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企業聘用協議書(精選3篇)
會計企業聘用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為一月,月薪為 600 元,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工資為850底薪+50元全勤+1%工資提成,雙方根據平等協商原則,簽訂勞動合同。成任務值根據季節調整,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聘用合同2)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有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發生的疾病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甲方的義務
1)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店內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及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 享有店內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合同。
2、乙方的義務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 遵守店內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3) 維護店內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及義務
1、試用期滿,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具有參與店內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3、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會計企業聘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企業的工作需要,本著友好合作,有償聘任的原則,在不影響乙方原崗位工作的前提下,聘任乙方為中級會計師,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條款。
一、 聘用期限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起,共 年。
二、 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
2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3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等材料僅作甲方辦理會計代理業務資質證書用,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不得挪作他用。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甲方申辦資質所需要的相關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中級會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的復印件,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行復制、留存。
5如聘任期滿或解聘后甲方應及時從企業資質信息中撤銷所有乙方與甲方企業相關的信息,并將有關撤銷證明材料出示或復印給乙方。
三、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資質所需要的相關有關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中級會計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的復印件各一份。
2. 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會計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在規定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會計師材料復印件及現場本人簽字等。
3. 乙方僅為甲方辦理代理會計業務資質提供乙方中級會計師證書材料,不參與甲方日常業務管理。甲方如需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業務指導或業務操作,需另行協商計酬。
4. 本協議一經生效,乙方不得將其中級會計師證書的相關材料提供給其他會計代理企業使用。
四、 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聘用工資(稅后) 。
首次支付給乙方第一年聘用工資日期為 年 月 日。以后每年按年支付給乙方聘用工資的時間為 月 日。
五、 解聘
1.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與對方提出協商,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 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及時撤銷企業資質信息中與乙方有關的信息,并將有關撤銷證明材料出示或復印給乙方。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違反約定使用乙方證書材料;
(3)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協議期滿后對可將其中級會計師證信息提供給別的會計代理企業使用,乙方要求提前解聘,則應退還當年度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必須在滿 年后,才可以對乙方解聘,如提前解聘,甲方賠付乙方違約金 元整。
2. 甲方不按協議約定支付酬勞,經乙方提醒仍不履約的視為提前解聘。
3,甲方違反約定使用乙方證書材料,使用取得的收益全部賠付給乙方,并賠償違約金元。
七、 其它約定
1. 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為人民幣。
2. 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甲方將有關撤銷證明材料出示或復印給乙方后失效。
5. 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6. 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并按指印: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電話:
會計企業聘用協議書 篇3
XX有限公司
會計服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會計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為甲方提供會計代帳服務(會計業務以會計電算化方式進行)、公司各項證照年檢及變更服務。為使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合作協議中所商定之責任及義務,特擬定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應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財務原始票據及其他相關資料 。(票據必須合法)
(二)甲方每月在納稅銀行賬戶中,應存有足夠稅費金額。
(三)甲方需要乙方辦理的相關財稅方面相關事宜,須向乙方提前通知。
(四)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有關執法部門的檢查。
(五)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會計服務費用。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票據、憑證,按照現行頒布的最新“財稅”法規制度和準則等規范建賬、記賬、編制財務報表、填報納稅申報表等。
(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及財務數據并將有關資料按類別分裝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