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離職協議書(通用3篇)
新離職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協議如下:
一、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自 年 月 日起解除,乙方的工資相關補償及抵扣等均結算至該日。
二、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安排乙方辦理工作交接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在 日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甲方根據公司的離職交接手續為乙方辦理財務結算、開具離職證明,并在 日內為其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等。
三、乙方對甲方的客戶應盡保密義務,保證甲方秘密資料不外泄,不得在外散播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論,如給甲方造成重大影響及損失, 甲方將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第三條執行完以后,雙方不再追究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五、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一條款,均以視為違約,未違約方有權主張賠償損失。
六、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新離職協議書 篇2
甲方:X公司
乙方:
一、自200年月日開始,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第三項的特別約定內容,乙方已正式受雇于甲方,現其身份屬于本企業試用期正式解聘離職的員工。
二、在乙方擔當試用正式員工期間,甲方已安排個產品研發項目給乙方負責設計,而整個項目之原始設計概念是由甲方授與的,乙方只作為完備基于設計概念內的外觀、結構等設計工作。以上 個項目為:
①
②
③
三、乙方已于20 年月日前已按公司提供的概念和要求,設計了以上各項目的圖紙及樣品結構,并就以上項目設計了每樣各個以上的保護性設計方案。
四、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其一切的職務發明與設計均屬于本公司或投資人所有。故其不得泄露有關產品和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和使用有關資料并負有技術保密責任。如違反有關約定,則甲方將按勞動合同所載條款及相關適用法規追究其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二。簽定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X公司
代表: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新離職協議書 篇3
離職保密協議
甲方:乙方:
一、乙方保證并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我承擔賠償等法律職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離職后,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基于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單位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單位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后,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方案、培訓資料、機構檔案、單位運作方法、單位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帶給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3、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技術文檔、相關人員、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營銷計劃、發展規劃、財務資料、程序文件、中心檔案、網點檔案等方面的資料。
4、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的范圍:
1
①影響單位生產和發展的事項;
②影響單位技術進步的事項;
③影響單位營銷活動的事項;
④使單位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⑤使單位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⑥影響單位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⑦影響單位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⑧影響單位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三、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持續其機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現有工作崗位或離職時,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違約職責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職責,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后,經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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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能夠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二年內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務必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