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權協議(通用22篇)
代持股權協議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鑒于甲、乙雙方均在目標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實際持股,現由乙方代持,乙方個人持股(已實際出資),本協議旨在明確雙方股權界限,確定雙方股權代持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實際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相應活動、出席股東代表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約定委托期限為,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委托期限屆滿后日內甲方應將股權變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五條:在代持股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實際出資比例享有。
第六條: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甲方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7日之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放棄該等權利。
第七條: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在條件具備時,應當將相關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條:甲方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以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風險。乙方不對甲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是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方為該部分股權的實際股東,對該部分股權享有完全處分權,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該部分股權被質押、查封等,由其個人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在股權代持期間,乙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權范圍內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第十二條: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將轉交給甲方。
第十三條:在甲方擬將標的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六、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享有目標公司的利潤,以各自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在公司被列為執行人且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被執行款項時,未完全出資的股東將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在未出資范圍承擔責任。由于乙方名義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工商機關進行了登記,且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并未實際出資,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對標的股權未完全出資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則乙方有權在承擔相應責任后向甲方追償。并且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
七、表決權的行使
第十六條:在目標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如需股東作出相關的決議或者決定,甲、乙雙方按照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行使表決權。
八、代持股的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無償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第十八條:在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轉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代持股份的轉讓
第十九條: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受讓方、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等相關事項,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十、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二十二條: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十一、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7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經雙方同意,單方變更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方要求解除協議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標的股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標的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因違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既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協議約定的終止事由發生時終止。
第三十條: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30萬元。
2、根據甲方相關股東會決議,決定眾籌20萬元作為的運營及品牌推廣資金,甲方出讓20%股權,平均分成24股,1.2萬元/股,1股起購,每人限購5股。
3、乙方已對甲方進行了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協議規定條款和條件認購眾籌股本,本次認購的股本為股,金額為元。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認購甲方眾籌股權事宜達成一致,特制定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認購及眾籌目的
甲、乙雙方同意以發揮各自的優勢資源為基礎,建立全方位、多功能長期合作關系,保證雙方在長期合作中共同發展,利益共享。
第二條認購眾籌股份的其它事項
1、甲方公司的資產,任何眾籌股東不得請求分割,不得私自轉移,挪用或侵占公司財產,否則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公司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由于乙方個人行為造成公司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匯入的股份認購款項后向乙方出具認購股份資金收據,并提供價值 元酒劃算提貨單。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依法、合規經營;
2、甲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就相關事項作出決策等;
3、甲方應保證乙方匯入的認購股份資金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4、甲方有義務在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為乙方投資實現
利益最大化。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聽取和審查關于公司工作情況的報告;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并發表意見;
3、除享有相應股權的分紅權外,不享有公司的表決權等其他任何股東權利,但如若項目失敗,參與眾籌股東可以全額退股,發起股東以等價紅酒支付。
4.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但可以每季度在約定時間里檢查經營賬目,如發現不實賬目可按原價退還股份,發起股東必須以現金支付。
5、乙方應當以自有貨幣資金入股,并按規定一次性交清,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實物資產、債券、有價值證券等形式入股,并保證其投資金額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6、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其所認購股份應繳納的款項,并將貨幣資金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中。
第六條股份轉讓及退股
1、乙方股權封閉期為2年(即2年期間不得要求退股),該期間內可以參與分紅,但不必承擔虧損;2年封閉期滿,可選擇繼續保有股權或原價退還股金。
2、乙方如需退股,可由其他內部股東或甲方受讓,轉讓給其他第三人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3、符合第五條第3、4款情況。
第七條股權分紅
1、公司盈利后,以所獲得利潤及基數,按乙方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取分紅。
2、公司以12個月為一年,每年分紅一次。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乙方的股東資格,乙方所出投資金額的__%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1、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簽訂之前,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人: 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________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________萬美元并于年月日經________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轉讓方:受讓方: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5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本協議生效后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
。2)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_%。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_____________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下述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_________年。
2、_________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甲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資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_________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_________%)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_________%,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_________%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6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鑒于甲、乙雙方均在目標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實際持股現由乙方代持,乙方個人持股(已實際出資),本協議旨在明確雙方股權界限,確定雙方股權代持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實際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相應活動、出席股東代表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約定委托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期限屆滿后日內甲方應將股權變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五條:在代持股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實際出資比例享有。
第六條: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甲方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7日之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放棄該等權利。
第七條: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在條件具備時,應當將相關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條:甲方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以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風險。乙方不對甲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是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方為該部分股權的實際股東,對該部分股權享有完全處分權,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該部分股權被質押、查封等,由其個人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在股權代持期間,乙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權范圍內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第十二條: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將轉交給甲方。
第十三條:在甲方擬將標的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六、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享有目標公司的利潤,以各自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在公司被列為執行人且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被執行款項時,未完全出資的股東將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在未出資范圍承擔責任。由于乙方名義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工商機關進行了登記,且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并未實際出資,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對標的股權未完全出資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則乙方有權在承擔相應責任后向甲方追償。并且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
七、表決權的行使
第十六條:在目標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如需股東作出相關的決議或者決定,甲、乙雙方按照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行使表決權。
八、代持股的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無償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第十八條:在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轉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代持股份的轉讓
第十九條: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受讓方、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等相關事項,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十、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二十二條: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十一、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7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經雙方同意,單方變更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方要求解除協議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標的股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標的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因違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既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協議約定的終止事由發生時終止。
第三十條: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代持股權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河北科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20%股權事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占目標公司20%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但該代持股權以乙方名義持有并登記。乙方實際占目標公司20%的股權,并代持甲方的20%股權,乙方名下登記的股權共計40%。
第二條:雙方確認,甲方為上述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乙方為代持股權的名義所有人。
第三條:雙方確認,甲方享有因該代持股權所產生的全部股東權利并承擔全部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分紅權、表決權、以出資為限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等。如果目標公司分紅須經手乙方,則乙方應在獲得分紅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雙方確認,代持期間,如涉及出席股東會、以股東的身份簽署有關決議、合同等文件的,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后根據一致意見進行表決和簽署。
第五條:代持股權的轉讓、質押、置換、贈與、繼承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置權利均由甲方實際享有和行使,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給予簽字配合。乙方不得單獨對代持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
以資本公積金或者其他方式轉增的股權,屬于代持股權所對應的份額,其全部權益歸屬于甲方所有。
第六條:雙方確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出資、驗資證明等,與本協議所載內容不一致的,實際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均應按協議約定執行,任何一方違反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履行本協議如有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x公司%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xx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臵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xx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臵權和
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 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
。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xx元整(小寫:)。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 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xx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x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日期:
代持股權協議 篇9
實際出資人(甲方):
名義股東(乙方):
鑒于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為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為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后,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2.3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為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為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4.2鑒于乙方為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5.1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于質押等。
5.2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5.4作為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并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6.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6.2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后,代持關系結束,甲方變為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7.3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為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8.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__年1月13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10
實際出資人(甲方):
名義股東(乙方):
鑒于: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計出資金額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6.6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八、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與法律適用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__年月日簽署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持股權協議 篇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臵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臵權和
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 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
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代持股權協議 篇12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鑒于
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于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并委托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為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為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于目標股權,甲方為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于目標股權,乙方為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為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驒嗬拗。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為顯名股東、委托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于xx年xx月xx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代持股權協議 篇13
甲方(實際出資人、股東):____________
乙方(名義出資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甲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甲方系公司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代持股權(包括預留股權)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收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法律賦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約定的全部權利,承擔股東義務;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權的名義出資人,對代持股權相對應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權利。
現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權基本情況
1.甲方在公司設立時認繳出資______元(人民幣、下同),占公司股權的______%,認繳出資方式為現金;
2.甲方上述股權由乙方代為持有,乙方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的投資款全部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全部代為投入,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3.乙方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的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與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委托代持權限
1.在股權代持期間,除本協議約定的限制條件外,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稱《公司法》)規定及《公司章程》的約定,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后,代表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
2.公司的日常事務表決由實際出資人行使,甲乙雙方應簽署《授權委托書》(見附件一),該《授權委托書》自雙方簽字時生效,自本協議終止并辦理完相關手續時為止。
第三條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本協議終止、并辦理完成相關手續時終止。
第四條代持股權的費用
1.乙方為無償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的任何費用;
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職務行為限制及報酬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提名,并擔任公司______職務,任期與代持股權期限相同,代持股權協議終止時,乙方應主動辭去______職務;
2.乙方行使______權利時,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全部規定進行;
3.在代持股權并擔任______職務期間,應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協議對______全部義務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參與表決時,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內容進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全面、及時賠償;
5.乙方______身份依據代持股權的約定而產生的,乙方不因該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報酬。
第六條代持股權的轉讓及乙方的協助義務
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
2.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無條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3.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4.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特別事項
1.在任何情況下,只要甲方認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東披露甲方的真實股東身份,并以股東身份直接參與公司管理,主張全部股東權利,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安全和完整,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設定質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該股權。
第八條保密責任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所涉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協議終止后,保密義務仍然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雙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3.一方對違反本條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負有全面、及時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代持期限屆滿時;
。3)甲方直接持股時;
。4)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
(5)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甲方該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7)甲方認為需要變更和終止本協議的其他情形。
2.協議變更或者終止,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完成股權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持股權協議 篇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 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置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第三條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劃轉、質押、委托行使股權等)本協議項下的甲方股權;
3.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 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第五條 委托持股費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第六條 承諾與聲明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七條 保密條款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終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 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 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一條 附 則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權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____公司概況:
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為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持股____%。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其對____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并知曉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為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為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作為名義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出質公司股權(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為持股人義務的,后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為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諾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為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為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托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為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為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協議委托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雙方須就是否繼續委托進行磋商,如需繼續委托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應將代持的全部股權及相關權益返還給甲方或轉移給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無條件配合辦理全部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記變更等。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履行出資的義務,并承擔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乙方承諾基于本協議的存在,乙方對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權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財產權,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離婚財產分割等情形時,不得作為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項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持股權協議 篇17
隱名投資人(下稱“甲方”):
顯名投資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投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代甲方持有目標公司____股份。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予以登記。前述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并無前述出資對應的股東義務。
第二條 甲方享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表決權、股息及/或配股分配權、清算后剩余財產分配權以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并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及目標公司認可甲方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對此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賠償由此所導致的甲方損失。
第七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目標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目標公司財產和損害目標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代持股權協議 篇18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鑒于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于___年___月___日,注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于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并委托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為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為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于目標股權,甲方為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于目標股權,乙方為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為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驒嗬拗啤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為顯名股東、委托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于___年___月___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持股權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的____%,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承擔在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代持股權協議 篇2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1、本協議委托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
2、委托期限到期前日,甲乙雙方須就是否繼續委托進行磋商,如需繼續委托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3、委托期限到期后,乙方應將代持的全部股權及相關權益返還給甲方或轉移給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并無條件配合辦理全部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記變更等。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履行出資的義務,并承擔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承諾將其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乙方承諾基于本協議的存在,乙方對受甲方委托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權及收益不享有任何財產權,如遭遇乙方意外死亡、離婚財產分割等情形時,不得作為遺產或者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項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代持股權協議 篇2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xx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風險提示: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臺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一、xx公司目前基本情況xx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為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為______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風險提示: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并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托持股的份額。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對xx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占xx公司_______股權。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受托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乙方對xx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后,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xx公司的出資義務,并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xx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xx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于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后____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風險提示:
由于代持股協議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義出資人不能償還自身債務或其他原因,債權人和法院有可能會凍結執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償還債務,實際出資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協議向名義出資人追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xx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適的違約條款不僅可作為追償受損權益的依據,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確的違約責任。
代持股的最大風險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權力甚至處置股權,以至于損害委托方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
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份,xx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代持股權協議 篇22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后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公司章如果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權對價,導致股權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權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正本一式四份,股權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受讓方: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簽訂股份轉讓合同要注意哪些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
1、明晰股權結構
應就被轉讓公司的股權結構作詳盡了解。如審閱被收購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合同、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等等必要的文件。審慎調查,明晰股權結構是為了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合同各方均符合主體資格。避免當合同簽訂后卻發現簽約的對象其實不擁有股權的現象發生。
2、資產評估
明晰股權結構,確認轉讓的份額后,應請國家認可的資產評估所對被收購公司的資產及權益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并將評估結果報國家有關資產評審機構批準確認。
3、確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共同約定股權轉讓總價款。
4、出讓方的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2)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證其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4)如股權轉讓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權問題,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5)出讓方應向受讓方保證除已列舉的債務外,無任何其他負債;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5、股權轉讓合同受讓方保證
(1)其主體資格合法,能獨立承擔受讓股權所產生的合同義務或法律責任;
(2)保證支付股權轉讓的資金來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約資金及資產承擔轉讓價款。
6、確定轉讓條件
股權轉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確定轉讓的條件。轉讓的條件中可包含:出讓方同意轉讓股權的同意函;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會一致同意轉讓股權的決議;受讓方同意受讓股權的同意函;評估結果已獲資產評審中心批準確認;出讓方向受讓方提供關于股權轉讓的全部文件資料、法律文件、帳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關合同報相關的審批機構批準。
7、確定股權轉讓的數量(股比)及交割日
8、確定股權轉讓的價值
9、設定付款方式與時間
10、確定因涉及股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
11、確定違約責任
12、設定不可抗力條款
13、設定有關合同終止、保密、法律適用、爭議解決等等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