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協議書錦集(精選3篇)
汽車協議書錦集 篇1
甲方: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營機制,挖掘資源潛能,不讓業務流失,發揮公司在優勢,公司購買一臺大型高一級宇通客車,配合專線,由客運分公司經營,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購買方式
1、甲方籌資購買大型高一級宇通廠牌車一輛,車牌照號:發購車款46萬,總計:。
二、經營方式
甲方將車輛責任經營權交給乙方,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盁虧進行營運。
三、折舊方式
根據車輛的購車價,加上卡牌費用合計總車價折舊,按六年平均分扣。
四、繳納方式
乙方應在每月月底向四方繳納折舊費:銀行利息按1%繳納:合計:。
其它一切日常費用(含保險費、油料、過橋過路費、年審年檢費、修理費、配件、員工工資、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好該車行駛證和營運證;
2、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營運檢驗和有關換證、年審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權調動車輛權利,但與乙方結算費用。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營運中,應嚴格遵守客運規定和交通法規;
2、經營期間,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或人身傷亡事故時,除向保險公司索賠外,差額不足部分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3、必須保持車輛整潔、衛生、技術狀況良好;
4、乙方有權招聘駕駛員、乘務員,但由甲方考核并存檔。
七、附則
1、責任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無法營運或國家政策及有關部門對所經營調整時,合同自動終止。
2、甲乙雙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代表人簽章:
汽車協議書錦集 篇2
客戶編號 :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 :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汽車導購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汽車信息咨詢、導購與砍價、代辦保險。
二、甲方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所需汽車的詳細要求,并填寫以下《車型要求》表格,內容必須真實。
委托導購車型:____________。
甲方問到的最低價:____________ 。
甲方所聯系的經銷商:____________。
甲方所聯系的業務員:____________。
車輛顏色:____________。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
要求變更:____________。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無變更不用簽)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務,須按甲方填寫的《車型要求》上的委托內容進行,若有變動,須經甲方認可。
2 、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咨詢,解答相關問題。
四、相關費用及收。
1 、收費;若甲方與乙方介紹之汽車公司簽訂《汽車購銷協議》,或購買事實已經發生則視為乙方導購成功實現,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砍價差額的 ____________ %作為砍價服務費,具體如下:
砍價差額 需支付砍價服務費:
500 元以下(含 500 元) 不收砍價服務費
500 元至 1000 元(含 1000 元) 收砍價差額的 10 %
1000 元至 20____ 元(含 20____ 元) 收砍價差額的 20 %
20____ 元以上 收砍價差額的 30 %
2 、甲乙雙方看車時所產生之交通費用由各自承擔。
五、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協議到期后,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的委托,本協議自動終止;若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代理服務,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汽車導購協議》,確認相關事項。
六、違約責任:
1 、乙方提供的車價比甲方問到的最低價還低,而且提供車型符合甲方要求,甲方必須購買,否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2 、若乙方提供產品非正常產品或與甲方提供的需求信息不符合,甲方可拒絕付服務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
汽車協議書錦集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下列貨物:
啟運地 到達地 車型 數量 價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商品汽車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確保“安全、準時、快捷”的將商品車按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接車交付與指定的接車人,并將隨車物品及有關的`資料一并交付。
二.交接車:甲方向乙方交車時(甲方待運的商品汽車)雙方經辦人員應需按承運交接單逐項交、驗。交接完畢后雙方需在承運單簽字。交、驗 過程中經雙方確認的車輛損傷、備件短缺等問題應在承運交接單上注明,并免除乙方的賠償責任。
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其他方)在運達地交車時應依[承運交接單]記錄為依據。經已(或指派的其他方)指定的收車人接車后應在承運交接單和送車單上簽字(蓋章),并作為運費結算的依據。交接驗收后,乙方承運責任隨之解除,承運車輛再出現的任何問題均無乙方責任。
三.單證交接:甲方必須將符合國家規定并與該商品車運輸有關的單證、資料交于乙方,供乙方在運送過程中備查,如因甲方單證、資料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均無乙方責任。
四.賠償: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各類事故以及由此對商品汽車造成的直接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但需經雙方指定人員將商品汽車損傷情況如實地在乙方的[送車單]及[承運交接單]上詳細表書并簽字后,作為乙方賠償的依據,非經雙方確實的任何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除乙方之外的任何隨車人員,無論任何原因、發生任何情況以及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無乙方責任。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車在啟運地,完成交接裝車后,甲方向乙方以 方式,支付起運定金¥ 。商品汽車送到接車地點,經收車人簽收后,甲方向乙方 方式,支付余款¥ 。逾期未付部分。按銀行滯納金規定補償責任。
六.待運費支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開據:□a.(全額增值稅運輸發票)□b.(普通服務業運輸發票)□c.(無須發票)以快遞方式送達。
七.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的傳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本同樣有效。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后終止。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因素導致未能履行協議的責任方可以免除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