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人身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合租房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環境、電、消防設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項。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并自行管理到位。
2.2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2.3乙方租賃期間不準擅自改動電線路,電器設施,并負責管理。
2.4乙方不準使用電爐子、電取暖器(箱)、電淋浴桶等非安全電源器。
2.5乙方在人走時,必須將一切用電設備關閉,將煙頭等明火物熄滅。
2.6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2.7乙方因違反用電、消防管理等有關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和賠償。
三、甲方或上級政府部門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居住安全情況,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租房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本安全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來歷不明人員以及不申報辦理暫住登記和不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2.甲方必須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并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3.使用前,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對出租的房屋有權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對發現不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排除。并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5.甲方要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不得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租賃環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負責,并提供必要的企業證明、身份證明、擔保證明等。
2.乙方有義務加強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和了解,并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3.乙方使用前要對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使用后視為使用時的安全環境為良性狀態。
4.乙方在出租房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要具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所必需的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和設備,并配備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黃、賭、毒和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活動,不得影響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計劃生育。若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協議并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6.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帶來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由于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人員傷亡事故,按法律有關規定劃分責任,并依法協商處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出租房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并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如本協議內容與法律法規和煙草行業規定有抵觸,執行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雙方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租房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采取自費制度,即出游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游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并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游活動是個人自愿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游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系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游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后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沖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聲明自愿離開,離隊后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游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