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調解協議書700字(精選3篇)
經濟糾紛調解協議書700字 篇1
甲方:(單位)
簽約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前言: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到甲方處從事普工工作。在__年__月__日,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其右眼受傷,現已醫療終結出院。現甲、乙雙方在自愿、誠信和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乙方工傷事故及其相關的問題處理,達成如下的和解協議:
一、乙方單方自愿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乙方以后發生的一切事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愿放棄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及其他的民事權利。
二、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之前在醫院產生的醫療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醫療費、醫藥費、護理費等)由甲方支付的,乙方確認甲方已付清上述費用。乙方確認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有關后續的復診費、醫療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書之前,甲方已經全部付清乙方因該事故的交通費、伙食費、住宿費、護理費和醫療期間的工資。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的月平均工資為人民幣__元。
五、乙方同意甲方總共賠償工傷待遇金(具體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合計人民幣伍萬元正(¥50000元正),該款項于雙方簽訂本協議書時以現金的方式付給乙方,收款時應開具給甲方以資憑證。
六、甲方要求乙方作傷殘鑒定,但乙方明確不愿意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傷殘鑒定。
七、乙方清楚可以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傷殘鑒定,并享
受評殘結果后的工傷法定待遇,但由于乙方自愿放棄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傷殘鑒定和享受相關的法定待遇。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乙方保證:收到第五條的賠償款后立即搬離甲方,放棄向甲方就該事故提出其他補償,不得向甲方再行追索,不得向任何行政和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上訪。
九、乙方聲明:本人明確知道本協議書應當在本方到東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評殘后方能簽訂,但因本人一再要求與甲方立即終止勞動關系,要求甲方立即支付上述賠償款,本人不愿作傷殘鑒定,本人確認即使本協議書存在顯失公平,本人同意放棄追訴甲方的權利。
十、乙方確認甲方已經足額支付清本人在職期間的工資、加班費和各項福利補貼,甲方不存在拖欠乙方工資、加班費等之事實,乙方不得就該勞動關系向甲方再行追索,甲、乙雙方因事實勞動關系和社會關系所引的一切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本和解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和解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經濟糾紛調解協議書700字 篇2
甲方:四川快益點電器服務連鎖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事件經過簡述: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購買電視機款項金額 元(大寫:元),同時補償乙方要求的損失費 元(大寫: 元);
二、本協議為一攬子解決方案,乙方不得就本次糾紛事件再向甲方、甲方總公司及子公司、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三、用戶購買的 型號電視機及其購機發票、使用說明書等附件全部交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協議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向受損方另行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元);
六、凡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甲、乙雙方同意提交綿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四川快益點電器服務連鎖 乙方: 證明人:
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證明人身份證號:
甲方代表:
甲方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范本 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范本
(一)相鄰權糾紛人民調解協議書格式
人民調解協議書
(相鄰權糾紛用)
( )呼 人調字 號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
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被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
族
職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事項:申請人 的 位于,與被申請人的相鄰。被申請
影響申請人的,造成了申請人的 1 人
。歷史
上,,現申請人 要求被申請人 。
本案各方當事人自愿將機動車事故糾紛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條件,在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被申請人 于本協議簽訂后的 日內。_經濟糾紛協議書范本。
2、被申請人 賠償給申請人經濟損失人民幣元。于 付清。
本協議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
應當按照協議自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向呼圖壁縣人民法院
申請司法確認,一經司法確認,本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以向作出確認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協議一式 份,由雙方當事人、調解組織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 被申請人(簽名)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員(簽名) 記錄人(簽名)
經濟糾紛調解協議書700字 篇3
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董事長。
被告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x,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張,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吳,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x年9月12日簽訂了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由被告向原告供應金屬硅120噸。被告已交貨32噸,尚欠88噸金屬硅至今未履行交貨義務。請求判令被告:1、依合同履行供貨義務;2、支付延遲供貨的違約金1110784元;3、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實業有限公司請求予以調解。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實業有限公司于x年8月底前按合同供給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尚欠的.88噸通氧級外硅。
二、被告實業有限公司于x年8月底前支付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違約金20萬元。
三、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四、如被告實業有限公司有一項未按上述調解協議按期足額履行,被告實業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自x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每天20xx元的逾期履行違約金。
五、案件受理費14797元,減半收取7399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合計12399元,由原告武義硅業有限公司負擔2399元,被告實業有限公司負擔10000元,于x年8月底前交納。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審 判 長:陳
人民陪審員:徐
人民陪審員:項
原告:時間:20xx年xx月xx日
被告:時間: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