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授權協議書
1、 就本協議內容或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的提前解除或終止不影響各方于本協議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2、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發行審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滿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有效期將自動順延壹年。
3、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