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婚前協議書怎么寫(通用3篇)
2024婚前協議書怎么寫 篇1
簽訂日期:
甲方: 男,(月收入: )單位: ,年齡: ,身份證號:
乙方: 女,(月收入: )單位: ,年齡: ,身份證號:
鑒于甲乙雙方自愿結為夫妻。為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系家庭和睦,規范夫妻財產關系,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1.雙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甲方婚前財產:
① _______________
② 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
(2)乙方婚前財產:
、倩榍耙曳郊捌涓改杆I一套_____平方米的_____房(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__萬元(首付_____萬,婚前月供每月_____元已經完成_____年計_____萬,合計_____萬)已付款_____萬元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_____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 萬由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后,該房屋發生增值的,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實際投入的資金比例計算各自份額。
、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于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3.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4.婚后,甲方或乙方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甲方或乙方一方的財產清償。甲乙雙方或一方以夫妻財產約定的形式,逃避債務的,視為無效。
5.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或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該協議經雙方及見證律師簽字后生效。一經公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__________ 指紋:
乙方:__________ 指紋:
見證律師:__________
2024婚前協議書怎么寫 篇2
提出公證申請人:
男方姓名:王____(月收人:_______)單位:上海海事法院,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奚____(月收人:_______)單位:上海機床廠,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上海____區____村____號,戶主姓名:奚____,黎____(奚___之母)
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為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系家庭和睦,規范夫妻財產關系,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1.雙方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財產:(無)
(2)女方婚前財產:
、 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買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見房屋買賣合同文書)43萬元(首付15萬,婚前月供每月20__元已經完成3年計7.2萬,合計22.2萬)已付款22.2萬元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后按揭房余下月供款20.8萬由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
、 婚前女方父母所買電冰箱1個3800元、彩電1個1.2萬元、柜式空調機5500元、1.5匹壁掛機3個(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爐;個1200元、錄像機1部3500元、攝像機15000元,合計4.85萬元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刍榍芭脚c男方所買床、柜、電風扇等計5400元屬于夫妻婚前共同財產。
2.由于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3.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4.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
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清償。夫妻財產約定,逃避債務的,視為無效。
5.根據國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如果不經約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擁有個人財產。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該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一經公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立協議人:奚____王____
公證員:謝______張____
___年___月___日(上海埔東區公證處)
2024婚前協議書怎么寫 篇3
男方: ,民族: ,出生:
身份證號:
女方: ,民族:,出生:
身份證號:
與 于 年 月日登記結婚,因性格不和,致使
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2.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3.其他財產:自的.私人用品歸各自所有,其他物品全部歸女方所有,考慮男方目前無住所,女方允許男方暫住家里。
三、債務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違約責任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款項義務的應交違約金拾萬元給對方。
五、協議生效時間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
六、如本協議生效后發生爭議的,雙方協議解決。如果協商意見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