書的樣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 餐廳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等 人同意投資設立餐廳。
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 ,占出資總額的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年 月 日前將上述出資額匯入指定的 銀行。
第二條:餐廳的運營方式
全體投資人共同委托 辦理工商相關登記,注冊類型為個體工
商戶,同意登記為戶主。餐廳內部設立股東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各投資人依據出資比例,投資協議和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
2.因投資事務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3.在投資人因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戶主而承擔的超過其應承擔的責任部分,有權向其余的投資人進行追償。其余的投資人有義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對此超出部分承擔責任。
此外,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經各投資人協商一致,同意將餐廳5%的投資份額做為干股贈送給 ,憑此份額享受相應的權利。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餐館設立階段的事務,包括全是不限于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以個體工商戶戶主的名
義向工商部門履行登記備案等手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投資入股與投資的轉讓
1.在餐廳存續期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希望投資入股餐廳的,需經共同投資人全體通過。
2.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4.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
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5.做為在工商登記的唯一投資人,向其他未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投資人作出承諾:未經其他投資人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全部或部分資產或權利;否則, 除需向其他投資人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需承擔侵占其他投資人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3.任何一方延期出資超過3個月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或者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出資義務的,違約方除了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外,還應向每位守約方承擔延期出資額的20%的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
1.餐廳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
議。不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餐館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投資協議書的樣本 篇2
投資辦廠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廠。為明確雙方的職責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狀況如下:
1、a甲方負責帶給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窯及哈風、烘干洞及鐵路、瓦機房、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建設本瓦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金額:_________)。
b甲方負責帶給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系,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帶給缸瓦廠所需全部生產設備和生產技術;負責缸瓦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帶給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轉資金;負責帶給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臺(型號315)、低壓全部設備(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折合人民幣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構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周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拾萬元人民幣左右)后,剩余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帶給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帶給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帶給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職責。
6、甲方能夠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務必經甲方同意:(1)轉讓投資于缸瓦廠權益;(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3)更換甲方帶給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1、本廠成立后,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2、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職責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狀況另行協商。
第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的樣本 篇3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并簽署本合伙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并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后,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余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系;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并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