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用工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根據甲方需要,與乙方達成了勞務協議。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勞務用工制度,規范施工現場外用管理,根據重慶億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勞動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個人情況:
(一)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二)身份證號碼:
(三)家庭住址:
二、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工作內容:模板分項工程(木工所有相關的工作及材料的分類清理、堆碼)
(四)工 期:根據項目部的要求
(五)質量等級:優質結構(垂直度8mm內,平整度8mm內,否則接受現場罰款或影像資料作為證據進行處罰。
三、嚴禁使用一下人員:
(一)高血壓;心臟病;癲癇;貧血病;癡呆癥等疾病者。
(二)年齡達到五十五者。
(三)無上崗證也未到勞務分公司報名參加培訓者。
(四)嚴禁使用未滿16周歲以下的童工。
四、工資計價及發放時間:
(一)工資計價方式:按模板接觸面積平方米 元/㎡(含釘子、鐵絲),計價方式分別如下:1、車庫模板 元/㎡;2、裙樓模板 元/㎡(含釘子、鐵絲);3、標樓含屋面、構架 元/㎡;(注:甲方要求更改圖紙情況一律按照標樓平方計算)
(二)發放時間及方式:從進場時根據實際情況按每月不超過1500元不等的借支,春節回家付清脫模工資,節后每月按完成脫模工程面積的90%支付,余款在將材料清理完畢、工程驗收合格,經現場結算扣罰款后一個月內付清。
五、雙方履行的權利的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及規定的勞動衛生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2、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勞動法進行用工,不得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或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手段強迫工人的勞動。
3、甲方必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若確有困難,要向乙方解釋清楚,并做出發放工資的時間承諾。同時,乙方應理解甲方的實際困難,給予甲方工作上的支持。在甲方做出的承諾時間范圍內,乙方不得到處游說滋事,更不得有阻擾現場施工、擾亂社會治安、影響公司形象等情況發生。
4、發放工資時,由甲方制度工資表,乙方簽字領取,以此為證。
(二)乙方的責任
1、服從甲方上級各部門的管理,乙方班組主要責任人應管好自己的工作和進度質量,主動配合現場管理進度、質量、安全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及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服從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保證質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正常情況下,乙方不得無故拒絕工作。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規定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按照公司及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理進行作業,若自行違章作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不得與甲方及上級管理部門發生糾紛。
4、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部門的治安管理條理,不得與現場管理人員發生爭執,更不得打罵、侮辱管理人員,否則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5、乙方必須準確提供自己的身體狀況、年齡等基本情況,若因乙方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況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