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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發(fā)布時間:2025-04-07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通用31篇)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乙方聘用期間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以茲共同遵守執(zhí)行:____

  一、定義

  “知識產權”:____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____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____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____

  A.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fā)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fā)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fā)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1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簽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guī)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雇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復制、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yè)禁止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fā)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yè)禁止”條款的合同;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yè)禁止”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yè)禁止”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yè)禁止”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yè)務相同/類似業(yè)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yè)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jiān)事、合伙人、投資人、提供勞務/咨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于嚴重違紀行為。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為這種不法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fā)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于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后3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乙方(簽字):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

  注冊登記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 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方式:

  鑒于: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編號:】。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乙方在甲方任職前、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及相關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附件,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知識產權范圍

  知識產權,指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chuàng)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信譽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已注冊、未注冊、已進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庫、集成電路設計、專有技術等擁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

  第二條 任職前員工知識產權歸屬

  (一)任職前員工知識產權,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而不限于專利、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專用技術等。

  (二)乙方任職于甲方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由乙方繼續(xù)擁有,不得被界定為甲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知識產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三)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知識產權以外,乙方應就任職前的知識產權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承諾附件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項披露要求,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提供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四)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的知識產權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視為乙方對甲方授予許可,甲方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此項許可應是非獨占的、免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五)乙方應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主張,甲方因此承擔的任何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六)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應將甲方享有的非獨占、免許可費、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該項許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項許可。

  第三條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職務發(fā)明

  (一)職務發(fā)明

  1、職務發(fā)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二)職務作品

  1、職務作品,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三)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guī)定

  1、計算機軟件,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針對本職工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fā)目標所開發(fā)的軟件;

  (2)開發(fā)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fā)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四)非職務發(fā)明/作品

  1、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一)、(二)、(三)規(guī)定的發(fā)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fā)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五)通知和披露

  1、乙方應當自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甲方。

  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fā)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六)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發(fā)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四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一)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非職務發(fā)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二)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的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在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第五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六條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承諾向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時,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3、乙方承認前述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于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十條 其它條款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guī)定被判定為無效時,該無效的條款或規(guī)定不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的,該無效性并不影響其它條款和規(guī)定。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3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權責,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將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編號: )作如下補充:

  鑒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應報酬,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協商知識產權歸屬的有關事項,雙方均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雙方確認,乙方在與甲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環(huán)境、工作條件,工作信息等產生的如: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fā)的軟件、發(fā)明創(chuàng)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yè)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使用這些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fā)的軟件、發(fā)明創(chuàng)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yè)秘密信息等著作品,同時還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者轉讓,由此產生的收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依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地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于申請、注冊、登記,協助甲方取得和使用有關的知識產權。

  二、教案、書籍、雜志、作品、開發(fā)的軟件、發(fā)明創(chuàng)造、實用新型以及技術秘密或商業(yè)秘密信息等,有關的發(fā)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fā)明人、創(chuàng)作人或開發(fā)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

  三、本協議有效期與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間相同。但本協議約定甲方行使權利期限超過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礙、阻止或干擾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協議適用、轉讓相關知識產權。

  五、乙方保證在聘用關系解除或終止時,無條件返還屬于甲方及甲方所述單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文件、資料(包括:教材、書籍等)報告、企劃方案、軟盤、圖紙及其復印件和拷貝,并保證不自行保留或交給非甲方指定人員及任何第三人,不論該項研發(fā)處于何種階段。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視為違約。

  2、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下:

  (1)造成實際損失的,賠償實際損失(如無法確定實際損失的,實際損失按10萬元來定);

  (2)未造成實際損失的,乙方支付損害賠償5萬元。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勞動合同為準。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協議,并了解本協議中的名詞概念和內涵,知悉本協議簽署后的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乙方在甲方任職前、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及相關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知識產權范圍

  知識產權,指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chuàng)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而不限于對已注冊、未注冊、已進行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庫、集成電路設計、專有技術等擁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

  第二條 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

  1、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而不限于專利、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專用技術等。

  2、乙方任職于甲方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由乙方繼續(xù)擁有,不得被界定為甲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知識產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3、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知識產權以外,乙方應就任職前的知識產權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承諾附件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項披露要求,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提供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的知識產權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無論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都視為乙方對甲方授予許可,甲方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此項許可應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5、乙方應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主張,甲方因此承擔的任何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6、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應將甲方享有的非獨占、免專利許可費、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該項許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項許可。

  第三條 職務發(fā)明權利歸屬

  1、職務發(fā)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第四條 職務作品權利歸屬

  1、職務作品,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的作品,其著作權由乙方享有,并且:

  (1)甲方有權在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該作品;

  (2)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3)作品完成兩年內,經甲方同意,乙方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3、對于乙方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制作,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甲方享有的職務作品:

  (1)乙方對這些職務作品享有署名權;

  (2)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3)同時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獎勵。

  第五條 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

  1、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本協議規(guī)定的職務發(fā)明和職務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知識產權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有關的所有權、其它權利及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的知識產權的除外。

  第六條 知識產權登記

  1、乙方應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和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和作品、非職務范圍內發(fā)明和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2、上一項提到的協助義務,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從甲方處離職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3、如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無法有效簽字的情形下,關于乙方的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及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甲方向任何國家申請專利權、著作權及其它權利登記事項無法正常進行的,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著作權或其它權利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第七條 通知和披露

  1、乙方應自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2、乙方應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第八條 資料保存

  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fā)明和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乙方有義務保存并進行日常維護。

  第九條 文件、物品歸還

  乙方理解并且同意: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乙方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其它應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其它屬于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十條 通知新雇主

  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應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 陳述與保證

  1、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2、根據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xù), 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3、乙方保證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不涉及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事實和危險,也不存在針對涉及的知識產權的現實的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索賠。

  4、乙方承諾, 在受雇于甲方期間及以后, 有義務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實際成本由公司予以補償), 以實現甲方對其擁有成果的權益的保護。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公司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在必要時作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2、如上一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有權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

  2、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及對本協議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一俟生效,本協議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協議項下各項交易達成或形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備忘錄或其他任何文件。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司法管轄區(qū)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zhí)行或成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zhí)行,其不應影響:

  (1)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在該等司法管轄區(qū)的有效性或可執(zhí)行性;或

  (2)本協議的該等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在其它司法管轄區(qū)的有效性或可執(zhí)行性。

  4、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被判定為無效時,除該條款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外,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5、如因適用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失效、違法或無法執(zhí)行,雙方將立即進行協商,對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

  6、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7、本協議簽署前,甲方應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協議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協議的授權文件。

  8、本協議將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并且各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9、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和甲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勞動合同。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一、 發(fā)明和作品

  1、任職前的發(fā)明和作品

  (1)定義: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fā)明、原創(chuàng)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fā)、改進、商業(yè)秘密等。

  (2)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3)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4)許可

  a、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b、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c、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fā)明和作品

  (1)職務發(fā)明

  a、職務發(fā)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

  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b、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職務作品

  a、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b、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3)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guī)定

  a、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b、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fā)目標所開發(fā)的軟件;

  2) 開發(fā)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fā)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4)非職務發(fā)明/作品

  a、職務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guī)定的`發(fā)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fā)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b、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5)通知和披露

  a、乙方應當自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b、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fā)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6)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fā)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1)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非職務發(fā)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2)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二、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五、 違約救濟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3、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六、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于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七、其它條款

  1、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guī)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guī)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guī)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guī)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2、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

  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4、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6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yè)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 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頻、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guī)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商業(yè)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yè)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的、或者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1、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公司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的范圍:

  1)影響企業(yè)進步發(fā)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yè)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yè)在商業(yè)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yè)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yè)對外交流和商業(yè)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yè)穩(wěn)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yè)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三條 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第四條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于乙方,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fā)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yè)務范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fā)結果不是執(zhí)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yè)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fā)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fā)結果;

  3、該研究開發(fā)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fā)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fā)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fā)結果與甲方業(yè)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fā)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為職務開發(fā)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fā)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fā)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xù)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第十二條 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十三條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章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第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yè)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并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yè)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yè)秘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yè)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盤、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

  第十九條 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fā),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二十條 當發(fā)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yè)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yè)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jié)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fā)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zhí)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事項: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2、乙方在此之前按造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yè)秘密。(無需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十九條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三十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如對執(zhí)行本協議內容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7

  一、 發(fā)明和作品

  1. 任職前的發(fā)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chuàng)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yè)務、產品、研究和開發(fā)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fā)明、原創(chuàng)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fā)、改進、商業(yè)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fā)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fā)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fā)明

  2.1.1 職務發(fā)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zhí)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 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5) 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fā)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fā)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fā)行權、信息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guī)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fā)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fā)目標所開發(fā)的軟件;

  (2) 開發(fā)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fā)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fā)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guī)定的發(fā)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fā)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fā)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yōu)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fā)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fā)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fā)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fā)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非職務發(fā)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guī)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fā)明或原創(chuàng)性著作在任何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fā)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zhí)行。

  二、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zhí)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5. 違約救濟

  5.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5)萬元。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guī)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5.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6. 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于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7.其它條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guī)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guī)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xù)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guī)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guī)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7.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

  7.3 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7.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以下無正文,后附簽字頁)

  (協議簽字頁,此頁無正文)

  雙方特此于文首記載日期簽署本協議。

  甲方: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參與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的課件編寫制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制作完成或參與編寫制作完成的首都中醫(y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tǒng)學習、自測、考核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制作開發(fā)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論證前后兩個階段產生的創(chuàng)意設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fā)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復制、發(fā)行、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于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制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fā)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chuàng)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并提交該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規(guī)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fā)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fā)表、復制、發(fā)行、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了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guī)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tài)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 北京市中醫(y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課件制作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9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

  為了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會展業(yè)秩序,推動會展業(yè)健康發(fā)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____________

  2.展會地址:____________

  3.展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參展項目知識產權情況審查

  1.乙方應當合法參展,并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乙方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攜帶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參展;參展項目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標注。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點(以下簡稱“投訴點”)有權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第三條投訴與處理

  1.甲方應當進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2.甲方應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點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或在展會場館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投訴電話。

  3.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或者投訴點投訴,也可以請求甲方出具參展的相關事實證明。

  4.甲方或者投訴點應當立即受理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利害關系人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并在受理后24小時內將相關投訴材料送達被投訴人。

  5.乙方在收到投訴材料副本或者復印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答辯,出示權利證明,并配合甲方或者投訴點對涉嫌侵權參展項目進行查驗和取證。

  6.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甲方或者投訴點可進行調解。

  7.必要時甲方可以將有關投訴、舉報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諾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就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侵權處理請求,且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屆展會中侵權行為的,乙方承諾接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侵權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遮蓋等處理措施;乙方拒不采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訴點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3)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4)乙方不答辯或者不能作出有效舉證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或者撤展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的;

  (2)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采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出參展項目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乙方因惡意投訴而給其他參展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書7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fā)商及制造商、增值業(yè)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yè)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yè)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qū)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qū)移動業(yè)務發(fā)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yè)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yè)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fā)、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fā)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guī)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xù)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guī)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guī)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zhí)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

  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xù)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guī)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fā)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fā)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fā)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fā)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xù)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guī)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guī)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0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yè)秘密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yè)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章定義

  第一條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fā)、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4)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頻、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guī)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商業(yè)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yè)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的、或者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1、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fā)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公司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的范圍:

  1)影響企業(yè)進步發(fā)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yè)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yè)在商業(yè)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yè)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yè)對外交流和商業(yè)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yè)穩(wěn)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yè)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章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三條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fā)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fā)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第四條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第五條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fā)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于乙方,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fā)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yè)務范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八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fā)結果不是執(zhí)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yè)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fā)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fā)結果;

  3、該研究開發(fā)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fā)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十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fā)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fā)結果與甲方業(yè)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fā)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為職務開發(fā)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fā)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fā)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xù)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第十二條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yè)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十三條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fā)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章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第十五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yè)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并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十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yè)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yè)秘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yè)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盤、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

  第十九條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fā),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二十條當發(fā)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yè)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yè)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jié)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fā)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zhí)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事項: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2、乙方在此之前按造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yè)秘密。(無需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十九條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三十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如對執(zhí)行本協議內容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簽名: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秘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于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guī)、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fā)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2

  編號: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顧問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咨詢服務及知識產權培訓服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對于乙方違反本協議或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有關條款處理。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配合乙方為甲方所進行的工作;在涉及有關案件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資料和情況;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了解甲方有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方面的背景材料,

  乙方的義務:

  1、乙方不能從事有背于甲方利益的民事行為。

  2、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

  第四條乙方的顧問工作范圍:

  1、全面監(jiān)控所有涉及甲方商標權益的商標注冊情況,并為所有商標等知識產權建立檔案,全程對商標進行監(jiān)測等事宜。對與甲方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所有標記(無論其使用在任何產品或服務上)的商標公告、商標注冊等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并提出處理意見;(情況緊急的在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

  2、向甲方提供有關商標設計、申請注冊、使用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對甲方現有商標的申請注冊情況進行內部查詢,并將查詢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4、協助甲方制定知識產權戰(zhàn)略及規(guī)劃,必要時可出席甲方的品牌研討會議,了解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及發(fā)展;

  5、乙方每月為甲方提供一份行業(yè)發(fā)展的信息調查報告,并根據更新信息對企業(yè)發(fā)展提供可執(zhí)行參考方案;

  6、若出現涉及知識產權的刑事法律案件時,乙方協助甲方律師為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證據材料,并為案件的解決提供可執(zhí)行方案;

  7、代理甲方進行商標申請注冊、續(xù)展注冊、變更注冊等業(yè)務。

  8、代理甲方處理商標異議、爭議事務;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條1-6項服務時作為給甲方提供的顧問服務,甲方付予乙方相應的顧問費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第四條7-8項服務時,相關費用按上海市統(tǒng)一物價標準收取。

  第六條乙方為甲方工作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鑒定、翻譯等費用,由乙方提出費用單,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支付。對于數額較大的費用,如專項公關費用、調查研究費用等,由乙方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支付該項費用后乙方方可實施有關行為。

  第七條甲方指定 先生(女士)與乙方保持聯系,負責雙方的聯絡工作。

  第八條乙方代理行為的原則:

  對于重大的商標事務,乙方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決定,對于情況緊急必須盡快處理的重大商標事務,乙方可以先采取行動,然后再向甲方報告有關情況。

  第九條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通報生產發(fā)展、廣告宣傳等情況,以便于乙方考慮商標的使用以及及時制定今后的商標策略。乙方應當出席甲方有關商標及商標宣傳工作的會議。

  第十條乙方受聘于甲方,甲方應該與乙方簽訂正式的聘用協議書,乙方擔當甲方知識產權顧問,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員工身份出席與甲方相關的商業(yè)展示會,為甲方做品牌宣傳、進行商業(yè)談判。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費用約定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元,費方式為:于聘請時當月付入全部顧問費用。

  2、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需另付顧問往返差旅費,計每年人民幣_______元,由乙方開給收據;

  3、乙方為甲方赴外地辦案或調查等事宜,其合理的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報支,或以包干形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確由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對于本協議內容,包括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修改。修改的內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協議的補充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達成日期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日期。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辦。

  第十七條 本協議于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訂。

  第十八條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備注: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3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_______________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chuàng)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fā)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fā)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fā)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_____(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fā)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并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guī)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fā)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處理。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____________ ”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yè)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確保在討論、設計和加工過程中涉及的相關知識產權不泄露,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涉及保密的內容:

  1.所需加工的圖紙信息;

  2.相互往來的傳真,電子郵件;

  3.加工過程中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需要乙方加工的內容和加工要求,雙方協商一致方可加工;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U盤等)向乙方提供圖紙時,需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術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用于甲方的產品。

  2.乙方對從甲方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復制,仿造等;

  4.項目完成后,所有相關圖紙資料,加工的報廢品,樣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給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與甲方產品有關的資料與實物。

  5.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6.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fā)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四、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五、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法院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有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6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zhèn)蓬萊__美的工業(yè)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__美的工業(yè)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___,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__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__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__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__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yōu)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yè)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yè)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fā)、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yè)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yè)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__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yè)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yè)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yè)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yè)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7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簽訂的定作承攬合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本協議所稱之甲方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甲方提供的原創(chuàng)圖案元素、文字、結構設計、畫面設計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衍生物。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甲方的知識產權。

  3、(1)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貨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2)凡涉及甲方知識產權的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只可用于供應給甲方的合同貨物。

  5、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標識,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印版或其它材料,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或在甲方監(jiān)督下由乙方主動銷毀。

  6、甲方和乙方合同終止后,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乙方應在3日內銷毀或在去除相關標識后作其它處理,甲方有權予以監(jiān)督。

  7、因乙方違反上述條款,而使帶有甲方知識產權標識的貨物流入市場,侵犯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的知識產權,造成甲方或甲方最終用戶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違約金約定為10萬元,若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50%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或違法數額較大、巨大的要提請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規(guī)定的刑事責任。

  8、乙方因違反上述條款而使甲方陷入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間接損失。

  9、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應向另一方賠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之其它侵權責任。

  10、上述任何條款在雙方合作期間及合作終止后持續(xù)有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8

  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商、聯營商(乙方):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執(zhí)行《北京市大型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guī)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并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fā)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__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zhí)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_____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_____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4、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7、執(zhí)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8、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1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jiān)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jiān)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后,乙方選擇使用。

  為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fā)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為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jiān)控方案。

  2、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3、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后,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jiān)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為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 。

  4、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如乙方在招標過程中或招標后將甲方的方案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繼續(xù)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作為自有知識產權使用。

  6、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

  7、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等),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向有關部門上報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8、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9、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2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為甲方提供有償服務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為了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的知識產權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內容規(guī)定,結合本行業(yè)慣例,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攝影器材有償租賃服務期間,參與并配合甲方拍攝制作業(yè)務項目制作過程中完成拍攝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資料。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影像制作設備中所有由甲方組織拍攝并制作的影像素材內容產權歸甲方及甲方的項目客戶所有。

  第三條甲方完成項目制作過程中的拍攝任務后,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完成由甲方組織拍攝制作的所有影像素材資料。甲方確認影像素材完好無損后,在甲方的監(jiān)督下,乙方須刪除其攝影器材內所有甲方組織拍攝的所有影像素材。

  第四條 乙方不得私自存留或轉存甲方組織拍攝的影像素材資料。不得私自將甲方組織拍攝的影像素材資料內容以任何形式轉讓與第三方使用。

  第五條 甲方有償使用乙方的攝影器材,使用完畢后須依照租賃合同支付租賃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的《攝影器材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攝影器材租賃合同》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3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

  一、關鍵詞語的定義

  本協議中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職務開發(fā)成果、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等。

  第二條專利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fā)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三條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第四條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

  第五條職務開發(fā)成果

  所謂職務開發(fā)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fā)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商標設計、標識設計等;

  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yè)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fā)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改進。

  第六條商業(yè)秘密

  所謂商業(yè)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fā)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yè)務活動方法;

  甲方的業(yè)務計劃、產品開發(fā)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yè)務規(guī)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yè)務活動信息;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yè)秘密。

  第七條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源程序及相關技術文檔、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實驗數據等。

  第八條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產品推銷計劃和市場占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qū)域性分布情況、客戶名冊、財務資料、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銷售渠道、投資計劃、定價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經營信息和決策等。

  二、職務開發(fā)成果的權利歸屬

  乙方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乙方作出的職務開發(fā)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發(fā)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fā)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fā)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并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yè)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fā)成果的有關權利,屬于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fā)成果以甲方認為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該研究、開發(fā)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密切相關;

  該研究、開發(fā)成果是在職務開發(fā)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乙方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yè)秘密(乙方不得透露這些商業(yè)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事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yè)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zhí)行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發(fā)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不得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不得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yè)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fā)出來的。

  五、限制競爭性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不得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不得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第十八條當聘用期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fā)中商業(yè)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xù)。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后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已成為公眾所知。

  七、無抵觸性協議保證

  第二十條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其它合同或者協議。

  八、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無論甲方還是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金額按乙方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標準計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雙方共同簽字(每頁)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4

  甲方:

  乙方:

  甲方受乙方委托設計乙方廠房及辦公樓現場視頻監(jiān)控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對廠房及辦公樓的現場視頻監(jiān)控進行初步設計,設計方案經甲方中標后,乙方選擇使用。

  為保護甲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甲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fā)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甲方為乙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jiān)控方案。

  2、所稱“知識產權”包括: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及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

  3、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哈爾濱智能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或持有。乙方在招標后,如甲方未中標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設計的視頻監(jiān)控方案,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為其設計的方案時,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提供有償使用和設計費人民幣。

  4、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如乙方在招標過程中或招標后將甲方的方案泄露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無權繼續(xù)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將上述“知識產權”作為自有知識產權使用。

  6、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中標后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

  7、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視頻點位、設備型號、安裝路徑、安裝方法、設備價格、工程費等等),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向有關部門上報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甲方。

  8、乙方組織涉密人員與甲方簽訂保密承諾書。

  9、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甲方還將要求追究乙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10、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就甲方成為乙方加盟代理商,委托乙方代理代辦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成為乙方的加盟代理商,將其下屬客戶的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事宜,委托乙方全權代理代辦。正常情況下,甲方保證每月有____元/個,其他項目結算價見附件。___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量。商標注冊規(guī)費、代理費合計為___萬元,乙方每月逐筆從保證金中扣除當月注冊及代理費用;每月___日前,甲方補足保證金數額;如果當月保證金余額不足支付注冊費用,甲方須及時補充保證金。

  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納注冊保證金。

  3、在加盟代理期內,甲方可以使用“______”商標開展業(yè)務,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義直接與客戶簽訂合同;乙方只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與甲方的責任,不承擔甲方與客戶之間約定的責任。

  4、甲方須保證提供之注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5、審核期內,甲方之委托客戶若有變故,如企業(yè)變更、聯系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xù)。如沒有及時通知乙方,導致甲方委托客戶無法收到相關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負責。

  6、本協議從____日止,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年_____日起到_____月_____年_____日。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甲方:

  乙方: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6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內容規(guī)定,結合本行業(yè)慣例,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zhí)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yè)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fā)成果。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乙方任何職務開發(fā)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yè)秘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fā)結果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yè)秘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fā)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fā)結果;

  3、該研究開發(fā)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fā)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fā)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fā)結果與甲方業(yè)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第八條 乙方如果為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后,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第十條 本協議所指商業(yè)秘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fā)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保密規(guī)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研制、開發(fā)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制進展情況、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yè)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yè)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了解其掌握的商業(yè)秘密。

  第十三條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yè)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yè)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準,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以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fā),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后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十七條 乙方保證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包括員工被公司辭退、本人辭職等情況)后二年內不到與甲方處于競爭狀態(tài)的公司,擔任與在甲方期間所承擔工作同種類的工作。如乙方履約,甲方應在乙方離職二年后,給與其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身份證號: )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二章中的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保證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除外條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zhí)行國家公務,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為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二十二條 乙方辭職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交接事宜后方可離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yè)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guī)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yè)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yè)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fā)出來的,與甲方業(yè)務有關的具有商業(yè)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fā)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fā)手冊、研發(fā)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fā)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yè)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fā)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fā)之中的內部業(yè)務規(guī)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yè)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fā)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fā)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yè)秘密在甲方的業(yè)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fā)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fā)明創(chuàng)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fā)文檔、研發(fā)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yè)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fā)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yè)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fā)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fā)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fā)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fā)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fā)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yè)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fā)明創(chuàng)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yè)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fā)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fā)結果不是執(zhí)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yè)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同甲方的業(yè)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fā)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fā)結果;

  (3)該研究開發(fā)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fā)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fā)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fā)結果與甲方業(yè)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fā)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為職務開發(fā)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fā)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fā)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fā)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fā)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fā)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xù)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三條商業(yè)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guī)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yè)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yè)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yè)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yè)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yè)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yè)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fā)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yè)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fā),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yè)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fā)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yè)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yè)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yè)務具有競爭性的業(yè)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yè)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guī)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yè)限制

  1、競業(yè)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tǒng)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fā)的人員。

  2、競業(yè)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yè)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

  上述競業(yè)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yè)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yè)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yè)限制的企業(yè),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yè)。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yè)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各地規(guī)章規(guī)定的下限執(zhí)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的規(guī)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yè)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yè)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yè)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yè)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guī)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zhí)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qū)。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8

  甲方(委托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被委托方):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 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 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為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 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進展。委托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托成果。

  三、 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托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四、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后,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咨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提供無償的咨詢服務。

  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八、 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未規(guī)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29

  甲方:

  乙方:

  為保護乙方知識產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在乙方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發(fā)生糾紛。經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所稱“知識產權”包括:企業(yè)名稱和標識、企業(yè)形象識別系統(tǒng)、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版權、計算機軟件和企業(yè)商業(yè)秘密等。

  2、甲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識產權”或乙方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識產權。

  3、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無權繼續(xù)使用上述“知識產權”,更無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如果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以許可甲方使用其“知識產權”,雙方應另行簽訂許可協議。許可使用的,甲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甲方無權轉許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

  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轉讓“知識產權”的,雙方另行簽訂轉讓協議。

  5、上述“知識產權”依法應當保密的(如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源代碼、企業(yè)商業(yè)秘密等),無論是否許可甲方繼續(xù)使用,甲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方)直接或間接披露、公開或傳授。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向有關部門披露時,應提前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侵犯乙方知識產權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同時,乙方還將要求追究甲方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30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

  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yè)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yōu)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yè)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guī)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tǒng)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yè)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yè)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yè),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tài)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fā)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yè)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yè)務及不向這些企業(yè)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yè)限制及其補償)

  6、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發(fā)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huán)境創(chuàng)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chuàng)造中有關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yè)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fā)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fā)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guī)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yè)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zhí)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書集錦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從事崗位的專業(yè)人員;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將涉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商標權和其它形式的知識產權;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chuàng)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特別是,下列作品屬于職務作品(非全部):_____________。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A.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fā)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fā)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fā)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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