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廠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飼料廠合作協議書 篇1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六和飼料
二、數量:噸
三、價格:元/噸(含稅價),共計飼料款為:____元(大寫____)發票要根據乙方的要求開具,并提供出廠合格證和檢驗報告。
四、驗收標準:乙方同甲方相關技術管理人員,按照合同相關規定驗收,如甲方所送貨物質量、數量、規格不符合國家標準和乙方要求,乙方有權按實際情況簽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承擔運輸,裝車、卸車費用,定點堆放。
六、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部付清飼料款。
七、交貨日期:甲方必須按質按量及時供應,并確保在____日之前送達養殖場,如因甲方供貨原因造成飼料未及時送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如甲乙雙方遇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不能履行協議的,甲乙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供貨方:購貨方:
賬號:
開戶行: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飼料廠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購買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基地土地,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協商同意購買土地位于惠安縣黃塘鎮詩口工業區;土地面積 畝。
二、經雙方協商,甲方出資 元,占 %股份;乙方出資 元,占 %股份。
三、申請工業用地項目的立項,報批由甲、乙雙方組成協調小組共同辦理,費用共同承擔。
四、項目用地批復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土地開發利用細節。
五、甲、乙雙方根據投資比例對該項目用地享有使用權及所有權,雙方均不得未經另一方同意自行開發,處理該地塊。
六、甲、乙雙方若要出讓各自股份需獲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飼料廠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之原則,就甲方輸送人員到乙方工作有關事宜簽訂本協議書,
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甲方代招聘人員條件:
(1)年齡16周歲以上,35歲以下,男女比列,持有效身份證(含臨時)。
(2)身體健康,無精神問題,無殘疾。
(3)有責任心,有獨立工作能力,富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懂普通話,可適應加班及兩班制要求。
二、合作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廠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統一放假期間(依由乙方工作時間調整)。
三、合作期間工作時間、地點及崗位:
甲方代招人員在乙方工廠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一線操作工)由乙方統籌安排,乙方應保證甲方代招人員在無毒、無害、無危害性的環境下工作。
1.原則上每天上班時間為:早班08:00至20:00晚班20:00至08:00;如有遇特殊情況,可延長工作時間2小時
四、合作期間待遇:
(1)乙方支付甲方人員工資按照及時行使執行,以工作每小時7.5元的標準計算;甲方代招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包食宿不扣任何費用。
(2)甲方代招人員在乙方場內工作,工作時間參照雙方合約的工作時間執行;
(3)在工作期間,工作時間兩班制,協議期間保證每月上班時間不低于270個小時,不足的則按270小時計算,如新進員工與離職員工工作未滿一個月的,按270÷30×在職天數×7.5/小時。
(4)甲方的代招員工工資由甲方負責發放,合同到期時,乙方三天內用現金或轉賬方式全額支付甲方合同期間代招員工工作待遇。由乙方管理人負責在現場協助及監督甲方員工工資發放。
五、甲方責任
1、非經乙方同意,在合作期間,不得另行安排人員的其他工作去向。
2、甲方在協議簽訂的同時,需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等。
3、甲方負責對其輸送人員宣導內容如下:
(1)遵紀守法,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2)服從乙方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勤學苦練,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及學習內容;
(3)甲方代招人員違規操作,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時,甲方因協助乙方做好員工的相關思想工作。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應及時負責甲方代招聘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跟蹤,體檢費用由求職者自行負責體檢費。
(2)乙方必須為甲方代招人員入職當日購買工傷意外傷害保險。
(3)乙方負責指導甲方代招人員了解生產環境,熟悉生產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輔導甲方代招人員掌握生產工藝及操作方法,所有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依據公司管理制度對甲方代招人員進行管理及思想教育,對試用期間工作達不到乙方要求的人員,經雙方協商后可終止該人員的工作,相關國家規定補償責任,由乙方負責。
七、工作管理
(1)乙方對待甲方代招人員必須實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如代招員工有重大違規違法行為(無故曠工,打架斗毆者)必須解雇的,乙方應通知甲方,以便雙法國共同協商處理。
(2)為了配合乙方對甲方代招員工工作期間的管理,甲方向乙方輸送每月在職員工50名以上派一名管理人員駐廠,協助負責人員的日常管理,由乙方提供駐廠管理人的食住,并按1500元/月支付甲方駐廠管理服務費,甲方提供相關管理服務費收據。
(3)甲方輸送代招員工的交通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其它
(1)甲方代招人員應對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乙方的所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嚴格保密,除履行其職責外不得將乙方資料作任何其它用途。
(2)甲方代招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有關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甲方人員中錄用員工,如甲方代招人員在離職或自離時,其工資由甲方代領(注明;甲方代招的離職人員必須按乙方的離職流程辦理。)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5)甲方只負責為乙方招募人員,甲方代招人員在乙方入職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及勞務糾紛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乙方做協調工作。
(6)因本協議所生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需要提出訴訟時,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7)本協議自合同有效期限結束之日起失效。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