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房屋約定協議書(通用3篇)
婚內房屋約定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__號____居民小區__號,面積___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____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____萬元,____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牌____寸液晶彩電一臺,____冰箱一臺,____中央空調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婚內房屋約定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保持家庭和睦,防止房產糾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丙方的見證下,就_____________________處的一套房產,自愿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產位于____________,由甲方出全資建造,但是產權約定在乙方名下。
二、甲方享有該房產包含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乙方只享有該房產的居住權。
三、乙方不得以自己是房產證下明示的產權人為由,要求享受該房產除居住以外的權利,更不得以此為由剝奪甲方對該房產的實質擁有權等一切房產權利。
四、乙方對該房產的居住權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精神正常下,自愿簽訂的,沒有受到任何脅迫。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婚內房屋約定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欲共同購買位于的房產一套,購買價格1,000,000元,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300,000元,其中由甲方出資180,000元,占60%。乙方出資120,000元,占40%。剩余的700,000元向銀行借貸。
三、該房產的貸款及第二條所述的債務,雙方按照份額承擔債務。向銀行借貸700,000元,貸款期限20年,本息和共1,050,000元,分240個月還清,每月需還4,375元。其中,甲還2,625元,占60%;乙還1,750元,占40%。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四、產權比例
產權的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6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40%的產權。
五、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4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雙方依法辦理并由雙方妥善保管。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裝飾裝修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并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如甲乙雙方結婚,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甲乙雙方平等的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承擔債務,即各占50%。如甲乙雙方分手,雙方可變賣共有物,所得價金由共有人按份額比例分配;蛘哌M行作價補償,由雙方中的某個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該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補償其應有部分的價值。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