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開發及運行管理協議書
4.權益
4.1 乙方在軟件開發、網站運行管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甲方技術資料、指標數據等必須向第三方保密。
4.2 乙方為甲方開發的普鋼一組設備信息交流網的版權、經營權等各種權益屬甲方所有。
5. 協議修改權及終止
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均必須甲乙雙方同意,經書面確認后方可進行,本協議如需要修改,原則上一年可進行一次;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應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時,應由不能履行協議一方提供公證部門的證明文件,可免除承擔經濟責任。
7. 仲裁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一切因協議引起的或與協議有關的爭議,如果可能,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仲裁。仲裁地點北京市。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8.附注
8.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本協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結束前兩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終止,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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