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解散協議書(精選30篇)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因經營理念差異,難以繼續合伙,現經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伙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的(_____幼兒園)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以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丙方兩方退伙,而脫離與甲方的.合伙關系。
第二條:自乙方丙方退伙后即___年____月____日起,關于幼兒園有關一切事項均歸甲方負責,與乙方、丙方無關。
第三條:合伙截至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經甲、乙、丙三方結算完畢,互不相欠,而甲、乙、丙三方均確認三方之間無任何糾紛,無債權債務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請求三方再提此事。
第四條:三方于剛開始合伙經營幼兒園時與房主簽定的租房協議,從此以乙、丙兩方無關,所有事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幼兒園園長姓名更換,不再是丙方_____以后幼兒園任何事與_____無關。
第六條:協議簽字當天由甲方付清乙、丙雙方的所有投資款項和經營期間的分紅。
七、散伙方式為甲方退乙方、丙方的所有投資款項后,乙、丙兩方均不再與甲方及甲方經營的幼兒園有任何關系
幼兒園的所有證件及歸屬為甲方一人獨有。
本協議一式三份,退伙人各執一份為憑。
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所合伙經營____________公司,因合伙人內部分歧,現聲明解除合伙,甲乙雙方合伙人同意議定散伙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____________公司公司,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自愿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辦理合伙公司解散事宜。
第二條現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算,上述合伙公司資產及債務主要有:__________打印設備_____套及_____套辦公桌椅,合伙公司剩余財產_____元(大寫_____元),無債務。
第三條上述合伙公司資產自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按如下方式承擔及分配債權債務:
1、合伙公司剩余打印設備及辦公桌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2、經雙方友好協商對公司剩余財產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劃分
甲方分得_____元,乙方分得_____元。
3、由方負責公司注銷事宜,費用由______方單方承擔,合伙公司注銷后,雙方再無任何權利及義務。
第四條甲乙雙方均確認按上述方式清算合伙債權債務,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確認本協議無效,雙方自愿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于本公司合伙關系解除現以全部解決完畢,以后雙方互不相擾。
第五條協議生效后,乙方以及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并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翻悔。
第八條在履行本協議書中,如發生爭議,應盡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署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規范本社經營活動,保護合作社成員合法權益,增加社員收入,促進本社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成為專業合作社的社員,享受合作社社員的一切優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員應盡的義務。
二、專業合作社以本社社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組織成員養殖畜禽、開展養殖畜禽技術培訓、咨詢服務,回收銷售畜禽。合作社負責提供種畜禽、飼料、畜禽藥、籠具、技術以及銷售,實現產、供、銷一條龍服務、,社員可以以現金入股或者以出售產品購買生產資料的差價和二次分紅作為股份。主要業務及服務內容如下。
1、統一提供優質種畜禽,社員購買種畜禽按社員價格供給,非社員按市場價格供給。合作社所供種畜禽七天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可調換。所供種畜禽均按規定防疫程序進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員對夠種畜禽事宜有異議,經協商也可自行購買,仍可享受社員優惠待遇。
2、統一采購配送各階段專用全價顆粒飼料、專用畜禽藥,社員購買按照成本價供給,非社員購買按市場價格供給。
3、統一回收社員的商品畜禽,承諾價格高于市場收購價,產品回收方法:一是距離近的可直接回收活畜禽,二是距離遠的可安排客戶定點定時回收。如果本社成員對價格有異議,經協商也可自行銷售。(向合作社銷售產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銷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紅,不向合作社銷售產品、購買生產資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紅)。
4、統一制定并組織社員實施畜禽養殖生產質量標準,組織開展社員生產經營中的技術指導、咨詢、培訓和交流等活動,向社員提供養殖畜禽生產技術和經營信息等資料。
5、合作社定期舉辦免費的技術培訓課程,請專家為廣大養殖戶答疑解難!同時安排專人為社員提供跟蹤服務。
6、統一申報、認證認定無公害畜禽生產基地、綠色食品,提升產業結構和品牌價值。
7、本合作社本著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經營原則經營。
三、本社社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社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養殖畜禽生產,履行本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 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 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 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1/2~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三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作為養殖資金;甲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三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人民幣¥710.000(柒拾壹萬元),乙方、丙方各出資人民幣¥300.000(叁拾萬元)。用作啟動資金,甲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乙、丙雙方。
三、運營后,乙方每月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乙丙雙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資由另外雙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雙方退出,拍賣養殖場,所得按實際出資分配。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甲方執行或由乙丙雙方方派人來場協助甲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三方協商支付。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提高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促進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不斷夯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規范化建設的基礎,充分利用校外實習、實訓基地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做到集中培訓、實地指導、學以致用。推進學校與企業間、學校與合作社的'技術培訓、指導合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建立實習、實訓基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制定實習計劃,安排實習、實訓指導老師,提前提出實習實訓計劃;
2、負責實習、實訓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遵守乙方各項規章制度;
3、派遣責任心強的教師帶隊指導實習、實訓;
4、優先為乙方提供有關專業信息、技術咨詢;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甲方相關專業學生提供實習條件;
2、對到乙方實習、實訓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及行業紀律教育,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學生有權終止其實習、實訓活動;
3、安排有實踐經驗豐富、有一定業務水平的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實訓;
4、提供實習、實訓必須的技術資料和樣品等;
三、其它
1、甲乙雙方可在實習、實訓基地合作的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實現教學、生產、實訓全面合作;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農委一份;
3、未盡事宜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7
甲方: 殘疾人聯合會
乙方: 鎮政府
丙方: 包扶責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戶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考察確定的脫貧項目的規模、脫貧計劃、每戶投放資金不低于20__元,用于購置上項目的物料,經營場地的租賃等。
2、被扶持對象當年底達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所投入資金做為無償扶持資金。如果出現返貧,不再作為扶持對象。
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問題,應及時匯報。因故意中途破壞造成扶貧項目虧損,甲方有權收回所投項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鎮政府是殘疾人扶貧載體,負主導責任,并負責簽定相應的責任狀。
2、定期調度、檢查包扶人的工作情況,并留有記錄。
3、搞好跟蹤服務,提供產前、產中的技術性指導,解決被扶持戶的實際困難。
4、確保扶持戶當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5、因監督、檢查、指導、服務工作不到位,導致該戶達不到本村人均收入水平,由鎮政府拿出1000元,補給該戶,作為新的發展資金。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安排一名得力的干部,作為包扶責任人,并列入年終工作考核,簽定相應的責任狀。
2、經常檢查、指導扶貧項目的發展情況,詳細記錄項目的發展情況及時反映被扶持戶的要求。
3、搞好跟蹤服務,解決被扶持戶產前、產中遇到的實際困難,使其順利發展。
4、當年底,使被扶持戶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四、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條件確定適合自己發展的脫貧項目。
2、積極主動的組織生產經營,不準故意破壞扶貧項13 目,確保該項目順利發展。
3、確保年底達到或超過本村人均收入水平。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一份。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四方協商解決。
甲方: 殘疾人聯合會
乙方: 鎮政府
丙方: 包扶責任人
丁方: 被扶持戶
年 月 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8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牽頭社)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成員社):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采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2、“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3、“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托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愿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4、“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5、“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占貸款總額的比例。
6、“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3、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4、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6、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權牽頭社于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x萬元的貸款。根據“自愿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承諾金額
xx縣xa農村信用合作社x萬元
xx縣xb農村信用合作社xx萬元
xx縣xc農村信用合作社xx萬元
xx縣xd農村信用合作社xx萬元
xx縣xe農村信用合作社xx萬元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個月,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5、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
2、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3、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并應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貸款發放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2、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3、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4、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3、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4、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
5、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7、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于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8、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后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9、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10、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2、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3、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4、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5、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還款:
1、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后,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3、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4、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5、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2、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9
甲方:
地址: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 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 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二十六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相關授權批準,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股份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個人原因申請將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股份退還。
二、乙方同意接受該退股的股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給甲方。
三、退股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寫:)。本合同簽訂當日生效,簽訂之日___日內乙方支付上述款項給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的股東任何權益和義務,不得再請求分配利潤或者其他經濟報酬。
四、甲方保證對所退股該公司的股份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合作期間從乙方公司獲取的商業秘密在簽訂本退股協議后有繼續保密的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從事造成有損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舉止,否則將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退股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有從事電子銷售行業,在登記公司名稱時,不得自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樣作公司名稱。如甲方違反本條款,應當支付違約金給乙方,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當另行賠償。
七、本協議簽訂前后甲方所有的個人債務應當自行履行完畢,因其履行個人債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訴訟、仲裁均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法定代表人無關。
八、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主體均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簽字和手印):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 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 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 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額和投資方式
1.甲乙雙方已充分了解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發展情況,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成立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雙方同意,以注冊成立的專業種植合作社為項目投資主體。
2.甲乙雙方出資分別為: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為人民幣1000 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700 萬元,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70%; 乙方出資人民幣300 萬元元,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30%。雙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作為共同發起人應于20__年9月30日前將上述出資額打入注冊成立的合作社銀行帳戶,雙方按照出資額同比例進行注資。
第二條 合作社業務范圍
注冊成立的合作社業務范圍:谷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的種植 、銷售;為本社成員提供谷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的購買(化學危險品除外)。為社員提供農耕、農播、農收機械服務。具體以工商注冊為準。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種植合作社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于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注冊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注冊資金用于合作社的全面發展。
2.合作社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合作社全體成員、理事會依照合作社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實施前需要經成員大會有效通過。
第五條 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安排
1. 理事會由3名理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2名理事人選,乙方推薦1名理事人選。
2.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合作社理事長由合作社社員大會在甲方委派的理事中選舉產生;甲方向合作社推薦常務理事人和財務負責人人選。
3.合作社經理在乙方選派人員中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對理事會負責。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
4.合作社理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合作社章程進行規定。
5.合作社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1名,乙方推薦 1 名。
6.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監事會成員,由成員大會按照以上約定選舉產生,依照本協議和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對成員大會負責。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專業種植合作社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2.專業合作社成立后,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合作社社址和辦公場所由乙方選擇,經甲方認可后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范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于因違約而給其對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九條 特別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工商注冊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由乙方進行吸納選定,報甲方審定后確定。
2.合作社成員選舉和表決時,每一成員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甲方作為合作社主要出資股東,持有合作社70%的出資份額,甲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決權的20%的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與基本表決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合作社的總表決權為基本表決權和附加表決權之和。
3、合作社的利潤分配,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后的當年盈余,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了充分貫徹黨的三農政策和方針,以及調整農業產業化種植結構,通過爭取政府資金的大力扶持,從單純的糧食種植結構向多元化的果樹、農副產品種植、養殖結構發展;同時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提高農民收入,保證經濟長遠發展。經魚進三組全體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決定組建祥云縣三鑫貴龍農業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公司與農戶種植合作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費每畝 1000元;承包的具體費用沒有說清楚應該是每年每畝多少元或是三年總共多少元。表達不清晰,應該是這樣表達,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將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給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費用。
2、農戶承包,承包費每畝 1500 元。
3、關于土地抓鬮的相關問題,為了公平及資源的優化配置,每戶只能用自己的戶頭抓一份鬮;入股不參加種植的農戶不能參與抓鬮且不能把自己的戶頭挪給其他農戶用。
4、種植項目統一由甲方經營管理,采取統購統銷的方式,在不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須服從公司的管理,否則公司有權與乙方解除合作關系。若因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需負責承當甲方的損失。
5、甲方為乙方種植水果提供指導性服務,及時為乙方提供挖溝定植、優良樹種(成活率達到95%)、肥料、農藥、科技培訓、信息推廣和技術指導。乙方必須確保果樹種植面積的落實,品種的規范,積極主動配合公司做好果樹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果實質量符合公司收購標準。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實的質量不符合收購標準,甲方不負責承擔責任,因甲方的指導不及時或者提供的樹種、肥料等服務出問題,造成果實質量不達標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6、為保證果樹品種不外流,在進行果樹修剪時,禁止將修剪枝條帶出種植園區,必須統一集中銷毀,一經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每次罰款1000元,如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利向乙方進行追償,違者罰款1000元。
第二條,合作時間
1、合作期共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除合作協議,終止合作關系。
第二條、公司啟動資金來源
公司前期啟動資金共計 元,先由我組組員 李文林 墊付,待公司產生銷售收入時分期支付償還李文林所墊付款項。
第四條、銷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場價格對合作農戶生產的果實進行統一收購,統一銷售,農戶不得私下進行銷售。
第五條、利潤分配方式
1、公司從20__年開始按照全年產生的利潤總數的 %的比例提成作為公司利潤。同時,公司將按照全年產生利潤總數的%的比例作為合作農戶的利潤分紅,合作農戶分紅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農戶不能分紅。
2、公司未來將根據利潤提成情況,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村里沒有參與種植合作的農戶、老年人、大學生以及全村公共事業建設資金。
第六條,甲方應努力加強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場信息,搞好市場營銷,發揮市場優勢,充分調動合作社創效增收的積極性。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壹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簽章)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章)
簽約代表:
二0 年 月 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4
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第一條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張軍、張國才、李桂榮、劉文波、等 人發起,于20xx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本社名稱:莫力達瓦旗小青背雜豆種植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壹佰萬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長本社住所:莫旗坤密爾堤辦事處興泉村。
第三條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雜草、大豆、玉米、馬鈴薯、白瓜籽種植;農副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農藥、種子用于成員自用);牛、馬、羊生豬養殖;畜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牲畜飼料;開展成員所需的加工、包裝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上述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要業務內容相符。
第五條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社成員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八條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副產品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協議,履行本章協議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條凡符合前條規定,向本社理事會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審核并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一條本社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閱本社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三條本社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三)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五)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六)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銷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銷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七)承擔本社的虧損;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社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 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的,在 6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三)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第十九條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每 5名成員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 部分職權。成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本社每年召開2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
(三)理事會提議;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員表決。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第二十四條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5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2人。理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七)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不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二十六條本社設執行監事一名,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執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本社設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三)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四)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第二十八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在接到通知后 5日內就有關質詢作出答復。
第二十九條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三十條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二條本社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五)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
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三十四條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12月30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五條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名記載于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戶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余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三十六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理事長按照本協議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審核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三十七條本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三十八條本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庫房、加工設備、運輸設備、農機具、農產品等實物、技術、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成員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三十九條本社成員認繳的出資額,須在 2個月內繳清。
第四十條以非貨幣方式作價出資的成員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成員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經理事長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四十一條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四十二條本社向成員頒發成員證書,并載明成員的出資額。成員證書同時加蓋本社財務印章和理事長印鑒。
第四十三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四十四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社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社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數額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條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社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5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藥材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
名稱
品種
規格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
保護價
合計
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應符合GBl8406—20xx《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
2、外在質量:
第三條種籽(苗)提供方式為:
1、乙方自備;
2、甲方提供,提供種籽(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種籽(苗)應滿足的條件為:對種籽(苗)驗收的方式為:種籽(苗)的價格為:合計:元。種籽(苗)價款結算方式為:
第四條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
第五條交貨地點:新昌縣藥源中藥材產銷合作社內,運輸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包裝標準:
第七條檢驗方法:甲方在收購現場對乙方的藥材進行當場檢驗,剔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材后計算重量;檢驗時間:與交貨時間相同;檢驗地點:與交貨地點相同。
第八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進乙方藥材后日內現金支付貨款。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市場收購價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當市場收購價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乙方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收購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種植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種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6
貸款人:
借款人: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及賬戶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本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二)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第四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貸款,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天內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國家規定,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計收萬分之x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貸款人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四)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三)至(七)項時,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按國家規定計收逾期貸款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
(一)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萬分之違約金;
(二)貸款人違反第三條(三)項,借款人有權予以拒絕;違反第三條(二)項的,借款人有權向中國人民銀行投訴。
第六條
貸款人按本合同規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貸款本金以及利息,可直接從借款人存款帳戶中扣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貸款人:
借款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7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楊梅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品種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
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第二條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負責提供無償技術指導培訓。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并在采摘前30天停止使用任何藥物,確保楊梅無農藥殘留。
第四條交(提)貨及驗收方式:_________;地點: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憑收購憑證現金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
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保護價的,以保護價收購;若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20%以內的,仍按保護價收購;當市場價超過20%以上的,超出部份雙方各負擔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楊梅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驗收時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楊梅或擅自將楊梅出售給他人的,應按照每畝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楊梅的,應按照每畝__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簽章):______種植方(簽章):_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丁方: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丙方、丁方退出________項目經營等有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各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丙、丁四方確認,_________項目是四方共同出資合作經營。現丙方、丁方因個人原因提出退出該項目經營管理,甲方、乙方表示同意。
二、關于該項目結算及債權債務事宜的約定。
(一)各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前,各方已對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及賬目進行清理和對賬,各方對有關賬目結果均予認可,不持異議。
(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丙方、丁方正式退出該項目,不再參與該項目經營管理。丙方、丁方退出該項目后,該項目由甲方、乙方自行經營管理,該項目有關債權債務均由甲方、乙方享有、承擔和處理,均與丙方、丁方無關。
(三)甲方、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向丙方支付_____元,向丁方支付______元。甲方、乙方向丙方、丁方付清上述款項后,丙方、丁方與甲方、乙方間就該項目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了結,不再存在任何債權債務關系。
從今自后,丙方、丁方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甲方、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乙方也不得就該項目有關合作經營事宜再向丙方、丁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甲方、乙方應與丙方、丁方辦妥該項目相關文件、資料交接手續。
四、如日后甲方、乙方就本協議簽訂前該項目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向第三人主張權利或承擔責任的`而需要丙方、丁方予以協助的,丙方、丁方應根據甲方、乙方要求予以協助。
五、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解決。關于該項目合作事宜任何糾紛協商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名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執一份,項目公司執一份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 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 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 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 )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0
第一條 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張國才、李桂榮、劉文波、等 人發起,于20__年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本社名稱:莫力達瓦旗小青背雜豆種植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壹佰萬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長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爾堤辦事處興泉村。
第三條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雜草、大豆、玉米、馬鈴薯、白瓜籽種植;農副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農藥、種子用于成員自用);牛、馬、羊生豬養殖;畜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牲畜飼料;開展成員所需的加工、包裝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上述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要業務內容相符。
第五條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務交易量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社成員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八條 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副產品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協議,履行本章協議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條 凡符合前條規定,向本社理事會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審核并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一條 本社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閱本社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社;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三條 本社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定向本社出資;
(三)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履行與本社簽訂的業務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五)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六)不得以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銷已認購或已認購但尚未繳清的出資額;不得以已繳納的出資額,抵銷其對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七)承擔本社的虧損;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社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 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第十六條 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條件的,在6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退社手續。
第十七條 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三)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 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交的年度業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第十九條 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每 5名成員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部分職權。成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 本社每年召開2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議 。
(三)理事會提議;
第二十二條 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員表決。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三條 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第二十四條 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5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2人。理事會成員任期 3 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展規劃、年度業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復、處理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七)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注:如不設立理事會此項可刪除】;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二十六條 本社設執行監事一名,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執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 本社設監事會,由 3名監事組成,設監事長一人,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任期 3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行情況;
(二)監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察工作;
(三)監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四)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察報告;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生業務交易時的業務交易量(額)情況;
第二十八條 監事會會議由監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在接到通知后 5日內就有關質詢作出答復。
第二十九條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同意方能生效。監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三十條 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 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二條 本社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違反章程規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五)兼任業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事、經理。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三十四條 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12月30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五條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名記載于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戶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余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三十六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理事長按照本協議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審核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三十七條 本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三十八條本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庫房、加工設備、運輸設備、農機具、農產品等實物、技術、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成員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三十九條 本社成員認繳的出資額,須在 2個月內繳清。
第四十條 以非貨幣方式作價出資的成員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成員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經理事長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四十一條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四十二條 本社向成員頒發成員證書,并載明成員的出資額。成員證書同時加蓋本社財務印章和理事長印鑒。
第四十三條 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四十四條 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社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社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數額的百分之 。第四十五條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社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需履行義務及享有權利如下:
甲方義務:
1.提供甲方宣傳橫幅及宣傳單
2.提供本次活動所需預算經費,折合人民幣共400元整
3.提供甲方相關宣傳產品
甲方權利:
1.于活動期間在校內拉掛宣傳橫幅
2.于活動期間在校內派發宣傳單
3.活動開展時由乙方向甲方致意
4.活動期間面向校內組織學生開展宣傳甲方產品交流會
注:甲方宣傳產品交流會需委托乙方代為開展
乙方義務:
1.于活動期間在校內拉掛甲方宣傳橫幅
2.于活動期間在校內派發甲方宣傳單
3.活動開展時向甲方致意
4.活動期間面向校內組織學生開展宣傳甲方產品交流會
乙方權利:
1.獲甲方提供的宣傳橫幅及宣傳單
2.獲甲方提供本次活動所需預算經費,折合人民幣400元整
3.獲甲方提供相關宣傳產品
4.擁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甲乙雙方需遵守誠實信用、平等合作原則。切實履行義務。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展鴿、兔養殖事業,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確保雙方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養殖技術人員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并隨時有權抽驗乙方的種兔及種鴿、和飼料及防疫藥品的使用情況。
2、在養殖戶養殖的肉兔及乳鴿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車輛到乙方處提貨回收,出車費用由甲方負擔。
3、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品種優良的種兔及種鴿、動物疫病防疫及相關藥品。
4、甲方切實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遵守甲方對養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時向甲方匯報疫情動向,禁止使用國家違禁藥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產品及乳鴿。
2、甲方提供的種兔、種鴿乙方按市場價格逐次從出欄回收產品中扣除,乙方所生產的肉兔及乳鴿由甲方按市場價格現金收購。
3、在乙方的養殖過程中,采取甲方“統一供種,統一供應育肥飼料,統一供藥”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種鴿、種兔、飼料、獸藥應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統一調配,建立完善的養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進行登記備案。
4、乙方負責飼養種鴿、種兔,在飼養期間必須保證種鴿、種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乙方負賠償;如動物疫病、天災、不可控制的力量導致種鴿、種兔死亡,由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鑒定,損失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場價格估算種鴿、種兔價格,直到種鴿、種兔自身價格由乳鴿、肉兔返還合作社完后,種鴿、種兔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乙方產生的乳鴿、肉兔必須賣給甲方。
2、甲方在核驗并計量計重后,實行現款交易,收貨付款。
五、合同期限的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六、合同終止及違約辦理
1、雙方應根據合履行責任,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3、如發生違約糾紛,由甲乙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為規范本社經營活動,保護合作社成員合法權益,增加社員收入,促進本社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成為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社員,享受合作社社員的一切優惠待遇,履行一切社員應盡的義務。
二、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以本社社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組織成員養殖畜禽、開展養殖畜禽技術培訓、咨詢服務,回收銷售畜禽。合作社負責提供種畜禽、飼料、畜禽藥、籠具、技術以及銷售,實現產、供、銷一條龍服務.,社員可以以現金入股或者以出售產品購買生產資料的差價和二次分紅作為股份。主要業務及服務內容如下:
1、統一提供優質種畜禽,社員購買種畜禽按社員價格供給,非社員按市場價格供給。合作社所供種畜禽七天之內出現質量問題可調換。所供種畜禽均按規定防疫程序進行了疫苗。如果本社成員對夠種畜禽事宜有異議,經協商也可自行購買,仍可享受社員優惠待遇。
2、統一采購配送各階段專用全價顆粒飼料、專用畜禽藥,社員購買按照成本價供給,非社員購買按市場價格供給。
3、統一回收社員的商品畜禽,承諾價格高于市場收購價,產品回收方法:一是距離近的可直接回收活畜禽,二是距離遠的可安排客戶定點定時回收。如果本社成員對價格有異議,經協商也可自行銷售。(向合作社銷售產品的.可以享受加工銷售增值提取的二次分紅,不向合作社銷售產品、購買生產資料的不能享受二次分紅)。
4、統一制定并組織社員實施畜禽養殖生產質量標準,組織開展社員生產經營中的技術指導、咨詢、培訓和交流等活動,向社員提供養殖畜禽生產技術和經營信息等資料。
5、合作社定期舉辦免費的技術培訓課程,請專家為廣大養殖戶答疑解難!同時安排專人為社員提供跟蹤服務。
6、統一申報、認證認定無公害畜禽生產基地、綠色食品,提升產業結構和品牌價值。
7、本合作社本著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經營原則經營
三、本社社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社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社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養殖畜禽生產,履行本合同,發揚互助協作精神,謀求共同發展。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望共同遵守。
甲方: __________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指揮部
乙方(養殖戶):______
根據______工程建設需要,需對______工程紅線內養殖圍塘進行征遷。為保證征遷工作順利開展,現依據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圍塘養殖承包地點及面積:
乙方承包的養殖圍塘座落于______擁有的農田改造圍塘,乙方共承包圍塘養殖面積__畝。
二、圍塘養殖種類
經核查,乙方在承包圍塘內養殖________等水產品。
三、圍塘養殖損失補償方式及費用
1、補償費用:根據乙方養殖水產品種類、生長周期及養殖成本等綜合評估,給予一次性補償__元/畝,共補償計人民幣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__元)
2、獎勵費用:在規定期限內按協議有關要求完全履行義務并騰空,經驗收合格的,甲方再給予乙方__元/畝獎勵。
3、圍塘清空時間: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清塘時間__日內完成圍塘清空。
4、補償金額支付方式: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__日內,一次性支付。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拖延清空圍塘規定期限,甲方取消對乙方獎勵,并按有關規定強制清塘施工,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違反協議規定,拖欠支付乙方作價補償費和獎勵費的,甲方應付給乙方補償費總額的__%違約金。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留存兩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并按壓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指揮部
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鑒證單位:______村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5
甲方:
乙方:
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作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石榴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優質石榴買賣協議。
1、乙方負責對優質石榴種植,甲方負責對優質石榴技術指導。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收購要求向甲方承諾優質石榴種植面積為 畝,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石榴 公斤。
3、乙方種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質量標準和規格,甲方負責包銷。
4、甲方應搞好種植石榴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乙方科學種植,提高石榴的產量和質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樹苗,農戶開工時技術全面指導生產規劃,農戶一次性按每畝元交給合作社。
6、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產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7、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后失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為了引導廣大養雞戶科學飼養,提高養殖綜合效益,我XX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健康養殖的引領者”,始終堅持“客戶發展了,我們就發展了;客戶成功了,我們也就成功了”的客戶理念,現與養殖專業戶就合作養殖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必須全部使用甲方的飼料產品,并幫助推廣甲方飼料產品。
2.資金合作方式:由甲方全部投資,乙方負責管理,養殖所得利潤按7.5:2.5分成(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
3.養殖場設施購進能開正規發票的必須開正式發票,不能開的乙方負責記賬。乙方必須建立養殖場詳細明細賬目,每月一清賬,賬單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留檔。
4.甲方有隨時抽查監督的權力,如遇與實際不符合,或是乙方不按甲方的意見管理,因此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
5.乙方遇到問題不能自作主張,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解決。
6.凡在本養雞中所開展的養殖新技術不可隨便傳人(如傳:一則必須是使用甲方飼料的客戶,二則提供有償服務)。
7.乙方根據養殖場實際情況制定養雞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規章制度和獎罰制度,嚴格按照無公害標準化養殖場規章制度執行。
8.養殖場折舊與歸屬:一旦乙方不在本養殖場從事養殖工作,甲方有權出租給他人,并負責收租費。若最后無人從事養殖或租用,應按照當時市場價格對養殖場進行折舊評估處理,并拆除地面上建筑物。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9.本次合作乙方不承擔任何風險,乙方主要負責管理工作,甲方需要每月從養殖場經營利潤中先支付乙方管理費,每批雞(5000只/批)每天20元,按月支付。
10.養殖場雇工安排:乙方有權根據養殖場養殖管理需要雇傭工人,負責養殖場的喂料、飲水、消毒、清糞、撿蛋、裝箱及一切與養雞有關的雜活。但乙方每月必須向甲方報告雇工考勤和工資支付實際情況。按照目前市場行情,青年雞每千只雇工費8元,產蛋雞每千只雇工費10元。
11.養殖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12.乙方的管理職責:乙方負責養殖場管理工作,包括每批雞的日常管理、疫病防治、購買養殖所需物品。每月乙方向甲方匯報當月養殖場管理狀況、雇工使用情況、養殖場收支狀況等實際狀況。
13.甲方必須每月給足乙方所用資金,如果資金不到位,乙方有權處理養殖場固定財產。
14.養殖場防盜措施:每棟雞舍都要安裝防盜設備并喂上狗;若出現被盜情況可報警處理,乙方不負責賠償損失。
15.養殖場雇傭工需要押一個月工資,凡是不按條例、制度執行者或偷盜者,其工資全部扣除,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加倍賠償,嚴重時經公處理。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_____ 代表: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相關授權批準,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股份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個人原因申請將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股份退還。
二、乙方同意接受該退股的股份,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給甲方。
三、退股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寫:)。本合同簽訂當日生效,簽訂之日___日內乙方支付上述款項給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的股東任何權益和義務,不得再請求分配利潤或者其他經濟報酬。
四、甲方保證對所退股該公司的'股份擁有完全的處分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合作期間從乙方公司獲取的商業秘密在簽訂本退股協議后有繼續保密的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從事造成有損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舉止,否則將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退股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有從事電子銷售行業,在登記公司名稱時,不得自行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樣作公司名稱。如甲方違反本條款,應當支付違約金給乙方,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當另行賠償。
七、本協議簽訂前后甲方所有的個人債務應當自行履行完畢,因其履行個人債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訴訟、仲裁均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法定代表人無關。
八、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主體均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簽字和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2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合作社(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乙方占%;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
2、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督。
4、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繼續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合作社解散協議書 篇30
甲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合股注資了上海市區路的店。(以下簡稱店)注冊資金為人民幣六十萬元整(¥600000元)。約定各占50%的股份。因甲乙雙方的原因,現甲方決定退出并將本人所擁有的店的50%的股份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甲方退股,并另找他人入股。協議如下:
1、雙方現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店有應收賬款:______(詳見附表1),債務:______(詳見附表2)。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對于店新產生的債券債務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確認甲方退股轉讓所得叁拾萬元整,(人民幣:300000元),該款項經由甲乙雙方確認后,乙方已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預先支付甲方退股所得叁拾萬元退股所得款中的壹拾萬元整(人民幣100000元),余下的貳拾萬元整余下的貳拾萬元,經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別向甲方付款各壹拾萬元整。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將甲方退股所得全部付清。
4、如果在乙方未付清甲方退股所得款項期間,甲方因為自身原因需要乙方提前支付退股款項,需雙方協商,再根據甲乙雙方當時的經濟狀況決定乙方是否能夠提前支付甲方部分款項。
5、甲方在退股時必須把手中所握有的關于店的全部法律文本文件全部交由乙方,甲方不能擅自保留,如果因為乙方未能將甲方退股所得全部付清甲方想要保留部分關于店的法律文本,需要雙方協商后方可,但只能保留店法律文本復印件,原件必須由乙方保留,作為日后乙方經營所用。甲方不能用店的`法律文本文件約束乙方的日常經營活動。
6、如甲方因為自身原因需要乙方提前支付部分轉讓股份所得,乙方有義務根據雙方現有情況做出相應支付。
甲方退股后店的盈虧由乙方負責,與甲方不再有任何關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本協議由三人共同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