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協議書(精選5篇)
征地補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為發展村莊經濟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償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一、土地位置:位于 以南, 。
二、用地面積:該宗地塊面積 畝,屬于甲方承包田地。
三、征地補償費用:經雙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補償,補償單價17。3萬元/畝,共計補償甲方 元。此補償款為一次性補償(包含:土地補償費、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等所有的補償項目),本協議簽訂后5日內支付。協議簽訂后該地塊的收益、補償等一切權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乙方承諾,以后如遇該地塊地價調整,補償款差額部分給甲方補齊。
五、甲方承諾:簽訂本協議后,甲方不得將該宗地塊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宗地塊相關手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
乙方:
征地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
乙方: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乙方:
協議簽訂時間:20__年月日
征地補償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屬于乙方所有的位于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有關問題達成如下意向:
一、甲方與乙方達成征收土地意向,面積約畝,準確數據以上報征地時的勘測定界數據為準。
二、征地未上報前,甲方不支付土地補償費,乙方繼續負責擬征收土地上的耕種,甲方需要上報土地征收時,以上報征地范圍的勘測定界面積支付征地補償費用,補償標準按照標準計算,由縣統一征地機構直接撥付。青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在公告時清點完畢,征地上報時按確認的青苗、地上附著物清單一次性補償,后種作物不再補償。
三、本次征地意向的范圍、權屬已經雙方確認,涉及的被征地農戶由乙方負責告之。征地上報時乙方需配合甲方正式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并實施征地相關程序。
四、在上報征地時由縣統一征地機構與乙方簽訂正式征地協議,并按照上報時征地補償標準據實編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經有權批準的人民政府批準后,由統一征地機構根據實際批準征收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費用。
五、征地方案批準后,并且征地費用已全部支付,乙方應無條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地。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自覺遵守,違約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八、本協議于年月日簽訂,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征地補償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實施我縣______項目建設,縣人民政府實施征收______集體土地,乙方在項目征地紅線范圍內砌筑長米、高米的圍墻,農業灌溉水管米。為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拆除圍墻補償費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拆除圍墻和水管補償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給乙方。圍墻和水管由乙方自行拆除。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將拆除圍墻補償款轉帳存入乙方的銀行賬戶(乙方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賬號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三、甲方支付給乙方圍墻和水管拆除補償費后,乙方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拆除圍墻和水管,并搬清所有材料。逾期不拆除搬清的,甲方將視為無主物處理。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征地補償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 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 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 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 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 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
村民:(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