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通用5篇)
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1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于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并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簽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后,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后,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實現共創效益、共謀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經營管理公司事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經營管理相關事宜。
1、甲方仍作為一個經濟實體歸原始股東_______、_______所有,股權份額不變,________為董事長,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最終決策權。
2、乙方投入現金______萬元,協議簽訂______日內存入甲方帳戶,作為受托經營管理風險保證金,不享有股份權,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終止后__________日內按相關約定清算退付。
3、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受托經營管理后公司實現年稅后純利潤_________萬元以內(含_______萬元)則乙方享受稅后純利潤分紅_______%;年稅后純利潤超過_________萬元至__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享受稅后純利潤分紅______%;年稅后純利潤超過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稅后純利潤分紅________%(注:計算稅后純利潤時應剔除付給乙方的分紅報酬)。
二、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_年,期滿根據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委托經營管理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
1、公司實行總經理責任制,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該協議簽訂生效后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責任狀,明確責任和預期目標。
2、乙方有權擬定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規章制度、人事任免、考核、工資方案、銷售策略及定價方案、采購方案、生產程序及安全方案等,須書面報董事會決議后方可執行,否則視同違約扣罰風險保證金________元/次/項并承擔相應后果。
3、公司重大事項須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決策產生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作出的決策產生的失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從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和分紅中扣除;若甲方擅自作出的決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單獨承擔。
4、乙方必須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商業信息、技術等各項公司秘密。乙方不得再與他人進行合作事務或與其他公司(或人)發生勞務關系等。
5、乙方每月從公司預支工資元(從年底結算分紅中扣除),甲方董事會成員及乙方費用報銷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6、乙方必須狠抓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人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非人為原因所致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7、因預期目標未能實現,甲方有權在乙方遞交責任狀6個月后終止委托經營管理關系。
四、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且乙方資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房屋基本情況
1、項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筑面積為 ㎡。
2、項目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__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稅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項目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項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項目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并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項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戶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項目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項目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項目房屋的委托經營管理。
3、 委托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戶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并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4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托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托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托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托物除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托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后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返還于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于寄托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店鋪委托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著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項目及價格
1.代理項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戶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傭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發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周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傭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簽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簽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設備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