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轉讓協議經典(通用3篇)
各種轉讓協議經典 篇1
一、工 程 交 接
1、通過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或投入使用驗收后,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應在30個工作日內組織專人負責工程的交接工作,交接過程應有完整的文字記錄且有雙方交接負責人簽字。
2、項目法人與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合同或驗收鑒定書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及其檔案資料的交接工作。
3、工程辦理具體交接手續的同時,施工單位應向項目法人遞交工程質量保修書,其格式見SL223-20__附錄S。保修書的內容應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二、工 程 移 交
1、工程通過投入使用驗收后,項目法人宜及時將工程移交運行管理單位管理,并與其簽訂工程提前啟用協議。
2、在竣工驗收鑒定書印發后60個工作日內,項目法人與運行管理單位應完成工程移交手續。
3、工程移交應包括工程實體、其他固定資產和工程檔案資料等,應按照初步設計等有關批準文件進行逐項清點,并辦理移交手續。
4、辦理工程移交,應有完整的文字記錄和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各種轉讓協議經典 篇2
甲方(移交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在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移交接收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天津市城市基礎設施移交接管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就以下建設項目的移交、接收事宜簽署本協議,本協議書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執行。
一、工程概況
建設項目名稱:
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及涉及范圍:
開工時間:竣工時間:
主要工程內容:
工程甩項內容:
建設項目勘測單位:
建設項目設計單位:
工程項目監理單位:
建設項目施工單位:
建設項目驗收組成員及其所屬單位和部門:
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結論:
三、建設項目移交、接收資料清單:
按《天津市濱海新區基礎設施交接管理辦法》中的要求,規劃紅線圖、初步設計批復、竣工驗收報告、重大設計變更或甩項批準文件說明、工程質量保修書、符合城建檔案管理要求的工程竣工資料等 1 份,未提交,仍需補充的資料有:上述資料須在養管移交后7日內移交
四、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施范圍、質量、使用壽命等要素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有關設計文件及批復的規定和要求;保證所移交的建設項目有關文字、圖紙、數字化資料等真實、準確。
甲方承諾按照有關規定在保修期后組織質量回訪。
五、乙方責任
乙方承諾已對涉及移交、接收的建設項目內容有了必要、充分的了解和理解;已對甲方提供的移交資料進行了認真審驗,認可甲方移交工作內容、程序完備、合法。
乙方承諾自本協議生效后負責所接收設施的運行、管理、維護工作;積極配合甲方執行保修、回訪。
六、關于爭議和違約的約定
甲、乙雙方在移交接收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甲、乙雙方單方面違約的,另一方有權向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協調意見,甲乙雙方必須執行。
七、補充約定
八、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蓋章)(蓋章)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各種轉讓協議經典 篇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
1. (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普通/有限 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注冊地址為 。
2.甲方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認繳出資人民幣 萬元,持有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 %。
3.甲方有意向乙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 %(指占整個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比例);乙方有意從甲方處受讓該等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出讓合伙份額的比例、價格和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出讓其所持有的合伙企業 %(指占整個合伙企業的合伙份額比例)的合伙份額。乙方在上述合伙份額受讓完成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
2.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的出讓價為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乙方應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1)年 月 日前付清;
(2)合伙企業辦理相應工商變更手續之后 個工作日內付清;
(3)其它: 。
3.合伙企業現狀的說明,已進行下列第 種方式的處理:
(1)乙方已經詳細了解合伙企業的原合伙協議內容,并同時在受讓后簽署按原合伙協議簽署;
(2)甲方已明確向乙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乙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
二、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自經各方或其授權代表共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變更,應由各方或其授權代表簽署相應補充協議。經各方簽署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各方同意,本協議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發生之日起終止或中止:
(1)各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2)本協議經各方履行完畢;
(3)本協議依法解除;
(4)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其他規定而中止或終止本協議的其他情形。
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 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合伙協議的限制或其它合伙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甲方向乙方作出的陳述或保證有重大不實的。
(3)其它: 。
五、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1.乙方成為合伙人后,應按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在本次出資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3.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壹份,并報企業登記機關壹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其它合伙人同意本次轉讓的聲明
本人(本單位)同意上述合伙份額轉讓,并同意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