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項目合作協議書
d.策劃、創意、設計費:如雙方不是月服務費制,而是單項付費制,甲方應在分項報價單得到正式認可并簽定合同后3日內,將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帳戶;在正稿簽字確認后3日內,將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帳戶,最后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如雙方是月服務費制,則乙方此項費用全免。
e.其他費用: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差旅費、市場調研費、媒介監測費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3日內審核無誤后付款,如有異議,應及時知會乙方。
八、知識產權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后,其所有權歸屬甲方所有。在所有權歸甲方后,乙方仍有權未經甲方同意,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各類組織機構的競賽評比活動。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與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制作或媒介發布,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及對乙方進行直接經濟損失索賠。
3.各分項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終止執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內容,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及時糾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時間內糾正,則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協議和有關部門分項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合作的權力。
5.滯納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決定工作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十、中止合作的條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或各分項目合同各項規定的,對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予以及時糾正;如一方不能及時糾正,則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協議或各分項合同的執行。
十一、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十二、本協議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協議之附件資料:《設計、制作、發布等收費標準》。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簽約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開戶名稱: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編: 郵編:
簽定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