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收購協議書范本(精選3篇)
項目收購協議書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甲方和乙方單獨稱“一方”,共同稱“雙方”。
鑒于: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于20xx年X 月X日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工商注冊號為:
2.乙方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
3.甲方擁有X公司100%的股權;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并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4.甲方擬通過股權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受讓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先決條件
1.1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則本協議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甲方財務帳目真實、清楚。國稅地稅無任何不良記錄,無任何稅務機關規定的應繳款項,無任何罰款;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甲方不得有隱形投資人,隱形債務,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以及不得有向自然人以及任何金融機構的借款和貸款的情形。無任何經濟糾紛。
④甲方委托的中介機構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協議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決條件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尚未得到滿足,本協議將不發生法律約束力;除導致本協議不能生效的過錯方承擔締約損失人民幣4萬元之外,本協議雙方均不承擔任何其它責任,本協議雙方亦不得憑本協議向對方索賠。
第二條轉讓之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各股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受讓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權和乙方在受讓上述股權后,依法享有X公司100%的股權及對應的股東權利。
第三條轉讓股權及資產之價款
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X公司股權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4萬元整(RMB)。
3.1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修訂、簽署本次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共同辦理X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3.2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X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四條轉讓方之義務
4.1甲方和甲方委托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X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4.2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并提供的與該等股權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4.3甲方將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等股權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五條受讓方之義務
5.1乙方須依據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之全部轉讓價款。
5.2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X公司及時辦理該等股權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5.3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6.1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并保證。
①甲方自愿轉讓其所擁有的X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說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③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證乙方在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后不會遇到任何形式之權利障礙或面臨類似性質障礙威脅。
④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之背景及X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沒有隱瞞任何對乙方行使股權將產生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不利影響的任何內容。
⑤甲方擁有該等股權的全部合法權力訂立本協議并履行本協議,甲方簽署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并沒有違反X公司章程之規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⑥甲方簽署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⑦甲方及甲方的委托中介保證法人委托書真實合法有效。
⑧本協議生效后,將構成對甲方各股東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文件。
6.2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并保證:
①乙方自愿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
②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協議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并沒有違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乙方保證受讓該等股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并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④乙方簽署本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4萬元。
②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日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7.2上述規定并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8.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8.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第十條特別約定
除非為了遵循有關法律規定,有關本協議的存在、內容、履行的公開及公告,應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批準及同意。
第十一條協議之生效
11.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報請各自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并經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所委托的中介公司一份,報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二條其它
12.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簽署: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項目收購協議書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的基礎上。為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和產業化效果,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提高市場競爭力,就枇杷定期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第二條甲方負責提供無償的技術指導培訓及咨詢。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種植管理,不得使用任何農藥,必須進行病蟲害防治的,應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
第三條枇杷的質量要求:無農殘、無腐爛、無雜質、無青果。
第四條枇杷的等級標準:
第五條交(提)貨及驗貨方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到約定地點交貨,并由甲方按約定標準當場驗收;約定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貨物(枇杷)由乙方自行組織運輸到交貨地點,費用自負。
第六條雙方憑收購憑證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一方延遲交貨或者支付收購款的,應每日按延遲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枇杷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利要求補足、換貨或者退貨.
3、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誤差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枇杷的,應按照定購枇杷價值(數量×保護價)%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本合同的解除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項目收購協議書范本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互惠共盈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共同收購、經營電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概況
1、 樂山大渡河官帽水電站,裝機容量34000KVⅹ3。
2、 金峨水電站,裝機容量7.5萬千瓦。
3、 其它。
第二條 合作模式及計價原則
1、由甲方負責出資18億元人民幣(大寫:壹拾捌億元)做為收購第一條“1、2”款電站項目的收購資金。此18億元僅為初步擬定價,實際交易價以收購時達成的正式交易協議為準。再收購其它電站時,雙方另行協商出資價款。
2、由乙方負責上述電站項目收購的前期聯系、具體運作及手續辦理。
3、此協議簽訂后七日內,甲方應先向乙方指定帳戶轉入資金3億元,此資金做為收購電站前期的運作資金,甲方負責監督此資金的使用。
4、在乙方與被收購方達成收購協議后三日內,甲方應按收購協議約定的價款總額向乙方指定帳戶支付收購款項,以便乙方落實收購手續。
5、收購完成后,甲乙雙方以收購的電站為資產共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方占股份額為58%,乙方占股份額為42%。
6、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董事長職務由甲方派出人員擔任,總經理職務由乙方派出人員擔任,并由乙方具體負責水電站的經營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擬收購的電站信息真實,收到甲方轉入的前期資金后,應立即開展收購工作,并在收購期間及時與甲方溝通收購進程,確保收購手續完整。
2.在收購期間,甲方應乙方要求,應及時提供相關證件、資信證明配合收購進行。
3、收購不成功時,甲方轉入乙方帳戶上的收購資金,在乙方扣除與收購相關的費用外,余額應退還甲方。
4、甲乙雙方均應保證在雙方正式交易協議簽訂之前、交易期間及不能達成正式交易后的一年內,保守與合作協議相關的秘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約定轉入前期收購資金,則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即18億元標準,下同)的千分之三賠償乙方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四款約定轉入剩余收購資金,在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百分之五賠償乙方違約金,且乙方不予退還原轉入的前期收購資金。
3、因乙方收購手續不完善,給甲方造成損失,除賠償損失外,還應按擬收購電站總價款的千分之三賠償甲方違約金。
4、任何一方泄露合作期間內知曉的相關商業秘密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100萬元。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協議相關內容應列入擬成立之股份公司章程規定。
2、此協議簽訂后一年內如未與擬收購方達成任何收購協議,則自動解除。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