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代理協議書(通用3篇)
個人代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省公益醫保發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為前提,以發展我省公益醫保事業,增加乙方的經濟收入,拓寬我省醫保和就業渠道,為建設小康社會作貢獻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發行甲方的"公益醫保證"事宜,簽定此協議。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個人發行"醫保證"的資格要求,如實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或低收入證明等有效證明,填報:"醫保證專、兼職發行員申請表",接受培訓,培訓合格,辦理"醫保證發行工作證",取得發行資格。
第三條 乙方獲得發行資格后,給甲方交納"醫保證"預付款元(或甲方認可的擔保),領取相應數量的空白"醫保證"、發行報表和宣傳資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開展發行工作,并根據發行量結算發行費。
第四條 乙方的工資實行的是零工資制,勞動報酬及發行費用是發行費。甲方按照先發行后結算的原則給乙方結算發行費。分別是:a型發行費每證元;b型元;c型元;d型元;e型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據乙方上個月的實際發行量給乙方結算。
第五條 乙方每三天向甲方報一次已發行"醫保證"的"存根聯、復核聯"、對應現金和"發行報表",以保證甲方能夠及時上報投保并輸入服務信息,保障購證人的權益及時兌現。沒有發行則實行零報告。遲報、漏報一次警告,兩次扣發遲報、漏報對應金額的50%的發行費;三次不報則按照"醫保證"的最高面值扣預付款或發行費,并解除合同,取消發行資格。
第六條 乙方須嚴格按照"醫保證"的發行規定和面值價格發行,發現折價發行則扣除預付款和未結算的發行費,并解除合同,取消發行資格。
第七條 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關于發行價格,發行費,發行辦法等調整政策,同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部門的有關政策。
第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須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和聲譽,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和聲譽的行為,或者乙方因違規發行受到持證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保留進一步維權的權利。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兼職發行員,與乙方是合作關系,乙方的社會統籌,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依法納稅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會上的一切行為是乙方的個人行為并由個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答購證人提出的有關問題,對于因為不能兌現服務承諾的持證人,甲方有義務退證。
第十一條 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棄發行資格,須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和發行"醫保證"等的有關規定,交回證件和有關資料的情況下,甲方負責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預付款,結算全部未結算的發行費。
第十二條 甲方為"醫保證"的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為兌現"醫保證"規定的服務內容負責。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本協議的有效期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簽字生效,有效期滿如果甲乙雙方沒有異議時可順延一年。本協議生效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分歧,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交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代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鑒于:
甲方:擁有(省)區域內廣泛的社會資源、優秀的項目管理運作團隊和可供本項目運作的資金優勢。
乙方:①、擁有自主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的經驗;②、品牌在國內司法取證行業市場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③、擁有規模化的生產能力、服務機制和產品優勢;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省)以乙方系列產品總代理名義銷售乙方產品事項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關系的建立和相關約定:
1、甲乙雙方的關系是銷售代理關系而不是隸屬關系,雙方均屬于獨立的法律經濟體,獨立承擔自身的法律責任,該責任不因本協議而過度到對方。
2、甲方在本協議授權區域,可以以乙方總代理名義或辦事處名義開展市場工作,但不得以辦事處名義與客戶簽約;嚴禁使用乙方名譽私刻辦事處公章進行商業活動。
3、如因市場需要以乙方名義開展專案性工作(如投標、簽約等),甲方需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乙方批準后提供相關專案授權書面證明,甲方在授權范圍內可以乙方名義開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字樣注冊任何形式的經營機構,否則,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直至以侵權行為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5、甲方作為乙方區域獨家總代理,乙方將相應區域內的所有既有客戶均交付甲方維護,該客戶(含產品經銷商、最終用戶)和未來開發的各類客戶。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20__年五月六日至20__年五月五日止)。此協議期滿后,甲方可于期滿前十五天申請再行續訂協議,否則協議自行終止。
三、代理條件及規定:
1、甲乙雙方就系列產品項目的代理協議期限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額支付代理年費伍拾萬圓。該筆資金作為甲方的預付貨款,當貨款使用完畢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代理年費補齊,否則本協議無效。
3、甲方簽訂本協議的5個工作日內交納代理年費伍拾萬到乙方指定帳號,做為本協議的履約和區域市場的獨代保證,否則本協議無效。
4、代理年費退回:本協議終止后,甲方結清所有貨款后乙方3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項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產品時,不得在代理區域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商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于區域外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甲方都應將其轉交給其它區域代理商,否則乙方有權利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6、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于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系列產品的技術信息及最新報價。
2、甲方對乙方的價格及銷售政策有保密及維護的義務。
3、甲方應主動向用戶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務,并定期向用戶進行售后的電話查詢。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產品經銷計劃,反饋產品的市場狀況,以便乙方能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并調整市場策略。
5、甲方在經營活動中有責任維護乙方公司的渠道體系、價格體系以及市場形象,不得從事有損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產品形象的行為。若發生此類事件乙方將向其他合作伙伴公開公布甲方違約行為,并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6、甲方有義務對代理區域內的分銷商和最終用戶進行產品技術培訓。
7、除乙方明確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產品包裝、序列號、產品標識、
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號。若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不再續約,甲方不能再對外宣稱自己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經乙方許可的宣傳和署名,將被視為惡意的商業行為。
9、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轉讓于他人。
10、甲方保證不將所代理產品銷售至代理區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實發生,甲方需對其他區域代理商進行經濟補償,否則乙方有權利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11、甲方需在授權區域內完成不低于51%的市場占有率;如在簽約后較長時間內甲方代理業績無法達標,乙方有權收回本協議的總代資格終止本協議;甲方不再享受總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給甲方代維客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所代理產品的供貨。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產品的價格體系清單。
3、乙方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及服務培訓,并盡力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解答有關產品功能。性能相關的問題。
4、乙方提供代理產品的維修服務。
5、乙方對甲方的銷售情況及時進行考核評估,并根據其業務銷售情況來評估代理商授權資格。
6、乙方保證甲方為本協議確定的授權區域內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內發生其他省份授權代理商跨區銷售的事實行為,經查證屬實后,乙方會要求其他區域代理商對甲方進行經濟補償,否則乙方會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
六、貨款結算:
甲方訂購產品貨款從代理年費中沖減,代理年費用完時,須按約定進行補充。
七、價格管理和約定: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為總經銷價,該價格為交貨價,從運送到甲方指定位置的運費由甲方支付(具體細則以訂貨合同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變化隨時調整部分產品總經銷價,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市場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護甲方正式代理商情況下簽約其他省份的總代理權。
2、本獨家經營權僅限所簽約指定產品的獨家經營權,非簽約產品的市場銷售和開發不受本協議約束。
九、訂單、發貨、質檢、換貨的規定:
1、乙方受理甲方訂單的依據為甲方指定有效業務接口人的簽名傳真經確認后乙方予以下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下單。
2、在要求現款提貨情況下,乙方嚴格執行現款發貨原則,否則乙方拒絕發貨,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確因產品質量問題甲方可在收到貨物的三天時間內,書面要求乙方換貨,乙方查實后應予以換貨,并承擔相應的運費;過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換貨申請。
十、售后服務規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費中,預留1/10作為售后周轉配件保證金。該保證金不作為預付貨款,不可以進行貨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轉部件、設備應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借貨協議的條款進行約束。并且及時將問題部件及設備如數返回乙方。
3、本協議終止時,甲方應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經乙方確認無誤,無損該保證金退回甲方。否則,乙方按照相關部件成本價格予以扣除。
4、乙方為售出的產品進行一個自然年內的免費保修(產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廠日期為準),過保產品按國家三包法相關約定進行維修。
十一、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具體事項和對方的商業秘密,否則對方均有權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如一方出現嚴重違約或確實不能完成本協議義務,對方有權提前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
4、乙方為了業務發展所出臺的涉及本協議中的合理的管理規定、政策等一經宣布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務:職務: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代理協議書 篇3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運營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加盟代理甲方品牌產品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運營商品牌代理情況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地區,開設“X品牌”公司,并指定乙方為“品牌名稱”上述地區品牌加盟運營商。
2、除乙方上述區域代理上述品牌產品外,甲方不得將上述品牌授權區域合作其他運營商;
4、乙方須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二條 合同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品牌加盟代理費
品牌加盟代理費元(大寫:圓整)。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合同簽訂后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品牌加盟代理費,不得拖延。
2、履約保證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品牌保證金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注銷加盟公司、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征后,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品牌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的經營指導。
2、甲方根據市場需求,進行新服務項目研發和創新。
3、凡未經甲方公司蓋章確認的,甲方相關人員無權處理甲方的債權、債務。
4、甲方為乙方提供提供完整的人員及技術培訓,包括技術培訓、產品培訓、銷售培訓、標準化管理培訓等。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提供的方案進行終端生動化形象和規范化營銷推廣。
2、乙方必須保持與甲方的發展、營銷戰略相一致,以負責的態度積極維護公司品牌與產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損品牌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產生。
3、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及價格體系,在加盟代理區域內全力以赴進行市場推廣。
4、乙方須接受甲方的市場指導不得跨區域經營,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并取締其代理資格。
5、乙方每月及時向甲方回饋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銷售情況、客戶檔案數據、同類競品信息、轄區市場可利用的資源信息、轄區市場經濟環境和與行業有關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填報各類市場調研報表,月度銷售報表等,執行甲方的有關市場運行管理規定及操作規范。
6、乙方終止合同時,在終止合作之日起7日內,乙方不論任何理由必須注銷加盟公司、自行拆除該店裝修。乙方均須放棄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甲方。
7、甲方品牌屬專利保護,乙方有義務在所屬區域內協助甲方打假,對甲方產品形象進行維護,發現假冒、仿造等產品應在第一時間告知甲方,甲方對舉報人員進行適當獎勵。
8、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外,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債務。
9、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獨立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設備自主負責解決,負責承接業務的質量和安全,如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索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構成違約行為,守約的一方(“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的一方(“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2、乙方出現私自轉讓經營場所、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損害甲方名譽或者銷售假冒甲方產品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及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3、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后,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守約方將暫時中止其在本協議下的相應義務的履行,直至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4、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七條其它約定
1、在合作過程中,若對本合同內容、條款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終止等,均需以書面形式做出并加蓋雙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雙方間往來之報價資料,補充合同、訂單、確認書、對帳單等均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共同構成雙方具體權利義務之依據。
3、未經甲方總部書面蓋章授權,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員提供任何方式的借款,轉貨及借貨,由此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4、甲、乙雙方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以本合同書確定的為準,如一方變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向對方發送文件、有關資料時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5、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6、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甲方保留對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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