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居間協議(通用3篇)
對于居間協議 篇1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
聯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的土石方開挖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業主方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業主方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乙方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業主方直接洽談,并最終促成甲方與業主方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
合同。若甲方與業主方尚未成功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2、乙方在甲方與業主方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業主方要求的相關資料;并負責和業主方進行合同談判。
2、 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業主方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 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3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甲方與業主方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后,當日即付給乙方現金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作為酬金。
2、本工程項目的居間費用按照每月的工程進度進行結算。
3、計算方式:甲方按照每立方米土石方提取1.0元人民幣結算并提取給乙方。
4、甲方以現金的方式按月結算并支付給乙方;或以轉賬或匯款的方式直接把款項打到乙方指定臨時指定的賬戶上。
五、合同終止
1、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2、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六、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判決。
七、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所有當事人各持一份,所有當事人簽字蓋手印后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手印): ;
乙方(簽字蓋手印): 、 。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二〇__年 月 日
對于居間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由乙方為甲方公司引薦承建興國中學學生宿舍老師公寓工程。經甲方公司開會研究決定簽署此份不可撤銷的居間服務費協議書,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3條及422條、427條中對相關居間服務條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責任授權法》,參照并按受國際ICC500/600條款中不可逾超、不可泄漏的條款制約,甲方在此向先生簽發居間協議書,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并鄭重作出以下付款保證,其具體內容條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由 先生引薦興國中學學生宿舍老師公寓樓工程,同意支付居間費(人民幣)作為本次項目的居間服務費。
二、經乙方成功引薦該工程,甲方均按投資方式總承包商實際工程發生總數量和總造價約陸仟零柒拾玖萬人民幣,支付居間服務費6.5%為人民幣叁佰玖拾伍萬元,若有來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按每延期一天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直到清償完為止,并承擔違約時所引起的相關費用(包括: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甲方就此無任何異議。
三、甲方保證出具的此支付協議書及相關證照資料,簽字文書等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如果甲方不按照此協議書執行,甲方愿意承擔行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乙方可以憑此協議書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自愿放棄一切抗辯申訴權利。
四、乙方該收取的工程服務費叁佰玖拾伍萬元人民幣為稅前所得,具體完稅手續由甲方自己負責,如果需要分流,甲方將按照乙方提供的名單和帳戶分別匯出或支付現金。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的方式;甲方和乙方簽訂居間協議時,將居間叁佰叁拾伍萬元人民幣支付在乙方指定銀行帳戶,居間成功,甲方進場開工時,甲方在支付乙方居間費陸拾萬元整。
六、此協議書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兌現給乙方,本次承包興國中學學生宿舍老師公寓工程不論發包方或甲方發生一切相關責任均與乙方(居間人員)無關及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只要甲方承建此項目工程,不管工程是否承建完畢,都需按第4第五條支付居間費給乙方。
八、以上承諾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居間服務費后,本居間協議書自動終止,如居間不成功本居間協議也自動終止。
特此承諾;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法簽字蓋章: 法人簽字蓋章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對于居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 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托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并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并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后,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并退還服務費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于當地人民法院。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