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協議書(通用3篇)
股份制公司協議書 篇1
甲方: ,性別 ,年齡_____,住址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乙方: ,性別 ,年齡_____,住址 。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甲乙雙方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 公司,總投資為人民幣 萬元,甲出資 萬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出資 萬元,占投資總額的 %。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擔任法人代表。
4.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企業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五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協議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四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五條、合伙人的權利
甲乙雙方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協議。
4.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公司協議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甲、乙、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___公司,共同開拓開_________市場,自愿簽訂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資并在_______工商局正式注冊成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進互聯網的信息化發展為目的,其業務主要為:
三、甲方責任以及權利: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系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負擔公司債務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負擔公司債務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系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負擔公司債務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六、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著開誠布公、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應書面通知其他方,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利,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并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一方無法找到其股份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五年,或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確定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及其他方造成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________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簽字:(簽章)
丙方簽字:(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制公司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元,大寫,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方式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大寫。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__________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