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精選18篇)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
b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協議事項:
立協議人: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2
男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民族:族,現住址: ,聯系方式: 。
女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民族:族,現住址: ,聯系方式: 。
雙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子女撫養探望問題
1、子女 由 方撫養, 方每月需支付撫養費元,一直到孩子大學畢業。
2、 方于每月日之前將撫養費支付至下列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3、 方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每個雙休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帶孩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 方。
二、共同財產分割
1、夫妻擁有位于 的共同房產一套,經雙方協商,此處房產以后歸 所有, 折價補償 人民幣元。產權人變更手續自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辦理, 協助 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 負責。
2、夫妻雙方共有車牌號為的 車一輛,經雙方協商, 車以后歸 所有, 折價補償 人民幣元。
3、夫妻雙方名下共有存款合計 元,經雙方協商一致,其中 元存款歸男方所有,其中 元存款歸女方所有。
三、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權,任何一方如對外享有債權的,由該方獨自享有。
2、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該方自行承擔。
四、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的約定經男女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婚姻關系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此前任何一方不得與他人結婚。
2、本協議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日期:日期: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3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20xx年xx月xx日結婚,20xx年xx月生一女孩王,現就離婚事議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王跟隨男方王共同生活,女方肖每月給付生活費300元,以現金形式每月5日前給付,男方保證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兒一次,時間定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女方負責接送。
3、夫妻共同財產中電視機一臺(康佳29#),冰箱一臺(新飛雙門20L),洗衣機一臺(小鴨全自動)、組合音響一套歸女方李所有;組合家具一套(床、床頭柜、大衣柜、梳妝臺)、沙發一套、茶幾一個、床上用品一套、廚具一套(包括鍋、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煙機)歸男方所有;各人衣服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飾、化妝品、男方剃須刀等)歸個人所有。無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張(簽字,按手印)
女方:李(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4
協議人:
協議人:
協議人雙方于年 月 日登記結婚, 年 月 日生育一子,取名張。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馮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張由馮某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馮某所有,由馮某一次性給付張某現金 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 萬元,歸馮某所有,馮某向張某支付 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 (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 (時間)送回馮某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 天與馮某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5
男方:
女方: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與____自愿離婚。
二、兒子____由___方撫養,由___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元,在每月___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路____號的____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萬元,現協商歸___方所有;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歸___方所有;___方銀行存款____元歸___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___方可在每月的_________接兒子/女兒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__送回___方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___天與____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6
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于××年×月×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年×月×日生育兒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0000年00月0日
親子鑒定秘檔(17)鑒定引產兒
親子鑒定秘檔(17)鑒定引產兒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來到了華大方瑞。女人是60歲左右的老太太,梳著利落的短發,衣著雖然普通,但渾身上下都透出厲害勁兒。男人30歲出頭兒,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員打聽:“能不能給胎兒做親子鑒定?”工作人員說:“如果是胎兒,可以在母體懷孕四個月以后來做。”“我想鑒定的是引產的胎兒。” 說著,把一個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這個。求你們一定要幫幫我。我也不愿意這樣,可孩子已經快七個月了,都成形了啊,就這么沒了,我們還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來。
在接案室里,同事問能否取胎兒的臍帶血做親子鑒定。鄧亞軍搖搖頭說:“不行,臍帶血有可能混有母親的樣本,很可能影響親子鑒定的準確性。雖然胎兒沒發育成熟,但手部中間的軟骨組織可以做親子鑒定。”隨后,鄧亞軍問老太太:“孩子樣本跟誰做比對?”老太太指著旁邊的男人說:“這是我兒子,想鑒定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們想快點兒得到結果。”“孩子母親能來嗎?如果有她的樣本鑒定的速度會更快一些。”母子倆的臉色都變得不那么好看了。“她來不了,也根本不愿意來。”
按老太太的說法,兒媳婦家在相鄰的縣,兩家情況差不多。兒媳婦小兒子兩歲,長得倒還漂亮,性格也開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兩個人結婚第五年的時候,兒媳婦終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兒子家。“一住在一起,沒多久我就覺得兒媳婦很奇怪,很少跟我們說話,有時候還鬧脾氣,跟我兒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說不想要孩子了,說什么懷孕的那幾天她身體不好,怕孩子生下來不健康。但之前體檢的時候,醫生明明說孩子發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勸她,好不容易才讓她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懷孕六個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飯后說想下樓買點兒東西,可是半個小時過去了還沒回來。我和兒子把周圍都找遍了也沒見到人。后來我想,她大著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醫院了,就去醫院打聽。跑了幾家醫院,我終于在一家醫院找到了她,卻發現孩子已經沒了。她一句話也不說,我和兒子就找到了醫院。醫生竟然說她是來申請做引產手術的,手術剛剛做完,還說手術前她的‘丈夫’已經簽字了。兒子一看,‘家屬簽字’后面果然寫著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筆跡。我當時就懷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兒子的。”雖然兒子說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還是從醫院要來了引產下來的胎兒,準備做親子鑒定。
不出所料,親子鑒定的結果顯示,胎兒的DNA數據與父親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親孫子。取親子鑒定結果那天,老太太和兒子兒媳婦都來了。親子鑒定結果剛拿出來,老太太就一下搶了過去,看到最后幾行字,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指著兒媳婦的鼻子痛罵道:“你這個不要臉的!這下還怎么抵賴?!”兒媳婦一言不發。兒子沉默了一會兒說:“這是怎么回事兒?”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兒,你還問她怎么回事兒?!這還用問呀!”兒媳婦低著頭半天沒說話,最后眼淚都出來了,低聲說:“我沒什么好說的。”老太太沖上去要打人。兒媳婦情急之下大聲說: “我嫁到你們家難道就是為了生孩子嗎?”“女人不生孩子,那還結婚干什么!”兒媳婦對兒子說:“這事兒是我做得不對,咱們明天就去辦離婚吧!”老太太拉住兒媳婦說:“你還有臉先提離婚!”兒子面色鐵青,一直沒說話。
精神病人可以作離婚原告嗎?
原告甲某(女)與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結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愛,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經法醫鑒定,甲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雙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棄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擔起全部的家庭事務外,還十幾年如一日,無微不至地悉心照顧原告,并為原告四處求醫,但原告的病情仍無好轉的跡象。被告對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動。原告的父母認為,被告已盡到了一個當丈夫和父親所應承擔的職責,現原、被告的女兒已經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卻久治不愈。為不耽誤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動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與原告離婚的民事訴訟,其愿意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承擔對原告的監護義務,但均遭被告拒絕。原告的父母在無奈之下,遂以其女為原告,自己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分歧焦點:
法院在立案審查時,對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與民事訴訟是否適格的問題,有以下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在離婚案件中,甲某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其父母也不能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的訴訟。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當事人身份關系的訴訟,鑒于該類案件的特殊性,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為原告提起與乙某離婚的民事訴訟,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實意思表示。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如果甲某不主動提出與乙某離婚,也不可能對其合法權益構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為原告,自己為其法定監護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關系的離婚訴訟,超出了我國民法通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所規定的法定職責,其代理行為無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順序的法定監護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順序的法定監護人,現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監護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與被告離婚的民事訴訟,應當視為原告的近親屬之間對原告的監護權有爭議。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換句話說,甲某的父母作為原告的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前提,必須先由上述單位指定其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如果被告對該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決方式維持或撤銷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經過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備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
第二種意見認為:甲某在本案中是適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備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其理由是:
一、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三條明確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從該法條的立法原意來看,主要是為了保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動中的訴權。此外,該法條并未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參加民事糾紛案件的類型,即未排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為原告的主體資格。,盡管甲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訴權仍然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適格的原告。
二、從我國民法通則關于設立監護權的立法本意來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其實質并非民事權利而是一種職責。乙某在本案中,具有雙重身份,即與甲某在離婚訴訟方面,乙某處于被告的身份;而在與原告的身份關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順序的法定監護人。如果我們將本案原、被告的訴訟地位互相調換,即乙某作為原告,甲某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為甲某的監護人參加訴訟,那么,根據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上述當事人在離婚案件訴訟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適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適格的監護人的前提下可以作為被告參加訴訟,那么,從保證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和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訴權的角度出發,也同樣應當允許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監護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離婚訴訟中處于被告的地位,與原告有利害關系,繼續作為原告第一順序的監護人不利于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此時,被告應當將其原告第一順序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讓渡給第二順序的法定監護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適格的原告監護人。
三、假如我們把上述案例中的情節稍加變化,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離婚案件中當原告的第二種情形。如果乙某自從甲某患精神病后,長期對甲某不好,經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種目的又不主動提出與甲某離婚,這時,應當視為甲某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為維護甲某的合法權益,以甲某為原告,自己作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依法解除甲乙雙方的夫妻關系,此時甲某在該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適格的。人民法院對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為原告,自己為其法定監護人的離婚起訴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綜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當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其父母也能夠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代理原告參加案件的訴訟。
離婚協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是否有效?
20xx年初,長洲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該案中劉某起訴要求與其妻龐某離婚,請求法院確認雙方達成的有關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賠償的協議及龐某向劉某作出的承諾有效,并要求龐某按約定履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和龐某于20xx年相識后,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數年后生育了一個女兒。婚后雙方感情良好,但自從劉某20xx年下崗后,雙方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20xx年,劉某懷疑龐某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于是龐某寫下一份承諾書,表示若以后離婚,愿意放棄一切夫妻共有財產和女兒的撫養權,全部共同財產歸劉某所有。之后雙方因感情無法再維系,協議離婚,協議上除了龐某在承諾書中承諾的條件,還增加了龐某須補償劉某十萬元的條款。后雙方沒有依據承諾書和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劉某因此訴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訴訟請求。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長洲區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了婚姻關系,對女兒的撫養權進行了確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
評析:關于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承諾書及協議書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可參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關于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時所簽訂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問題的規定。根據該條款,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但有一點必須注意,離婚協議是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即以當事人雙方實際解除夫妻關系為生效條件。因本案的劉某和龐某并未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該協議并沒有生效,對原、被告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幫助義務嗎?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幫助義務嗎?
案情:
原告高某(女)與被告龍某(男)于20xx年8月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將龍某工資收入70%及單位一切福利待遇歸原告所有。離婚后,雙方如約履行至20xx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給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無法保障為由,請求協商,原告不同意。20xx年6月,被告采取掛失方式重新辦理銀行存折,同時將存折內原告存款1708元持為已有,并拒絕給付原告扶養費,為此,原告訴至法院。本案經一、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協議離婚合法有效,但給付扶養費的條款約定不妥。經二審法院調解,雙方就扶養費達成協議,即被告至20xx年1月止,從總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給原告;自20xx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給付原告扶養費200元;原告自愿放棄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國夫妻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適用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約定財產制具有優先于法定財產制的效力,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難為前提。這是扶貧濟困的道德準則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間互相扶養義務在離婚時的延伸,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因離婚帶來的消極后果,也是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原則的必然要求。
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或離婚后沒有住處的情況,不是指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對困難,是與周圍群眾相比,而不是與婚前或雙方相比而言的。幫助的形式可以是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幫助,也可以是給付住房幫助;金錢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分期給付。住房方面的幫助,根據幫助方實力,可以無償居住,也可以有償居住,還可以轉移房屋所有權。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財產的范圍應是(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二)夫妻婚前個人財產;(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特有財產等。原被告離婚時對上述財產進行了約定,同時對被告離婚后的工資也作了約定,該項約定已超出夫妻約定財產范圍。考慮到原被告結婚幾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勞動能力,且雙方所生三個子女均生活困難,原告無生活來源等情況,可以由被告給予較長期的幫助;雙方約定的是將被告工資70%給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資少,還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給了原告,將使被告基本生活難以維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調整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二審法院本著公平、合理和自愿原則,組織雙方調解,被告自愿給付原告每個月生活費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則,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給付原告每個月生活費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則,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為由要求撤銷離婚敗訴
以精神病為由要求撤銷離婚敗訴
案情介紹:
20xx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醫院精神科就診。同年6月21日,于某與黃某前往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民政局審查了他們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并確認雙方屬自愿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也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民政局遂當場予以登記并頒發了離婚證。同年 7月27日,醫院出具疾病證明書,診斷于某患有強迫癥和貧血。20xx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為于某出具出院小結一份,入院診斷和出院診斷的內容均為“精神分裂癥”。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被告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
簡要評析: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自愿是指雙方當事人頭腦清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根據規定,精神病人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民政部門不能隨意準許離婚。如果離婚時,申請人處于精神病的發病治療期,需要主動向民政部門出示相關治療證明,此時,民政部門不得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如果在辦理離婚時民政部門不知道申請人患有精神病并處于治療階段,但事后其監護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療的相關證明,民政部門應撤銷解除兩人婚姻關系的手續。
在本案中,原告及黃某申請離婚時,攜帶有相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并且在離婚協議書中已明確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被告方工作人員在無從具體判斷雙方是否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下,經審查認定雙方確屬自愿離婚,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已經盡到了法定的審查義務。故法院應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相關規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7
雙方離婚協議書應記明的內容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
(2)子女由何方撫養,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方法和期限;
(3)各項財產的歸屬、數量和價值;
(4)各項債務的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離婚一方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幫助方法及期限等。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8
男方:,男,出生于x年xx月xx日,漢族,農民,家住xx縣xx鎮,聯系電話。
女方:,女,出生于x年xx月xx日,漢族,農民,家住xx縣xx鄉xx村社。聯系電話.
男女雙方于x年辦理登記結婚手續。婚后,有婚生子代一、代二,現年分別為x歲和x歲。婚后沒有共同財產。有共同債務x元。現因夫妻雙方長期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第二,婚生子代一由女方覃X監護撫養,撫養費由覃X承擔。婚生子代二由男方代先X監護撫養,撫養費由代先X承擔。
第三,離婚后,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在過年過節期間,男女雙方有權互相探望對方撫養的孩子。
第四,婚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有共同債務x元由支付。
第五,婚姻存續期間,沒有其它債權債務。
第六,離婚后,雙方互不干涉對方的生活。
第七,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起訴。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9
男方,,漢族, 年 月 日生,系**縣**鎮**村*組村民。 女方:,漢族, 年 月 日生,系**縣**鎮**村*組村民。 和于199*年結婚,于199*年*月份生有一男,名。因男方有第三者導致兩人感情不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雙方沒有任何財產糾紛,也沒有共同財產處理。
三、付給女方*人民幣叁萬元(¥30000.00),(1996年以女方名義在信用社貸款*元及利息,借*元),在離婚之后的一個月內付清給女方。
四、婚期債務各自償還,女方嫁妝歸女方所有。
五、由父親撫養,不要女方負擔任何費用,但不能阻止探望母親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男方: 女方:
二o 年 * 月 * 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0
男方:
女方:
雙方于 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有一未出生的兒子/女兒,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元,在每月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協議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
女方:
日期: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1
男方:_____________,漢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月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年____月相識,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因雙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且已無任何和好可能,現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愿離婚;
二、雙方無子女,無固定房屋,不涉及任何財產糾紛。
三、離婚后,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后的生活。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民政機關留存一份,簽字后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2
甲方(男方):某某某,男,出生年月,民族,住__市___路___號。
乙方(女方):某某某,女,出生年月,民族,住__市___路___號。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寫清雙方對離婚的態度)雙方自愿離婚。
二、(寫清子女的撫養與探視,如無小孩,需說明雙方無婚生子女)婚生兒子(女兒)某某某由 方撫養,由 方(另一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 周歲之后小孩尚未獨立生活而產生的合理的.教育、生活費用雙方平均承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寫清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共同債務的承擔)夫妻現有住房 套,坐落在 路 號,價值人民幣 萬元,現協商歸 方所有,由其一次性給付方(另一方)現金 萬元(雙方認可的房價的一半)。 現有現金 萬,一人一半。夫妻共同債務共 萬元,一人承擔一半。
四、雙方登記結婚后,如必須協助對方辦理有關登記的事項,雙方必須支持(如房屋登記、過戶等)。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3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于_____年___月___日(農歷___月___)生育一子(女),取名___月___日(性別,男/ 女,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1、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自愿簽訂離婚協議。
2、簽訂本離婚協議時雙方明確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自愿接受本協議內容的約束。
3、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無強迫和威脅等違法行為與情形存在。
4、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性,雙方各自邀請一名見證人進行本協議簽訂事宜的見證,見證人有權持有該協議。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欠款依據、購房合同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出資驗資報告書復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孩子 出生證明書(戶口簿)復印件等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構成本協議內容。
二、子女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孩子______由____(男/女)方撫養,隨同____(男/女)方生活,由____(男/女)方負責孩子撫養費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相關撫養費用全部由雙方共同負責,____(男/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費 元,直至孩子年嗎十八周歲。教育、醫療、保險等大筆資金支出有男女雙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擔。(也可約定由男方或者女方一人承擔)
3、____(男/女)方需負責孩子的撫養直至付到孩子大學畢業為止。
4、在不影響孩子學習、___(男/女)正常生活的情況下,___(男/女)可隨時探望____(男/女)撫養的孩子。____(男/女)不得無故阻撓,也不得無故拒絕____(男/女)方的探望。
三、夫妻婚前財產處理
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資產、存款、股權、投資等一切資產歸各自所有。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并進行權利主張。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1)雙方現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銀行賬戶存款,歸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雙方互不主張此部分存款歸各自所有的權利。此部分共同財產處理在本協議簽訂之后,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各方不得再另行提出異議以及權利主張。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資,一次性付款購買的位于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單元__樓____號住房一套的所有權歸____(男/女)方所有。
(2)房屋具體信息為:__________,購房價款:__________。所有狀況:__________。
(3)作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產,_____(男/女)方為取得該房屋所有權需現金一次性按照合同價款補償____(男/女)方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作為分割此部分財產的補償金。
(4)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后,1個月內____(男/女)方協助___(男/女)方辦理。___(男/女)方必須協助___(男/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___(男/女)方負責。如___(男/女)方沒有按時協助___(男/女)方辦理相關手續,___(男/女)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___(男/女)方的損失。
(5)本協議簽訂之后,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基于房屋所有權而享有的一切權利歸___(男/女)方,___(男/女)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主張任何權利。
3、有限公司股份
(1)男女雙方婚內共同出資,并由______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股份,雙方共同確認由______持有的公司股份____%是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在本次離婚協議之時予以分割。
(2)由于______有限公司其他股東不同意____(男/女)方作為新股東持股,并不愿放棄優先購買權,為確認股權的完整性,雙方共同確認此____%股份股權所有權及收益權利歸___(男/女)方所有,___(男/女)方以現金補償____(男/女)方。
(3)雙方共同確認共同所有的股權價值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雙方股權以本協議約定的價值為準,不以單獨評估為準。___(男/女)方現金補償____(男/女)方的股權金額確定為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4)___(男/女)方現金補償___(男/女)方股權的之后,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4
男方: 姓名、民族、身份證號,住址等等
女方:
男方 與女方 經自由戀愛,于 年 月 日領取結婚證,婚后 年 月日 出生,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離婚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孩子撫養權、撫養費:
婚生女 撫養權歸 。 撫養費 。
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房產
車輛
股票
公司
存款
......
四:夫妻共同債務:
五、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違約責任:
七、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5
男方:
女方:
男方與女方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撫養,協議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元人民幣撫養費。協議女方每月逢雙周周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于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號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后,該套房產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女方自愿自籌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
女方: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6
男方:
民族:
籍貫:
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
住址:
聯系電話:
女方:
民族:
籍貫:
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
住址: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雙方信息
信息切記不可填錯!這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確保離婚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若是信息有誤差,可能導致協議直接無法生效。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
風險提示:撫養費的約定
一般而言,無特殊情況(例如孩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離婚協議對撫養費的約定是給付到孩子18周歲或獨立生活為止。但在現實情況中,上大學甚至大學畢業后仍不能完全獨立生活的孩子很普遍。如果你們對撫養期限沒有約定,則默認撫養費支付至高中教育完畢;在你們對撫養期限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適用你們的約定。比如,你們約定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大學畢業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學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權根據離婚協議向其主張撫養費用。
二、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
兒子____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作為兒子_________的撫養費(或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___號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匯入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提示:探視權的約定
在離婚協議中,探視權往往不被當事人所重視,只是在離婚協議中簡單寫上孩子歸某方撫養,對于探視的時間、地點、方式有明確約定的不多,導致離婚后一旦產生爭議,還要再次通過法院確認,增加了當事人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因此,你必須十分重視離婚協議中關于子女探視權的相關規定,并作出明確約定,要強調細節。
男方每星期周六可探望兒子_________一次,并可帶兒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風險提示:戶口遷移的約定和處理
實踐中,離婚后如果房子歸你,對方戶口拒不遷出,可能導致你的房屋轉讓不便。且這類問題法院和公安機一般不會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難找到相關部門處理。
實踐中,離婚后如果房子歸你,對方戶口拒不遷出,可能導致你的房屋轉讓不便。且這類問題法院和公安機一般不會受理,因此你往往也很難找到相關部門處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補償不應寫成違約金,因為戶口遷出具有人身性質,若寫成違約金法院支持可能會有難度。而寫成不便補償,合情合理,同時也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較大。
1、夫妻共有的房產(具體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歸女方所有,在簽訂本協議7日內,男方需配合女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超過20xx元的部分由男方支付。男方在未找到合適住處之前,可暫時居住此處,但居住期僅限于三個月以內。其他夫妻共有財產分割,見以下條款。
風險提示:財產分割的約定
如果擔心對方還有你不知道的存款,不建議簡潔的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因為,這樣離婚后即使你又知道他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你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建議你們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余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后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2、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車歸男方所有。
3、男女雙方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各自名下的銀行存款歸各人所有。
4、除男方的隨身物品外,洗衣機、電視等生活電器用品等財產歸女方屬有。
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男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7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是說,由于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離婚協議書丟了怎么辦
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后,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復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后,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
以上就是對“什么是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丟了怎么辦”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是留底的,因此丟失后是可以補辦的。離婚協議書丟失以后,不會影響夫妻再婚登記,這是因為只要有離婚證,就能證明當事人已經離婚了。但是,如果夫妻是為了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那么離婚協議書就是一份有利的證據,在打官司的時候,應當提交給法院作為證據,此時當事人應當去民政局補辦離婚登記。
精選離婚的協議書范文集錦 篇18
男方:
女方:
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自愿離婚協議書:
一、男方____________與女方__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_____________,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___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_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
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____________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_____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本自愿離婚協議書樣本簽訂之日起______內付清。
2、機動車輛: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購有____________牌汽車一輛,離婚后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三、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自愿離婚協議書樣本關于其他協議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