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協議書通用范本財產集合(精選3篇)
遺贈協議書通用范本財產集合 篇1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財產遺贈一事,自愿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號專利,在甲方死亡后贈送給乙方。其詳細信息如下:
1.為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___。
3.專利權人:___。
4.專利授權日:___。
5.專利號:___。
6.專利有效期限:___。
7.專利年費已交至___。
第二條 乙方應于每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____元,醫療補助費____元,直到甲方去世。
第三條 乙方應在甲方去世后____日內辦理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遺贈,其遺產可按法定繼承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負對遺贈財產的維護責任,不得隨意處理遺贈的財產。如果甲方故意將財產損壞或者送給他人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五條 乙方應當按時給付甲方費用。逾期給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協議。如果連續____個月不給付費用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而且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
第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__編碼: __編碼:
遺贈協議書通用范本財產集合 篇2
___________區民政科:
陳_______(男)與劉_________(女)自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包括,彩電_2_臺,冰箱_1_臺,音響_1_臺,存款_5萬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撫養孩子,家里的財物劉___只取自己的衣物、書籍,其余均歸陳________所有。
2.陳________,劉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財各自所有物并無爭議。
3.陳________,劉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賴____待離婚申請批準后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廠(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男方:陳__________
女方:劉__________
證明人:陳________
(_____廠工會主席)
____年____月____日
遺贈協議書通用范本財產集合 篇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為:(附詳細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賬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一~(大寫)元整,質押率為——%,實際質押額為——一(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占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一一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_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術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權即自動終上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小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他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兒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問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豐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略):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防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淆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箍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