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公司股份的協議書(通用3篇)
退出公司股份的協議書 篇1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擁有股份,現甲方決定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股份。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轉讓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計________股,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以下簡稱“轉讓股份”),以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和價格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轉讓價格
1.雙方同意,本次股份轉讓的價格為________元/股,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價款”)。
2.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款支付給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轉讓價款后,將股份過戶給甲方。
三、股權轉讓的`生效時間
本次股權轉讓自本協議簽字生效。
四、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
1.雙方同意,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應當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
2.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具體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賠償標準,應根據違約的情況和雙方協商的結果進行確定。
六、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若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退出公司股份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公司是先由________個人成立,后由________轉讓部分股份給陽文斌,即公司現是由________ 陽文斌兩位股東組成,即甲乙雙方合資創辦,甲方占股份總額65%,乙方占股份總額的35%
現乙方根據公司業務情況提出退股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愿放棄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并將股份轉讓給甲方,由甲方自行處理。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返還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 ____)。
2、乙方退股后,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天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 元)
3、本協議簽訂后,公司盈虧材料貨款賬務往來及工地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不再有任何關系;乙方不再享有公司股東的任何權益和義務,不得再請求分配利潤或者其他經濟報酬。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交回公司向其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4、本協議簽訂后乙方應與甲方交接好與公司有關事情,乙方退股后不得帶走公司內部資料和信息,不得詆毀公司。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退出公司股份的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經甲方同意以鄭政東出____號宗地土地使用權作價____元出資入股甲方,出資期限為____年。在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期間,由于鄭東新區管委會出臺新政策,不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用會議紀要的形式,限制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變更土地用途等事項。因此,乙方取得的鄭政東出____號宗地一直未能過戶至甲方名下。____年____月____日,經甲方股東大會決議,收回并注銷簽發給乙方的股權證,同時減少沒有落實到位的____注冊資本數額。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退出在甲方出資的所有股份。
二、因政府政策原因致使乙方退股,雙方都沒有違約行為,故雙方都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三、乙方入股甲方期間,雙方沒有產生過任何收益分配事項,也未給對方造成任何損失,因此,甲乙雙方均承諾彼此之間不存在任何利益糾紛。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六、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