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調解協議書(精選5篇)
家庭調解協議書 篇1
當事人:張某,(肇事方)男,19xx年出生,漢族,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有委托代理人就寫,沒有就不用)
當事人:李某,(受害方)男,19xx年出生,漢族,身份證號:住址:聯系方式:(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
20xx**年**月**日,在什么地區什么地段發生什么樣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傷或(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后,甲方立即采取超常規和積極搶救措施將乙方送到**醫院治療,經診斷:(把診斷寫上)。在此期間乙方共花費醫療費**萬元,乙方在**醫院住院已天進行康復休養.目前傷勢已經基本痊愈,根據**醫院的主治醫師的意見可以回家進行調養。乙方病情痊愈后,多次找到甲方請求調解,并請求給予一次性處理。甲方在乙方的一再要求下,同意乙方的請求。為此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一事,經過雙方充分的協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的傷情傷殘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復的時間等基本情況,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和認可。
2、甲方已替乙方支付的醫療費**萬元,由甲方承擔。
3、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付給乙方**萬元人民幣整(其中包括護理費用,誤工費,傷殘補償金等費用)。
4、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書后,自愿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的權利。
5、乙方一經簽訂此協議,甲方給付的賠償款為乙方現在或將來、直接或間接與此次事故有關的索賠的費用最終和全部賠償數額。
6、甲方與乙方簽訂此協議后,(并且公證書下達后)應當立即給付乙方**萬元人民幣(如果一次性不能付清,可以分期給付) 。
7、甲方在付清錢款后,乙方應當將住院期間的醫療票據全部給付甲方。如果找不到原件票據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8、乙方收到上述賠償金后,甲、乙雙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已解決完畢,今后雙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9、(1)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定后,一方出現反悔或違反此協議的規定,根據的相關規定,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將支付給對方違約金*元(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2)如果甲方違反此協議其不得向乙方索要已經給付的錢款,并應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如果乙方違反此協議,應當將原來甲方給付的錢款全額退回,并再給付乙方*元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金錢數額的20%)。
10、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公證部門公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對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交由*人民裁決。
我們上述協議完全真實、合法,如果有虛假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見證人(需要兩個無利害關系人):
20xx年**月**日
家庭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原甲乙雙方的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書:
1、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XX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維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雙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雙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XX萬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XX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雙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XX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雙方簽字后向XX市XX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并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于X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并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X萬元給甲方雙方。本條義務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雙方及X縣建筑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后由法院將X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后,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家庭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X(系男方)
乙方:X(系女方)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系,為了家庭和睦團結,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收入每月拿出X元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開支,拿出X元用于女兒的教育,余額歸自己所有。
二、乙方的收入每月拿出X元用于家庭日常共同生活開支,拿出X元用于女兒的教育;余額歸自己所有。
三、各方的父母的贍養費由各方自行解決。
四、家庭需要添置大件時,共同協商出資,購買后歸雙方共同共有。
五、今后遇生活費、教育費等費用增長,雙方根據當時各自的收入情況另行協商變更本協議相應條款。
六、雙方支付女兒的教育費至女兒完成學業為止。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家庭調解協議書 篇4
當事人:張喜旺、亢來貴(二兒子亢慶安)
糾紛簡要情況:
張喜旺于1958年參加工作,原居住在北坑院的兩間平房內(其中一間為公房一間為自建),于1984年搬出,本礦職工亢來貴及其二兒子亢慶安一直無償居住至20xx年9月。今年十月份張喜旺覺得亢來貴居住自己的房子這么多年了也不談租金的事而且還分到了棚戶房,于是向亢提出租金之事,由此引發糾紛;
經調解,倆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房子由亢慶安一直居住,所以亢慶安自愿付給張喜旺租金人民幣元,雙方簽字蓋章,自此以后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對方的權益。
履行協議的方式:書面形式
履行協議的地點:房產科
本協議一式份,當事人、房產科各執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房產科蓋章)
20xx年X月X日
家庭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建房與乙方發生建房界址糾紛,雙方本著和睦相處、互相諒解的原則。經XX鎮綜治辦調解,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現建房所挖的界址,由甲方負責用水泥磚建好永久的界址,水泥磚右邊(靠甲方房屋的地方)屬甲方所有。雙方不得再破壞新建的界址。
二、因甲方建房雙方產生的糾紛,雙方本著鄰里友好、和睦相處的原則,相互諒解、互不追究。
三、甲方建好房后,如乙方所種的樹木越過界限,對甲方的房屋造成影響,甲方應先通知乙方砍掉,如果乙方不砍,甲方可把影響自己房屋的`樹木砍掉。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生效,未經事宜,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鎮綜治辦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