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協議書4篇
甲方:解放軍x部隊
乙方:實驗小學
為加強軍政、軍民團結,繼承和發揚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的優良傳統,推進雙方的“兩個文明”建設,根據軍地雙方實際,本著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發展、共同提高、互幫互助、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和特長,在國防教育、民族團結等方面向乙方提供幫助,積極主動協助乙方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紀律教育。
2、甲方應向乙方開放軍營,乙方可組織學生參觀軍營。
3、甲方應積極參與學校管理。每逢乙方重大活動,到學校參觀,對學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加深雙方友誼。
4、甲方應根據甲方需要,開展豐富多彩的軍民共建活動,幫助乙方創建文明單位。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要教育師生熱愛人民軍隊,支持國防建設,不斷提高全體人員擁軍熱情。
2、乙方學校盡可能解決甲方實際困難。積極解決子女入學問題,對軍屬在生活、工作等方面予以政策上的傾斜和適當的照顧,解決甲方官兵后顧之憂。
3、乙方每逢“八一”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應通過組織召開軍地座談會、聯誼會等多種形式慰問部隊官兵,加強了解,增進友誼。
4、經常與部隊開展健康向上的文化、體育活動,交流經驗、聯絡感情,密切軍民關系。
甲乙雙方應及時互通情況、交流信息,總結經驗,研究分析處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軍地關系。雙方聯絡員應密切聯系,協調共建日常工作,為雙擁共建工作出謀劃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解放軍xx部隊 實驗小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為了確保學校食堂正常運轉,堅持一切服務于教學,確保師生飲食安全的原則,根據我校師生就餐人數的實際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食堂工作人員,經雙發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學校食堂臨時從業人員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食堂擔任食堂臨時工人工作,合同期為一年,自XX年1月1日至XX年1月1日。
二、享受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每日100元。
2、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堂工作服、靴子、頭罩、手套等符合食堂操作規范要求的生活物品。
三、應盡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統一調配和安排,聽從領導指揮(包括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中面帶微笑,服務熱情,負責到位;
2、相互團,攜手服務,工作期間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打架斗毆,禁止吸煙、飲酒、說臟話;
3、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嚴格遵守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考勤制度。以上是乙方應盡的義務,如乙方在工作中不盡職盡責,不履行協議或因個人工作給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造成影響的,學校可隨時解除此協議。
四、其他
1、工作中如因個人因素不按食堂從業人員崗位操作規范、流程或個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包括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學校概不負責;
2、如辭退學校食堂工作需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否則不發本月工資;
3、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發放(注:12月份工資于第二年的1月10日前清);
以上是臨時工人的待遇、應盡義務和其他事項,同意此協議,可以與學校簽定協議,未盡事宜,經校方領導例會研究決定。此協議一式兩份,本人一份,校方一份。協議自雙發簽日起生效。
※如學校食堂進行整改,停止營業超過一個月以上,將停發所有從業人員工資。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蓋章):簽: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班級: 學生姓名: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冬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本著向學生及其家長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非潞城市,城內的學生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情況有學生隨父母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安全協議。杜絕學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單獨居住的情況;為了核實在校外居住的學生情況及相關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順利完成學校教育,特和家長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租住的學生須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由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簽訂安全協議書。
二、校外租房的學生必須有家長監護,同時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參與和“黃、賭、毒”有關的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學校聲譽的任何形式的各類活動;遠離網吧。
三、在外租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潞城職業高中學生校外租房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班主任報告。凡未辦理申請手續不得居住校外者,出現所有問題一律由本人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四、在外租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交通安全防范意識,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同時家長要做好孩子的各種安全教育工作。若在冬季要加強取暖的安全保障,預防煤氣中毒事件的發生。
五、在校外租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及發生傷害及被傷害等事件,均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責任自負。學校將根據公安機關的決定(意見),按校紀校規的相應條款處理。
六、學生在校外居住地點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時,需在一周內將新的居住地、新的聯系方式告知學校班主任、政教處,以調整相關登記記錄。
七、學生若沒按時到校,班主任要及時告知學生家長。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校政教處、家長各持一份。本協議從家長簽署之日起實行。
班主任簽: 學生家長簽: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學校簽章:
經中介、學校、企業前期的溝通和了解,現對學校方向企業方輸送2個月暑假工進廠工作的有關事項協議如下。本協議共分三個部分,內容均為三方事前約定的項目,合作實施后,須按照三部分的條件或要求執行,并經單位蓋章有效。
第一部分中介方所選擇的企業需滿足的條件(三方蓋章)
一、企業狀況
1.企業現有員工人數在3000人以上。
2.合法經營,運營正常,資金力量雄厚,無拖欠或故意壓低員工工資現象。
3.管理規范,守信用。
4.企業所在地位于東莞地區。
5.所提供的崗位和工作環境符合學生作業。
6.除了預先預定的費用外,企業不需要向學生收取押金、辦卡費、保險的其它任何費用。
二、崗位工種
1.流水線操作工。
2.適合學生作業,環境無毒無害無危險性。
3.坐式作業,工作間通風良好,有空調或恒溫。
4.免費提供培訓和指導。
三、工作時間
1.每周5天8小時制,之外工作為加班時間,加班工資另計。
2.每月確保正式工作時間在280小時以上。
四、待遇說明
1.薪資方式:5天8小時,底薪690元/月;之外為加班時間,平時加班按底薪的1.5倍計算加班費(即6.18元/小時),休息日加班按底薪的2倍計算加班費(即8.24元/小時)。
2.食宿安排:公司提供食宿,每人一間,住間內已有的物品有、等設備,衛生間位于。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自理。食宿費每月合計為180元,從工資中扣除。
3.工資發放時間:每月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月日。約定的2個月服務時間結束后,工資全部結清。
4.工資的發放形式:a.統一發到學生的工資卡上b.學校或個人集體授權發到指定帳號上
5.往返企業的車旅費:員工到廠和回原所在地時間車旅費自理。
(以上待遇部分內容與企業提供的招工簡章內容一致,其它部分均得到企業的確認)
五、其它說明: