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合作協議書
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標題
本合同各條標題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擴大的解釋。對于合同內容的一切解釋均以標題下的正文為依據。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