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手續協議書(精選3篇)
代辦手續協議書 篇1
委托代辦過戶協議書委托方(甲方):__
身份證號:______
受托方(乙方):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
法定代表人: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代辦過戶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委托代辦以下條件的房屋的過戶手續(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勿填),座落:____;樓房為__室__廳__衛□;平房為__間□;簡單裝修;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__;結構:__;朝向: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__;房屋用途:__;房屋權屬:__其他條件: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應保證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所托房屋依法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代辦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五)甲方應保證為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應滿足乙方代辦業務的特別條件要求;
第四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辦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五)收取代辦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六)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的__房地產權證辦出視為委托事項完成。
費用與傭金
(一)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買賣交易雙方的契稅費)。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代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第七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如約支付代辦費用的,應按照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__
住所:____
委托代理人:__
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
居間人(章):__
住所:____
委托代理人:__
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
代辦手續協議書 篇2
委托代辦協議書委托方:(簡稱甲方)受托方:(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在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政府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提供中介服務。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為甲方辦理手續。
二、甲方應將辦理手續所需要的相關資料提交乙方。
三、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代辦費元。甲方在該項目代理協議簽定之日向乙方支付代辦費元,余款待乙方代理事項完成并交付乙方證件時結清。
四、甲方直接支付辦理手續及制證過程所需相關的一切費用。
五、甲方提供辦理相關手續的資料以及簽字、蓋章。
六、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齊全有效資料之后,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好。
七、因甲方提供的相關批文不符合政府有關規定或因其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協議自甲乙雙方正式簽定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隨意修改,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代辦手續協議書 篇3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托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代辦過戶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委托代辦以下條件的房屋的過戶手續(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勿填),座落:;樓房為XX室XX廳衛□;平房為間□;簡單裝修;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樓層:;結構:;朝向:;建筑面積:XX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房屋用途:;房屋權屬: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四)應保證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所托房屋依法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代辦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五)甲方應保證為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應滿足乙方代辦業務的特別條件要求;
第四條、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辦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五)收取代辦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六)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的XX房地產權證辦出視為委托事項完成。
費用與傭金
(一)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買賣交易雙方的契稅費)。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代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第七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如約支付代辦費用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
居間人(章):
住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