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收購協議書
第三條 陳述和保證
3.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3.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包括獲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準)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4)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義務;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響其履行本協議義務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5)其對轉讓資產具有完全的所有權,有權出售轉讓資產,不存在附件一清單未披露的包括抵押在內的各種擔保負擔;
(6)從本協議簽定之日起至轉讓資產全部交付之日止,在轉讓資產上不設置新的包括抵押在內的各種擔保負擔;不以任何方式處置轉讓資產;轉讓資產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7)已經對轉讓資產投保了必要的財產保險,保單在相關資產交接前一直有效。
第四條 前提條件
4.1 甲方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收購價款的前提條件是:丙方和甲方按本協議簽署承債式貸款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到期收購價款,則對遲延支付價款應按日_____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價款金額的_________%;
(2)如果甲方遲延支付到期應付收購價款,并在收到乙方書面催付通知后_________日內仍未支付,則乙方有權在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日后終止本協議;
(3)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未按本協議履行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全面賠償。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收購價款中抵扣相應的賠償金額;
(2)轉讓資產在按本協議約定交付給甲方之前產生的對任何第三方或政府的責任、罰款、賠償或稅收負擔等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由此遭受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3)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則每遲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金額為收購價款_____分之_____的違約金,但無論如何,不超過收購價款的_____分之_____。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辦理產權轉讓通知后_____天內仍未辦理,則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_____天后終止本協議。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事件: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爆炸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延期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_____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其延期或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原因。
6.2 免除責任: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協議因此未能履行或延期履行而遭受的損失負責。聲稱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