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場承包協議書集錦(通用3篇)
果園場承包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更好地搞好______________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果園場(面積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雙方商定:____________年的總承包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即:前_________年每年____________元,后兩______年每年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后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脫粒機、家具、農具等,并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果園場承包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____縣林業局___
乙方:____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___
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園場的經營管理,甲方將位于____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商定,現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縣五里鄉苗香村大田組的富林果園場(面積4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五年,即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商定:五年的總承包租金為壹萬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兩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賣楊梅結束后將租金交給甲方。
三、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果園場內的各種管理設施,如房屋、圈舍、電視設施、自來水設施、潛水泵、打藥機械、粉碎脫粒機、家具、農具等,并經常做好維修,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園場內的水、電、路設施,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五、如果果園場出現邊界糾紛,由甲方出面協調解決。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必須認真管理好場內的.各種果樹,如果出現損壞,乙方須及時購苗補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樹損害的(如發生大面積病蟲害、火災、人為損壞果樹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冰雹、地質災害)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果園場承包協議書集錦 篇3
項目名稱: 合 同 書 ______x餐廳承包經營項目
甲方:安徽____x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宋 __(身份證號:____)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風景區內。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履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七日內不計息全額退還。
2、承包費:雙方合同簽訂后七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壹萬貳仟元的承包費(20__元/月6個月)。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稅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設施、廚具設備等進行保養、維修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承包期限內,乙方自行添置的任何物品的費用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
4、承包履約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并辦理移交手續。
3、委派專人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首先滿足甲方招商及游客接待需求,其次自主經營。須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2、必須嚴格遵照《食品衛生法》合法經營,不得違反相關管理條例,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3、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4、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6、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10、要求廚師應具備廚師資格,相關從業人員在合同簽訂后七日內辦理健康證。
11、對從業人員的工資按月發放,不得拖欠。
12、自覺維護餐廳原貌及周邊自然環境,不得擅自改變。
第六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如乙方出現以下情況,將自動終止合同,并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
1、經營期間,不履行合同要求
2、遲延交付承包費
3、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
4、試用期為一個月,如在此期間不能滿足甲方的接待要求。
第七條 不可抗拒因素
甲方如因上級或景區投資客商要求等特殊情況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
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糾紛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于主管
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