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住房租房協議書
8. 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9. 轉讓交接,水、電、暖氣、設施及有關經濟費用問題,由雙方自行處理,如有遺留問題,續租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七、有關續租的事項
1.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如當期租房市場價格有較大浮動,甲乙雙方協商做合理調整,如甲方提出的合理調價方案乙方不予認可,甲方中止乙方續租。
2. 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將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名/蓋章(紅印) 乙方: _________簽名/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提供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本協議簽訂于: 年 月 日 即日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