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精選7篇)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1
制造商:
銷售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全國范圍內與甲方合作銷售甲方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銷售甲方產品。合作形式有如下兩種情況: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規定的設備價格與用戶進行洽談,甲方只在技術方面進行配合。
2、由乙方給甲方提供用戶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進行跟蹤洽談。
二、 質量及技術保證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技術規范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三、 產品價格
1.代理產品的價格為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于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是以系統及工程的方式來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戶的要求,針對每一項業務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與用戶商談的合同價格,原則上不應低于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戶參考價格。
四、 費用支出
費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進行負擔,具體如下:
一、甲方提供發票, 符合本協議第一款第一條的情況,甲方負擔乙方及客戶到達甲方后的實地考察、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驗、終驗等費用,其余如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招標投標、廣告費用、商務運作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二、符合本協議第一款第二條的情況,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 提成費用與結算
乙方的提成比例:以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合同時產品定價為基數計提,屬于本協議第一款第一條的情況,按___%計提;屬于本協議第一款第二條的情況,按___%計提,甲方按收到設備款后,于2日內將乙方提成款按收款比例打入乙方賬戶。
六、 甲方提供的支持與服務
為支持乙方拓展市場,甲方承諾在廣告技術住處等方面對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為其代理全國范圍內甲方產品代理的證明材料。
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安排兩次(無償)對乙方用戶技術交流;并可根據乙方需要無償安排對乙方人員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訓。
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壹年內免費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維修服務。
5.根據乙方代理的規模,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用于開拓市場的產品說明書、技術及維護手冊以及推介產品使用的電腦軟件、相關的宣傳資料。
七、知識產權
1 乙方應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銷售產品。
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銷售非甲方設計和制造的'產品。
3 一旦乙方發覺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等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幫助。
4 甲方應提供代理產品的設計和生產的有關證明文件。
八、協議期限
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簽字之日起12個月。
2 距協議到期日45天以前,雙方應友好協商是否需要續簽協議。
3 如有下列情況發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終止協議:
1) 另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內未能采取補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將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3) 另一方具有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4 關于協議終止
1) 本協議終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協議期內對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 協議期滿后,甲方應繼續向乙方現有用戶提供售后服務。
3) 合作期滿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額外的訂單,乙方應立即停止甲方產品銷售、廣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識產權。
九、違約責任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加斧章并簽字傳真有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2
編號: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資訊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20030101》(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_____資訊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_____資訊____________機構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資訊)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資訊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所有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資訊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030101》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資訊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資訊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余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資訊授權______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_____資訊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030101》和《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030101》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范和《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3
甲方: 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同意乙方做區域宇宙 系列產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國統一代理價供貨給乙方,產品報價見附頁一。
2. 乙方內部必須做好對甲方產品最低報價的保密工作,零售價格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價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價銷售,甲方如因市場變化發展需要調整售價,則甲方有義務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3. 乙方按最小訂購量(單次20臺)以上提貨,款到發貨,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產品郵寄給乙方。甲方匯款銀行資料見附頁二。
4. 發貨方式:航空、中鐵、公路等。
5. 乙方有義務監督當地市場宇宙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并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 如產品統一調價,則甲方對乙方在調價之日前一個月內的最后一次提貨給予補差價。甲方新產品出來時,若乙方舊型號的產品出現滯銷,一個月內可補差價向甲方提出調換。乙方必須保證所調換產品完整無缺。如產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損,乙方則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費。
7. 為充分保障全國各地經銷商的利益,也為更好貫徹價格統一原則、規范市場,乙方只能在協議中規定的地區銷售,如出現產品竄貨現象,甲方則有權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警告處罰1倍的價錢取消代理資格。
8. 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甲方將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圖及相關資料,乙方如需搞產品促銷活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配合。
9. 乙方售出的產品,產品出現故障時,乙方負責幫客戶更換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換。
10. 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務,服務條款見附頁三。
11. 協約期限從20__年月日起到20__年 月 日止,合約期滿后,若雙方對合作無異議,此合同自動順延。
12. 簽訂協議后,乙方須在協約地區范圍內發展多個分銷點。乙方每月銷售量須達到臺以上,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的銷售量達不到 臺,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和保留發展其他代理商的權利。
1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解決。
14.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有效,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議解決。
15. 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深圳市蓮塘港蓮路第七工業區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公開課及內訓招生協辦方,進行代理招生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權書(見附件形式)。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學員及意向客戶,由甲方進行跟進處理(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客戶咨詢及跟進工作)。對乙方在本協議期內向甲方推薦的客戶(包括乙方在協議簽訂同時向甲方提供的本協議期之前的所有意向客戶),于本協議期及之后一年內產生的成交,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4、甲方須按本協議第六條及第七條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業績相應的傭金。
計算公式:乙方代理業績所產生的實際成交總金額_項目傭金比例=乙方傭金。
甲乙雙方確定項目傭金比例如下:
公開課為______%,內訓為______%(若有其它特殊情況,請在本協議列出)
5、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互聯網招生系統帳戶,由甲方自助進行招生信息的發布及維護。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統中發布的招生信息,須為符合本協議之項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本協議合作項目,并對產生的業績根據本協議收取傭金。甲方培訓公開課如有延期情況,應在確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中止發布甲方招生信息。
6、乙方負責將客戶報名及咨詢信息記錄于甲方招生系統帳戶、或以電話及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定期查詢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中記錄的報名及咨詢信息,對報名或咨詢的.客戶及時進行跟進,并于乙方招生系統如實記錄每客戶跟進情況。
7、對于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甲方應于開課后三個工作日內于乙方互聯網招生系統進行準確記錄,并根據本協議相關條款計算出乙方應收傭金,同時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凍結甲方招生系統帳戶,并停止對甲方招生信息的宣傳推廣工作。
8、甲方須于每客戶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傭金(以支付憑證日期為準),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加收每日1%的滯納金。如甲方延遲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超過30工作日,乙方有權向甲方另外索賠乙方代理傭金一倍的違約金,并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如發生甲方遺漏乙方向甲方推薦并已成交客戶的情況,甲方須按本協議相應條款支付相應乙方傭金,并另外向乙方支付相應乙方傭金的一倍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9、本協議自生效起90天內,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客戶無任何成交,乙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乙方義務。
如甲乙雙方客戶信息有任何重復或沖突情況,除甲方可提供確切書面證明外,均應計入乙方代理業績。
甲方不得在乙方網站發布虛假信息,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若由此引起的糾紛,甲方負全責。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甲方未提供中止本協議的書面形式協議附件,本協議自動順延一年。
10、如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書面協議附件形式補簽。
1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5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 系 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XX1020》(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絡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絡(以下簡稱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新快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新快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XX1020》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新快網絡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新快網絡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新快網絡”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新快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7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8與新快網絡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新快網絡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新快網絡相應損失。
3-1-12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XX1101》和《新快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XX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范和〈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湛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區域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國統一代理價供貨給乙方,產品報價見附頁一。
2、乙方內部必須做好對甲方產品最低報價的_,零售價格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價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價銷售,甲方如因市場變化發展需要調整售價,則甲方有義務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訂購量(單次______臺)以上提貨,款到發貨,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產品郵寄給乙方。甲方匯款銀行資料見附頁二。
4、發貨方式:航空、中鐵、公路等。
5、乙方有義務監督當地市場宇宙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并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如產品統一調價,則甲方對乙方在調價之日前一個月內的最后一次提貨給予補差價。甲方新產品出來時,若乙方舊型號的產品出現滯銷,一個月內可補差價向甲方提出調換。乙方必須保證所調換產品完整無缺。如產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損,乙方則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費。
7、為充分保障全國各地甲方的利益,也為更好貫徹價格統一原則、規范市場,乙方只能在協議中規定的地區銷售,如出現產品“竄貨”現象,甲方則有權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警告→處罰______倍的價錢,取消代理資格”。
8、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甲方將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圖及相關資料,乙方如需搞產品促銷活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配合。
9、乙方售出的產品,產品出現故障時,乙方負責幫客戶更換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換。
10、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務,服務條款見附頁三。
11、協約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約期滿后,若雙方對合作無異議,此合同自動順延。
12、簽訂協議后,乙方須在協約地區范圍內發展多個分銷點。乙方每月銷售量須達到______臺以上,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的銷售量達不到______臺,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和保留發展其他代理商的權利。
1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解決。
14、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有效,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議解決。
15、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頁:(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
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匯編 篇7
甲方:(雪花啤酒經銷商)(以下簡稱甲方)乙方:(雪花啤酒分銷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積極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雪花啤酒”系列產品事項,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及數量:
1、產品名稱:雪花啤酒(以甲方提供的產品價格表中的名稱為準)。
2、要貨數量:乙方在協議期間,每次要貨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訂貨單,經乙方確認填報的要貨數量為準。
二、產品數量: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2、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退貨,乙方應書明提出,經甲方書面簽章或負責人簽名確認后。給予退貨或調貨。
3、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交貨地點及交貨期限:
甲方在確認乙方貨款到賬后三天內負責將貨物送到甲、乙雙方確認指定的乙方倉庫。
四、結算方式:
現款現貨。
五、其他約定:
1、銷售區域: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在干沖區域的`分銷商,乙方在該區域內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得跨區域或者低于甲方指導價(詳見報價報)銷售。如果乙方跨區域銷售或者低于甲方指導價銷售,經甲方認定后,可視為惡意沖貨,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按雪花廠方串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罰款50元/箱)。
2、退換貨:甲方承諾所有離保質期不低于兩個月的甲方產品,均可根據乙方要求給予乙方退貨或換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將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如發生經濟糾紛,其訴訟管轄權歸屬甲方當地法院。
七、協議有效期限:
自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未盡事宜,另行商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后便可生效。
九、銷售獎勵:
乙方如每月銷售1500箱以上。甲方可給予獎勵贊助,每件獎勵1元。如每月銷售1500箱以下,甲方可給予獎勵贊助,
每件獎勵0.5元。如每月銷售700箱以下,無任何獎勵贊助。
甲方:乙方:(雪花啤酒經銷商)(雪花啤酒分銷商)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工行賬號: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