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務協議書集錦(精選3篇)
外包服務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
乙方:
一,總則
經甲,乙雙方協商,受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以下人事外包服務。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人才引進相關政策,為乙方提供人才引進事務外包服務,即為乙方錄用的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辦理畢業生接收,落戶手續,為乙方聘用的符合條件的人才辦理在職人才引進,落戶手續。具體內容包括:
⑴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網上信息錄入申報,商調檔案事宜;
⑵為乙方需要辦理畢業生接收,人才引進的員工提供材料整理,檔案審查,上報手續事宜;
⑶為乙方已獲審批通過的員工打印調令,并指導辦理落戶手續。
2,甲方根據《檔案法》和中組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人力資源事務外包服務,內容包括:
⑴代理乙方聘用員工(下稱“當事人”)的人事關系及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其原有身份。
⑵為乙方當事人提供戶口管理,出具以檔案為依據的相關證明,職稱申報等服務。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及當事人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有關管理規定。
2,乙方必須實際聘用當事人,不得以“空掛”方式委托甲方辦理當事人的人事業務。同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申請甲方提供人事服務時,應出示公函以及提供相關的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不得弄虛作假,否則,甲方將上報有關部門予以嚴肅處理。
3,乙方與當事人聘用關系終結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通知當事人辦理個人委托人事外包服務或辦理人事關系和檔案調出。
4,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辦理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的在遞交材料時交清費用,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應在到期前主動交納下個年度的費用。
四,協議期限及費用
1,本協議期限3年,從×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滿,若甲乙雙方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內未提出終止,本協議將自動逐年延續。若乙方需到期終止協議,應以書面形式到甲方處辦理相關終止手續。
2,甲方為乙方員工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費用標準為20xx年元/人,辦理畢業生接收的費用標準為1800元/人。
3,在職人才引進和畢業生接收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但乙方或其員工放棄辦理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1000元/人,畢業生接收8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非因甲方原因導致未獲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的,須交納人事外包服務費,標準為:在職人才引進500元/人,畢業生接收300元/人,其余費用可憑發票及乙方書面申請退款。退檔時產生的相關費用按中心檔案館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人員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按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公布的收費標準(500元/年/人)交納。
五,附則
1,乙方未能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的,甲方可視為乙方解除委托,可拒絕為乙方或當事人提供服務,但對甲方已做出的工作應當繼續支付費用;如當事人提出轉為個人委托的,甲方可予受理。
2,乙方委托甲方辦理人事外包服務的人員名單以附件列明,乙方如有增加或減少人員須向甲方書面申報名單。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蓋章)甲方代表(簽字)日期辦公地點:深圳市羅湖區寶安北路人才大市場大廈618室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外包服務協議書集錦 篇2
甲 方: 乙 方:
公司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戶籍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并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托事項(打√為選取項)
□ 代繳社會保險; □ 代繳住房公積金;
□ 代繳個稅; □ 保管乙方的人事檔案;
二、服務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服務期屆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或變更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并協商解決。
三、費用結算
1、費用構成:服務費及代繳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應自行承擔的社保費、檔案費、公積金、個稅等)。
2、費用標準:
①社會保險: 元/月(1、城保;2、鎮保;3、綜保;),繳費基數: 元;
檔案管理費 元/月。個稅: 元/月。住房公積金: 元/月;
②服務費: 元/月,服務費總計 元。其他費用 元。
③服務保證金:元,用于充抵應繳未繳月的社保費用和支付滯納金、合同違約金。由甲方開具保證金收據于乙方,當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乙方應付費用的,甲方有權扣除違約金并將乙方做退工處理。
說 明:居住證人員的勞動關系轉移代辦費叁佰元,一次性收取;
④首次應付款總計 元。(大寫: )。
其中 元,為 年 月到 年 月的代繳費用。
3、結算時間及方式:
① 簽約后乙方即支付現金,或在兩日內將首次應付款足額劃付到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② 甲方的服務郵箱為:,乙方指定聯系郵箱為:,當乙方電話無法聯系時,作為接收甲方賬單和相關通知的有效途徑,甲方發出郵件即視為有效送達。如需信函或快遞相關資料的,快遞費用由乙方承擔;隨后的應付當期費用,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最遲應在季度最后一個月的三十日號前支付下季度代繳費用,超過付款期限的視為逾期,乙方須支付相應滯納金。③乙方可于次月26日后,至臨近的社保/公積金中心柜臺核對本人上月社保或公積金的繳納情況。
四、責任約定
1、甲方僅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務,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不承擔勞動保障相關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乙方清楚并了解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
2、乙方有權隨時查詢甲方為其繳納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若甲方未按約為乙方繳納當期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3、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僅能用于雙方合作期間繳納社會保險時使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傳或用于其他用途。
4、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約定日期收到乙方付款的,甲方有權停止一切服務,將乙方做退工處理。對逾期款項(自應付款日起計算),甲方有權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1%按天收取滯納金,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后果。
5、在合同期內,除甲方不能提供正常服務外,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服務保證金。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本協議履行中,因國家法律法規變更造成本協議必須修訂時(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均應根據國家新政策做相應調整,并以甲方賬單為準。
7、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如有附件,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服務協議書集錦 篇3
甲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裝飾裝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條款
甲 方:四川上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__市武侯區晉陽路41號5層 聯系電話:
乙 方: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及周邊縣市,以乙方指定為準;
1.2造價:¥ 800元/米,大寫:捌佰元整(構造見施工圖紙,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注:(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結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運費;
第二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 ( ) 種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交圖時間為:年月日,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
2.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見附件 :設計圖),設計費由方支付(此費用 在工程價款內);2.3施工圖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陳設應采取保護措施,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對甲方施工現場的物品甲、乙雙方應認真清點及保護,并且雙方簽定《物品清單》;3.2開工前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3禁止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確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根據有關部門規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移動或改造暖氣、燃氣管線。
3.4參與對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及對材料進場、工程竣工的驗收;
3.5工程所在的物業管理部門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項物業管理費用由甲方交納(出入證除外),乙方協助提供物管所需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施工中嚴格執行國家對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規范,保證工程質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前,嚴禁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暖氣及燃氣管線等,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3嚴格執行當地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4.4保證施工現場內上、下管道的暢通;
4.5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4.6因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管理部門的規定而引起的罰款及賠償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為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務,合同簽訂后如有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的變更,須由雙方協商后簽署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口頭承諾或口頭協議均視為無效。
5.2合同簽訂后,若因甲方減項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來回托運、損耗及退貨費用;若甲方要求減少的施工項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該項目的施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拆除費。
第六條:材料供應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其規格、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見附件: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甲方應按時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并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若甲方未按時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規格、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甲方承擔。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見附件: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應將材料、設備運到施工現場的時間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規格、質量與報價單不符,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延誤工期或影響工程質量,責任由乙方承擔。
6.3甲方確定材料品牌、規格、型號或價位標準,由乙方負責為甲方代購的(見附件: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在材料運至施工現場并經甲方驗收認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購費為材料采管費(材料款的%)+材料運輸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若施工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退貨、換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工期延誤
7.1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 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順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八條:質量標準
8.1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下列第 ( ) 項標準執行: (1)《GB50210-20__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范》(2)《__市家庭房屋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1) 其他規定:
8.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 (1) 可向__市建筑裝飾協會投訴進行調解;(2)如不服調解,由甲乙雙方同意的工程檢測機構簽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九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9.1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的驗收 (2) 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3) 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 :工程驗收單)。
9.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件 )。
第十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簽訂后,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