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合作協議書(通用3篇)
民宿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宿(以下簡稱“民宿”)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作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雙方均有意開展民宿合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此合作協議書,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 合作方向甲方提供客源,促進甲方業務發展;
2、 甲方向合作方提供民宿服務,提高合作方客戶體驗。
第二條 服務內容
1、 甲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進行民宿服務;
2、 甲方應為合作方提供乘車到達民宿的指引、入住指引、旅游安排等相關服務;
3、 甲方應定期進行房間用品更換維護,并提供干凈衛生的狀況;
4、 合作方應為甲方提供客源,并按要求制定合作方案。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到期前,如需續簽協議,雙方應當提前3個月協商。
第四條 服務費用
1、 甲方為合作方提供民宿服務,應獲得一定比例的傭金;
2、 乙方每月應及時結算本月承租房間的`房租,嚴格按照甲方賬單及時結賬。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違反協議約定提供服務,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 如乙方違反協議約定提供合作,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 對于因本協議引起的所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則可向相關部門尋求法律救濟;
2、 如涉及爭議解釋,應以本協議為準。
第七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簽署地和履行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合作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民宿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對民宿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本著由甲方統一經營管理,引領牧民拓寬致富門路的基本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政策,雙方共同簽定如下民宿的合作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所訴的“民宿”指位于共肆拾間木質民居(具體面積及分布位置見附件),其中包括:
(1)_____________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民宿樓房前的空地、綠地等
(3)民宿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衛生等設備。
第二條乙方將房屋、以及氈房、院落等管理權交與甲方合作經營。
乙方需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民宿運營管理標準》經營。對經營過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相關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民宿財務管理
采取甲方統一定價、統一收銀方式。乙方在甲方場地進行的經營性模式、價格、程序等都要報甲方審批,乙方必須按照審批后的文件執行,不得違背或隨意調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二十年,簽訂日起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截止。合同截止時乙方如不繼續經營,將民宿區的建筑物、綠化、亮化等所投入的設施無償的交贈于當地村委會,同時完好無損的將牧民房屋歸還,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甲乙雙方可重新修訂合約。
二、出資方式
第一條甲方為乙方民宿房屋內投入相應的裝修,床單、被褥、音響、餐具、等設施設備,產權為甲方所有,乙方具有使用權,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按照原價賠償。
第二條乙方將牧民定居房補貼款的1050元(每間)交于甲方用于修建房屋外墻保溫,并立即投入使用(保溫要求達到國家標準)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經營收入的構成為現金、銀行轉帳及甲方簽單方式。關于甲方簽單結帳事宜:甲方各種簽單結帳以甲方綜合事務部簽單為準。
三、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一條盈余分配:
(一)甲、乙兩方按股權份額比例投資,享有該合伙項目股利。雙方投入股份本金金額用于該合伙項目運作,不能用作利潤分配及提取。合作項目若產生利潤后,雙方在除去合作項目的正常開支(包括房租、稅款、水電、工資等),雙方按甲方占股比%,乙方按占股比%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
(二)如遇大項目需追加投資,則雙方按投資比例共同注資,資金分批回籠后按投資比例分批返還追加投資的本金,盈利后按投資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潤。
(三)如將股利投入合伙項目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雙方同意,并由甲、乙雙方同時進行。
第二條債務承擔:
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按投資比例承擔。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對移交給乙方合作經營管理的房屋硬件、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在乙方承租期限內,并享有規范使用監督權。
(二)為乙方行使權利和義務的監督機構,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健康抽查,對乙方環境及客房衛生、餐飲及娛樂業安全服務標準進行監管抽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進。
(四)甲方負責圍欄設施、院內的改造、種植蔬菜、養殖家禽以及氈房等基本附屬設施;甲方必須按乙方統一要求規劃,不得亂建、亂堆、亂放,保持院落、房屋干凈整潔;方必須持有法定健康證,統一穿著本民族服飾,并按照規章制度提供相應服務;如違反規劃使用,乙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盈利分成。
(五)甲方負責區域護欄裝飾、道路亮化美化、安防設施、交通、餐廳、舞臺搭建、宣傳、水電等投資建設;民族特色食品、小吃、刺繡、手工藝品等均由甲方提供,甲方按照收費標準統一管理銷售,甲方不占利潤分成。如甲方統一品牌包裝投入相應資金,則按照相應比例投入。
(六)努力為乙方創造便利的經營條件,向乙方提供民宿現有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登記清單為準)。
(七)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民宿運營過程中一切與政府方面的事務,并提供相應的后勤保障。民宿經營期間甲方負責一切對外協調工作,減少乙方協調方面的困難。
(八)協助乙方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以及上報工作,做好危機公關處理工作。
(九)在乙方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民宿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則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十)有關民宿區共同發展的建設事宜由乙方出資,甲方必須積極配合無償付出勞動力共同完成。
(十一)民宿自身的硬件系統的維修,包括,質保期(年)之內由甲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超過質保期產生的故障、損壞的等需維修事項。可由甲方協助協調解決乙方則承擔相應費用。
第二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協議期內,乙方擁有在協議規定范圍內的經營權和決策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協議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二)乙方優先購買甲方食材,前提甲方必須保證食材質量符合乙方的質量要求。
(三)如乙方經營需要,對民宿進行主題或個性化軟裝和配飾的增加,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審核同意后,乙方自行采購并承擔相應費用。
(四)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民宿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五)負責甲方移交使用資產的保管維護工作,杜絕資產流失,并承擔維護維修費用。除此之外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添置的設備,合同期滿,乙方有處置權。
(六)誠實經營,努力維護雙方的社會形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水、電等費用、按時支付員工工資,按勞動法規招聘、培訓、管理營運團隊,避免造成任何不良社會影響。如發生此類拖欠事件,造成影響,甲方有權追責并從營業收入中扣除相應金額。
(六)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規范實施情況。
(七)乙方由于經營需要,有權利在民宿內外進行經營宣傳和廣告設置。乙方積極使用電子商務進行市場推銷,拓展客源市場;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為民宿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八)乙方不得以民宿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九)乙方需條件支持甲方完成公關任務。
五、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第一條合伙因以下情況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
(二)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三)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四)被依法撤銷;
(五)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條合伙的清算:
(一)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二)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清算完成。
(三)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雇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所欠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四)清償后如有剩余,按雙方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五)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雙方投資股份比例承擔。
六、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協議文書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守約方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10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或賠償履約保證金。如違約方造成守約方實際經濟損失的,應當予以全額賠償。
第二條任何一方單方面或者遇甲方重大決策須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結清有關費用和理賠事項后方可解除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理賠責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對無故提前解除協議或有嚴重的違約行為除扣除履約保證金外,另一方有權追究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
七、爭議解決
對于甲乙雙方在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第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協議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條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民宿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民宿經營者)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平臺運營商)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為規范甲、乙方雙方的合作關系,保障消費者權益,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擁有合法的民宿經營資格,在規定區域內提供合法、合規的民宿服務,乙方則作為民宿在線預訂平臺的平臺運營商,提供民宿的銷售和推廣服務。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合法、合規的住宿服務,并及時提供服務質量信息、價格變動信息等相關信息;
(2)確保房屋、設施、用品等質量完好、衛生干凈,保證房源的實景圖片和實際相符;
(3)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房源信息和價格信息,并確保房源信息的準確性;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平臺規定,維護環境整潔,保證客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客人的合法權益;
(5)按照合同約定和平臺要求,支付相應的傭金和服務費用;
(6)接受平臺進行的驗收、評價和監督,并按照平臺的要求改進服務和管理。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在線預訂平臺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住宿預訂、支付、評價等服務;
(2)及時更改房源信息或價格信息,更新房屋圖片或信息,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3)向甲方提供消費者評價情況、客戶反饋,并協助處理客戶投訴;
(4)對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提供必要的咨詢、指導和服務支持,促進甲方的發展;
(5)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確保甲方的經營權益不受侵犯;
(6)按照合同約定和平臺要求,支付相應的傭金和服務費用。
第三條 價格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指定一個銀行賬戶或其他支付方式用于接受客人支付的房費。
2、平臺向消費者收取的房間費中,扣除甲方約定的合作傭金后,剩余部分歸甲方所有。
3、平臺應在客人入住后7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應得的房間費結算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或其他支付方式。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未能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業務責任,在未另有約定的情況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作為經營民宿的企業,如對于住宿質量、環境衛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出現缺陷或事故,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乙方、消費者及其他受到損害的相關方的經濟損失和其他直接損失。
3、乙方實施違規操作、發布虛假信息、故意隱藏重要信息、合作行為欺詐等情形,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其他直接損失。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簽署后,甲方與乙方就其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其他機密信息的保護事宜達成以下約定:
(1)甲、乙方在商業上所獲得的商業秘密,如價格、設備的`營銷戰術、客戶聯系方式及營銷策略等應當嚴格保密;
(2)甲、乙方應建立和制定標準和程序,嚴格保障保密信息的安全,以保護消費者利益和平臺高質量運維。
2、乙方應確保其系統的安全、信息的保密,并通過各種合理途徑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為民宿事業購買保險。
2、乙方應根據營業執照及企業年度經營狀況要求,為甲方提供商業保險,并在保險范圍內對其及消費者進行保護。
第七條 協議期限和變更
1、協議期限為一年,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合作義務。
2、雙方應在合作期滿前三十天,對協議續簽情況進行咨詢和協商;若無續簽意向,則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終止合作的書面通知。
3、合作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釋及其他事宜,應以書面形式協商簽訂,并由雙方簽署生效。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如協商不能解決,則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決定,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2、本協議的簽訂、履行和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甲方(民宿經營者):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
乙方(平臺運營商):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