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保證的協議書(精選3篇)
供貨保證的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為乙方供貨一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酒水、酒水品種及單價為:甜白 元、拉復元、特選元。
二、合作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依據乙方要求將乙方所需酒水按時送達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派專人收貨、并簽收送貨單、送貨單作為雙方結算依據。
四、結算方式:從 年 月 日乙方等一次從甲方購貨為 元,乙方在一個月內向甲方結算第一次購貨總額的90%支付給予甲方,余額10%合同期滿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后每一次供貨都先支付甲方上一次的貨款。
五、雙方責、權、利:
1、甲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及標準,涉及到進口產品需提供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2、若因乙方儲藏不當造成產品變質報損,與甲方無關。
3、甲方需保證按乙方所需時間、數量、品種供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諉;
4、甲方若調整產品包裝、設計、規格、品種、價格等指標,應提前10天與乙方協商。
5、乙方需按時支付貨款,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供貨。
6、乙方同意為甲方產品提供場內廣告宣傳平臺,廣告宣傳媒介或涉及收費標準甲乙雙方可協商。
7、因乙方場所營銷方式的特殊性,需不定時策劃派對活、在活動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一切活動。
8、甲方若需在乙方店內開展活動需提前十天向乙方提出在乙方同意下進行。
六、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相關的法律法規賠償守約方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其他:
八、物料價格體系
百特打火機2元/個 百特醒酒器80元/個 百特紅酒杯32元/個 百特煙灰缸50元/個 百特分杯機14880元/個 百特分杯機32019元/個 百特8支裝恒溫酒柜1200元/個百特24支裝恒溫酒柜1800元/個。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內容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甲方簽章:
供貨保證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食品質量管理,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明確雙方質量責任,守法經營,依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品質保證及食品安全協議: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達到國家和行業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食品沒有違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添加劑,不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的添加標準均符合食品安全相關國家標準。
3、乙方應在食品生產的原材料、關鍵工序或關鍵工藝上進行嚴格質量控制,確保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在感官、口味和產品質量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穩定性。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如出現產品質量或食品安全問題,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及甲方相關客戶因使用乙方提供的產品導致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身體傷害、健康傷害、住院醫療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作出補償、賠償并保留向乙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5.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不符合相關食品質量要求或在保質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換貨、減少貨款、質量索賠等權利,乙方予以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并承擔因此產生的退、換貨運費等一切損失及甲方處罰。
6.因本協議條款或與本協議條款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可能的努力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簽字):
___年___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供貨保證的協議書 篇3
甲方:(學校)
乙方:(學生)
為切實貫徹“培育人才,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真正解決乙方畢業后的就業問題,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就教學、學習、就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及權益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配備高素質、高水平、責任心強的師資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3、保證乙方到廣州、東莞、深圳及其它珠江三角洲城鎮的企、事業單位工作;
4、乙方參加工作后,負責進行社會跟蹤服務;乙方在三年時間內非自身原因造成失業,經調查了解清楚后,將免費重新安排其就業;
5、報讀技工的學生畢業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書,報讀大專的學生畢業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技工畢業證和大專畢業證雙證書。
二、乙方責任及權益
1、應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按時繳交學習費用;
3、乙方試用期間,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者月總收入不低于1000元;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達到用人單位要求者月總收入不低于1400元;
4、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上崗,視安排成功;
5、乙方工作三年后被單位辭退或自己辭職需甲方重新安排就業,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幫助安排。
三、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安排就業的各項條件,而甲方不能給予其安排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甲方安排乙方就業,乙方不參加面試或不到用人單位報到或不服從甲方的安排,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就業。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不予安排其就業,由本人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他違紀行為;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銷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或中途退學、轉學不予安排工作。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學校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