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協議書范本
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a、材料進場后的材料驗收;
b、水、電、暖改造完后的隱蔽驗收;
c、防水工程驗收;
d、中期(木做收口)驗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體竣工驗收。
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3、本工程自驗收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
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二年。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收取乙方壹萬元作為質量保證押金,乙方承攬每個工程時,甲方從每個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結算總額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每個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滿兩年后甲方支付給乙方,質量保證押金待雙方合作結束(合作結束時間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滿兩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材料進場驗收合格后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中期驗收合格后兩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0%,待工程整體完工且業主驗收合格后七日內支付工程派工價的35%,其余5%作為工程保修金(參照1條)
3、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并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后7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甲方在簽字時向乙方結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結清后,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式統一發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1—2種方式解決:
1、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可另附頁,附頁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乙雙方先前所簽定的所有協議約定即時解除。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