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手機協議書(通用3篇)
買賣二手手機協議書 篇1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現乙方向甲方購買二手手機 一部型號:
手機串碼
附帶配件:
現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1 乙方愿意以人民幣 元購買甲方的手機
2 甲方承諾保證手機的來源合法 真實(非高仿非山寨)
3 甲乙雙方交易前先檢查手機 人民幣等
注:如果該手機出現因來源合法問題 如偷 搶 盜 的法律糾紛問題, 由甲方全部承擔,并全額賠償該手機出售時的金額給乙方。
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年 月日
買賣二手手機協議書 篇2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地址:
現向乙方購買舊手機一部,成色:型號: ,序列號:,IMEI:
雙方自愿達成協議:
1.甲方愿意以人民幣 元購買乙方的舊手機。
2.乙方承諾保證此部手機來源合法。
3.乙方承諾保證此部手機發票丟失,不是非法來源。
4.甲方交易前先檢查手機,交易達成后,因手機出現故障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注)如果該手機出現因來源合法問題,如偷,搶,盜的法律糾紛問題,由乙方全部承擔,并全額賠償該手機出售時的金額給甲方。
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甲方:(賣方)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二手手機協議書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協議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產權證號:____________,登記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_______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協議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協議交予買方。
第四條【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30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協議,本協議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于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協議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第十二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協議7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7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四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致協議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10%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協議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六條【本協議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協議不相符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七條【協議附件】
本協議共有附件_______份。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協議數量及持有】
本協議一式4份,賣方1份,買方1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