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協議書范文匯編(精選3篇)
結算協議書范文匯編 篇1
代發工資協議書
甲方:淮南通商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安全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日期為每月日,每月 日前乙方將代發工資名單及金額數據交甲方,并于每月 日前將代發工資的資金劃轉到甲方開設的專用帳戶。
第二條 甲方收到乙方代發工資資金和數據后,應及時認真審核乙方數據實發金額與乙方劃轉的資金總額是否一致,若發現金額不符的情況,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聯聯系,由乙方進行修改并確保工資金額準確無誤。甲方按照乙方修改后的數據編制帳號和戶名,并在約定的代發工資日期及時將工資劃轉入乙方所列工資帳戶。
第三條 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而造成乙方工資不能及時領用或發放錯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1、乙方資金不到位或未知數到位的;
2、 所列工資數據盤未及時送交甲方
3、 所列工資數據編制有誤。
第四條 若因甲方工作失誤而造成工資發放有誤,由甲方承擔責任,并承擔因此給乙方所列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乙方在向本單位發放活期儲蓄存折時,要告知其本人存款賬戶的初始密碼,并要逐一提醒所個人修改初始密碼.
第六條 除代發工資,甲方可為乙方代發其他款項,操作方式同上所述,代理發放的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收費條款
甲方為乙方代發工資按筆計收元/筆,異地(按跨地市)代發每筆按照實際費用結算。代發手續費按月核算,每季支付一次。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年。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未提出書面異的,視同同意協議延長1年,延期次數不限。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仲裁。不涉及爭議部分,甲乙雙方仍需繼續履行。
甲方: 乙 方:(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電話:
結算協議書范文匯編 篇2
本著精誠合作,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指導思想,與進行友好合作,在此雙方就財務結算方面具體事項意見達成一致。
一、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發貨
1、數據對接:雙方安排專人對當天所需要操作的產品進行數據確認(包括產品款號、尺碼、顏色、數量);
2、當天對賬:雙方針對貨物的款號、數量、顏色、價格、運費以及退換貨明細進行核對;
3、結算周期:滿七天結算一次,如1號至7號的費用,甲方應于8號中午12:00前給乙方結清。
三、甲方向乙方訂貨制
對于甲方向乙方訂貨的模式,結算方式如下:
1、訂單確定時甲方向乙方預付款項總額的30%;
2、乙方生產完成后,貨物發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20%;
3、若是促銷等活動,活動結束之后一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總額的40%;
4、剩余款項總額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個季度內結清,具體季度劃分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節前)。
四、對于乙方庫存貨物需要甲方代銷的產品,具體情況視時間節點另行協商。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
結算協議書范文匯編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訂艙出運貨物的運費結算問題,按照付款簽放提單辦法的規定和甲方要求,并經征得_________銀行同意,決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辦理外匯運費結算。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運費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在_________銀行或其所屬支行開立外幣帳戶或人民幣帳戶。
第二條甲方同意_________銀行憑乙方提供的已蓋章的外匯委托銀行收款(專用)憑證的運費帳單主動借記甲方帳戶,同時貸記乙方帳戶。
第三條甲方如發現乙方托收有誤,可據證向乙方申請退還所誤收的運費,乙方必須在七天內辦理退款手續。
第四條甲方如因資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接受本協議,并立即實行付款簽放提單的辦法,直至終止接受訂艙托運業務。
第五條為保證貨代單證安全到達托運人手中,防止遺失,甲方需有專門印鑒用于領取場站收據提單等重要文件。該印鑒在乙方存檔備查,甲方在相關帳單上蓋此印鑒后領取文件。
第六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協議生效日起,原甲、乙雙方簽署的外匯運費結算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七條陳述和保證
7.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但無論如何,違約金金額不超過雙方發生額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運費托收結算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協議附件
11.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
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通知
16.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6.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份,_________銀行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