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租地合同協議書(通用3篇)
簡易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1
出租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田共計____畝。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自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止,年租金xx元/畝。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如有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經營權、使用權。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七、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方式;由乙方每年的x月xx日,支付給甲方,
八、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乙方簽字(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證人簽字(簽章):
簽訂日期:xx年x月xx日
簡易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概況
1、租賃土地的位置:村組
2、該地標的土地,靠東為:____靠西為:____靠南為:____靠北為:____。其中,南北長____米,東西寬____米,土地總面積平____方米,折合約____畝。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種植養殖合作社
4、租賃期限:20年
5、租賃金額:元/(年·畝)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并在本協議生效后將該地標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管理權、使用權一并讓給乙方,乙方享有對該地標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權利,但不得從事與使用功能無關的活動,不得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
2、在使用期間,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權(礦石、建筑材料制造與銷售,石材、磚瓦、水泥、混凝土制造等,甲方不得無權終止協議,如有違約行為,乙方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加倍賠償并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4、租賃期滿后,乙方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但乙方應按該協議規定的租賃金額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該土地上從事的活動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協議期間乙方的建房及一切設施權屬乙方,乙方租用期限內可以轉讓承包經營,租期不變,此協議法人的變更不影響協議的實施。
3、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逾期天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協議,所交納租金不予退回。
4、如遇國家征收,林山的征收款歸各收益戶,其余租地內等一切賠償設施款歸乙方所有。
四、本協議租賃金額為:____大寫:____¥:元、本協議租賃金額已包括該地標土地范圍內所繳納的各種費用,按年支付。
五、付款方式:協議簽訂3日內,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其余元在前付清。
六、租賃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備案一份,自協議當日正式生效,此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月日
簡易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 租賃位置和面積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計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 年,自 年 月日 到 年月 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的原則,于每年的月 日繳納。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為受益主體。
6、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租賃期內有權對農田,利和電網的改造,在合同期結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解決爭議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