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茶葉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 篇1
供貨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茶葉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48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二、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乙方按批次向甲方結算,即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即月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月為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多月的最后三天無條件支付所供產品全部貨款。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三、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四、協議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協商簽定新協議書。
五、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茶葉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 篇2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鄉__村__組__
根據國家現行的農副產品(茶葉)的收購政策、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數量如下:
茶類品種(花色)級別單位數量單價元/擔總金額(元)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提貨方式結算方式備注
二、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兌現。
三、交售地點:____茶葉收購站或甲方所屬收購站、點。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政策;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布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五、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要表里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執行,向它方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本合同,如有違反按“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罰違約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10%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和當地工商部門各一份。
甲方: ______
乙方:__鄉__村__組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茶葉品牌合作經營協議書范本 篇3
第一章合作雙方
第一條合作雙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二章合作經營的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利用各自的優勢,合作代理銷售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
第三章合作經營的方式
第三條甲方與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駐昆明的營業部(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電子客票的代理銷售協議,成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電子客票代理銷售商。甲方負責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銷售的具體出票操作。
第四條乙方負責組織電子客票和紙質客票銷售的市場客源。甲方在市場開發、業務擴展等方面應給予乙方一定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利潤的分配和支付
第五條乙方每銷售一張電子客票,甲方獲得航空公司給予的所銷售客票票面金額1%的利潤返點,其他的利潤返點根據不同的情況由乙方處置。
第六條乙方每銷售一張紙質客票,甲方獲得航空公司給予的所銷售客票票面金額1%的利潤返點,其他的利潤返點根據不同的情況由乙方處置。
第七條乙方每銷售一張紙質客票或電子客票給其他代理人,甲方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利潤返點給予該代理人。
第五章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八條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規定程序打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紙質客票或電子客票。
2、乙方有權查閱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票歷史記。
第六章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九條甲方、乙方在協議簽字日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甲方、乙方具有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將對甲方、乙方構成合法、有效、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第七章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經簽署,各方均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不履行協議。任何一方因違背協議條款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條款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合作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由于是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按其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九章協議的廢止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廢止該協議。協議廢止后,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應按照雙方協商的金額,由甲方在該協議廢止后的10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十章生效條款
第十四條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合作雙方蓋章、簽字(法人蓋章、自然人簽字)后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對本協議任何內容的任何改變、變更,均需雙方書面認可,修改后的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協議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